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国资统评〔2007〕157号
各出资企业:
为了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企业财务监管,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出资企业全面开展企业财务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的目的
规范企业财务核算和经营管理行为,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夯实财务管理基础,确保经营成果真实可靠,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二、整改的内容
1、规范资金管理;
2、规范资产处置;
3、规范对外投资管理;
4、规范管理费用管理;
5、规范会计核算;
6、规范企业内部控制;
7、规范在建工程管理;
8、省国有企业监事会整改通知中指出派驻企业存在的较重大问题。
三、整改依据
1、《会计法》;
2、《公司法》;
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4、《企业会计制度》;
5、《企业财务条例》;
6、《成本管理暂行条例》;
7、其它相关法律及法规制度。
四、进度及安排
(一)动员阶段
认真学习贯彻“2006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和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会”(以下简称“5.15”会议)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紧成立工作专班,重点围绕财务决算审核和监事会检查情况通报会上指出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扎实推进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二)整改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各企业根据省国资委“5.15”会议精神,对监事会和统评处对各企业下发的整改清单,逐项进行整改。
2、为了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保证整改质量,省国资委成立8个督察组,赴各企业督察。督察组的主要职责是:督促企业全面贯彻落实“5.15”会议精神,逐项整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掌握整改工作进度,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明确责任,完善制度,确保7月份整改验收合格。每组负责督察的企业如下:
第一组(业绩考核处):负责大冶有色公司、路桥公司、医药集团;
第二组(统评处):负责新划入10户及汽车集团、化学院、国际信托公司、宏泰资产经营公司、工程咨询公司;
第三组(产权处):负责煤炭投资公司、种子集团、电影公司、农发投资公司。
第四组(分配处):通世达公司、省工建总、农业担保公司;
第五组(监事处):负责医工院、海外旅游集团公司;
第六组(第一监事会):负责能源集团公司、金石黄金公司、鄂康房地产公司;
第七组(第二监事会):负责三环集团、南方集团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
第八组(第三监事会):负责省盐业公司、铁路公司、投资公司。
(三)验收阶段(7月1日-7月30日)
从7月1日起,转入验收阶段,验收工作在7月20日前完成。验收主要是对企业每项需要整改的事项现场察看,评估整改质量,综合评判企业验收等级(具体验收办法另发)。
五、整改要求
1、各企业要严格按照“5.15”会议精神,真正用铁的面孔、铁的手腕、铁的纪律抓好本企业财务整改工作,确保思想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不走过场。
2、各企业要针对整改清单所列示的项目,分类梳理,逐项落实,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对没有列清单的企业,要根据“5.15”会议《通报》中所列问题以及清产核资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防微杜渐。
3、各企业要按照“5.15”会议精神要求,积极支持配合督察组的工作,共同做好企业财务整改工作。
4、各企业要根据企业财务整改工作情况,向省国资委整改办反映工作进度,并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控制机制,防止前整后乱。
5、各督察组要认真履行好职责,深入企业现场督办,及时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对发现重大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要及时向整改领导小组汇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各验收组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客观、公正的做好企业财务整改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承担责任。
7、及时报送总结材料。一是各企业要在6月30日前,将本企业财务整改工作总结报委财务整改办公室;二是各督察(验收)组要在7月20日前,将督查、验收工作总结报委财务整改办公室;三是在7月底以前,委财务整改办公室要将这次财务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向委党委和省政府作专项汇报。
二OO七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企业 财务 整改 通知
湖北省国资委办公室 2007年6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