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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大型国有企业党的群众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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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国资党群工[2006]84号    

各出资企业、中央在鄂企业党委(党组):

    近几年来,大型国有企业党组织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04〕31号、鄂发〔2005〕23号文件精神,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为先导,坚持服从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群众工作和群团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的政治优势,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职工队伍,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创造了宝贵经验,涌现出了一批群众工作优秀企业。为总结经验,弘扬先进,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党的群众工作,省国资委党委决定对武钢、东汽等18个群众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省国资委党委号召全省大型国有企业学习武钢、东汽等18个群众工作先进单位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充分调动好、保护好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学习他们以思想政治工作为先导,着力培育“四有”职工队伍;学习他们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作贡献;学习他们坚持以人为本,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学习他们加强群众组织的自身建设,发挥群众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学习他们着力探索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机制,不断创新群众工作的新方式,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行政参与,各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不断扩大群众工作覆盖面等工作经验。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推动和谐企业、和谐社会的构建,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湖北省大型国有企业党的群众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中共湖北省国资委委员会
2006年12月15日  

湖北省大型国有企业党的群众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1、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2、东风汽车公司
    3、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4、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5、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6、武汉铁路局
    7、国家电网公司华中有限公司
    8、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分公司
    9、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
    10、湖北省电力公司
    11、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
    12、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13、中国铁道第十一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4、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
    15、湖北省能源集团公司
    16、大冶有色金属公司
    17、中南建筑设计院
    18、湖北省鄂康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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