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国资政〔2008〕149号)2008-05-27)
关于调整省国资委“五五”普法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出资企业,机关各处(室、局):
为了适应普法工作需要,减少决策层级,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参照国务院国资委“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调整情况,现将我委“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组 长:李必鑫 省国资委副主任
副组长:陈 天 政策法规处处长
赵春华 机关党委副书记、人事处处长
成 员:刘 声 办公室副主任
袁兆成 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于谦勇 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
按照黑龙江省直属机关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关于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直依领发〔2007〕2号)的规定, “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由政策法规处和机关党委负责日常工作。其中,出资企业的普法工作由政策法规处负责,委机关的普法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陈 天 政策法规处处长
副主任:赵春华 机关党委副书记、人事处处长
成 员:刘 声 办公室副主任
袁兆成 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于谦勇 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
陈立新 机关党委(人事处)主任科员
刘光东 政策法规处科员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五五”普法△ 机构 成员 通知
黑龙江省国资委办公室 2008年5月26日印发
印制:韦健 校对:刘光东
共印6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