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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国资委机关参加省直机关第三届职工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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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国资机党〔2008〕5号)2008-05-21

 

机关各处(室、局):

根据省直工发〔2008〕26号文件通知精神,省直机关第三届职工田径运动会拟于7月19日召开。经委领导同意,我委将组成代表队参加运动会及各运动项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竞赛日期、地点及参赛人员

1、运动会预赛:2008年7月17日9时在哈尔滨商业大学体育场举行。运动会决赛:2008年7月19日9时在哈尔滨商业大学体育场举行。

2、参赛人员:党的关系隶属于省直机关工委的(2008年4月30日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二、组织领导

本次运动会设立领导小组。

组  长:刘  斌

副组长:赵春华、辛  华、刘守运

成  员:沈凌宇、林建明、陈立新、李  严、周  蕾

三、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处(室、局、办)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省直工发〔2008〕26号文件精神,以处室为单位搞好动员,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集体荣誉感,力争赛出风格,赛出友谊,赛出水平,充分展示出国资委机关干部职工团结奋进,昂扬向上,敢打敢拚的精神风貌,积极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各处(室、局、办)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充分准备,严密组织。我委拟派出70人(女同志20人)的检阅方队,各处(室、局、办)要上报45岁以下的同志(原则上军转干部和2004年招收的新公务员都要参加),要按时参加排练,服从指挥,遵守纪律,步伐整齐,口号响亮。

3、选准项目,按时报送。要发动每一名干部职工,充分发挥个人的特长优势,认真研究并选择好参赛项目,特别是要积极参与群体、趣味运动项目。请于2008年5月21日前,将各处(室、局、办)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参加检阅方队人员、参赛人员及参赛项目报机关党委,联系人:林建明、陈立新,电话:82877058。

具体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研究后下发。

 

附:《黑龙江省直属机关第三届职工运动会竞赛规程》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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