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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关于开展企业财务整改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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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国资统评〔2007〕157号

各出资企业:

    为了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企业财务监管,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出资企业全面开展企业财务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的目的

    规范企业财务核算和经营管理行为,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夯实财务管理基础,确保经营成果真实可靠,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二、整改的内容

    1、规范资金管理;

    2、规范资产处置;

    3、规范对外投资管理;

    4、规范管理费用管理;

    5、规范会计核算;

    6、规范企业内部控制;

    7、规范在建工程管理;

    8、省国有企业监事会整改通知中指出派驻企业存在的较重大问题。

    三、整改依据

    1、《会计法》;

    2、《公司法》;

    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4、《企业会计制度》;

    5、《企业财务条例》;

    6、《成本管理暂行条例》;

    7、其它相关法律及法规制度。

    四、进度及安排

    (一)动员阶段

    认真学习贯彻“2006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和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会”(以下简称“5.15”会议)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紧成立工作专班,重点围绕财务决算审核和监事会检查情况通报会上指出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扎实推进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二)整改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各企业根据省国资委“5.15”会议精神,对监事会和统评处对各企业下发的整改清单,逐项进行整改。

    2、为了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保证整改质量,省国资委成立8个督察组,赴各企业督察。督察组的主要职责是:督促企业全面贯彻落实“5.15”会议精神,逐项整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掌握整改工作进度,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明确责任,完善制度,确保7月份整改验收合格。每组负责督察的企业如下:

    第一组(业绩考核处):负责大冶有色公司、路桥公司、医药集团;

    第二组(统评处):负责新划入10户及汽车集团、化学院、国际信托公司、宏泰资产经营公司、工程咨询公司;

    第三组(产权处):负责煤炭投资公司、种子集团、电影公司、农发投资公司。

    第四组(分配处):通世达公司、省工建总、农业担保公司;

    第五组(监事处):负责医工院、海外旅游集团公司;

    第六组(第一监事会):负责能源集团公司、金石黄金公司、鄂康房地产公司;

    第七组(第二监事会):负责三环集团、南方集团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

    第八组(第三监事会):负责省盐业公司、铁路公司、投资公司。   

    (三)验收阶段(7月1日-7月30日)

    从7月1日起,转入验收阶段,验收工作在7月20日前完成。验收主要是对企业每项需要整改的事项现场察看,评估整改质量,综合评判企业验收等级(具体验收办法另发)。

    五、整改要求

    1、各企业要严格按照“5.15”会议精神,真正用铁的面孔、铁的手腕、铁的纪律抓好本企业财务整改工作,确保思想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不走过场。

    2、各企业要针对整改清单所列示的项目,分类梳理,逐项落实,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对没有列清单的企业,要根据“5.15”会议《通报》中所列问题以及清产核资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防微杜渐。

    3、各企业要按照“5.15”会议精神要求,积极支持配合督察组的工作,共同做好企业财务整改工作。

    4、各企业要根据企业财务整改工作情况,向省国资委整改办反映工作进度,并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控制机制,防止前整后乱。

    5、各督察组要认真履行好职责,深入企业现场督办,及时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对发现重大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要及时向整改领导小组汇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各验收组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客观、公正的做好企业财务整改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承担责任。

    7、及时报送总结材料。一是各企业要在6月30日前,将本企业财务整改工作总结报委财务整改办公室;二是各督察(验收)组要在7月20日前,将督查、验收工作总结报委财务整改办公室;三是在7月底以前,委财务整改办公室要将这次财务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向委党委和省政府作专项汇报。

二OO七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企业    财务    整改   通知
湖北省国资委办公室                       2007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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