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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黑龙江省国资委系统首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的通知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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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4) 
 

省国资委系统企业:

为弘扬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模范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更好地调动系统企业职工的创造活力,营造尊重劳动、倡导奉献、鼓励创造、激励奋进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省国资委决定召开黑龙江省国资委系统首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07年4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在龙煤集团(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37号)4楼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内容

对省国资委系统劳动模范和劳动模范集体进行表彰;省委常委、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刘海生同志讲话;观看文艺演出。

三、参会人员

省国资委系统劳动模范、劳动模范集体代表;省总工会领导;省国资委系统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工会主席(含龙煤集团四个矿业分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省国资委领导、监事会主席,委机关各处(室、局)处长(主任、局长)。

四、有关要求

1、请各企业按领奖代表分配名额,及时确定本企业参会领奖代表。

2、各企业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和组织本单位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3、各企业、国资委机关各处(室、局)要在4月5日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联络员及其联系方式,并注明领奖代表)分别报省管企业工会工委和省国资委党建工作处。

4、参会人员应于4月10日14:00时前入场候会,劳动模范、劳动模范集体领奖代表于13:10时前进入会场进行颁奖彩排。

5、劳动模范、劳动模范集体代表于14:10时在龙煤集团门前集合,与领导合影留念。

联系人:郭晓勋,杨登文,周  蕾;联系电话:53644807,82877045。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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