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国资党宣传[2007]109号
各出资企业、中央在鄂企业党委(党组):
为了充分展示出资企业和中央在鄂企业精神文明创建成果,进一步推进企业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椐省委、省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省国资委的工作部署,现就认真做好2006—2007年度委级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和考核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为中心,以提高职工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根本,以提高职工群众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目的,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2006—2007年度委级文明单位的申报推荐、考核验收工作,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评议的力度,重在考核平时表现。
2、总量控制,鼓励先进,淘汰后进,兼顾平衡,优中选优。
3、注重创建过程和实际效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讲文明、树新风和构建和谐企业成效显著的单位。
4、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改进工作作风,突出实效,防止增加企业负担。
三、关于申报推荐工作
委级文明单位由各出资企业和中央在鄂企业向省国资委申报推荐。党组织关系归口省国资委党委管理和协助管理的一级单位,不直接分配名额,由单位按委级文明单位的条件据实申报,其下属单位,由一级单位申报推荐。申报推荐报告和文明单位名单于10月30日前报省国资委党委宣传部。
四、关于考核验收工作
委级文明单位由省国资委组织考核验收。具体操作按《湖北省国资委文明单位考核验收细则》(附后)执行。考核验收于11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和质量上。要以这次申报推荐和考核验收工作为契机,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融入渗透上狠下功夫;在推进企业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上狠下功夫;在提高职工队伍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素质上狠下功夫;在加强管理、完善机制上狠下功夫;在构建和谐企业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企业的文明程度和核心竞争力。
2、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要严格把握申报推荐条件,切实保证文明创建工作的质量。
3、考核验收结束后,各单位的《文明单位推荐表》(附后),请于12月20日前报送省国资委党委宣传部。
附件:1.湖北省国资委文明单位考核验收细则
2.湖北省国资委文明单位考核验收程序
3.湖北省国资委文明单位推荐表
中共湖北省国资委委员会
2007年9月13日
附件1 湖北省国资委文明单位考核验收细则(点击下载)
附件2
湖北省国资委文明单位考核验收程序
一、听取汇报,观看创建工作电视片。听取受检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创建工作的汇报。汇报内容按《湖北省国资委文明单位考核验收细则》和主管单位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准备,可突出重点和特点。时间要求在一个小时以内。创建工作电视片要求在15分钟左右,反映创建工作过程和实际效果。
二、现场考核。一是查看创建档案(包括党委(组)会议纪录、党委民主生活会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厂长(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创建规划及各类创建活动资料);二是查看创建现场(包括荣誉室、工作生产现场、文明示范窗口、住宅小区、标志性工程、文体娱乐设施、厂容厂貌等);三是召开由各方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走访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时间要求不少于半天。
三、综合评价。在考核验收组碰头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考核意见反馈。意见反馈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对照标准进行综合评价;第二,总结该单位创建工作中的主要特点;第三,提出其创建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由考核验收组负责同志进行口头反馈,时间在一个小时以内。
四、评定总分。考核验收组各成员对所查项目严格按《湖北省国资委文明单位考核验收细则》打分,然后全组综合平衡,最后评出总分。
将验收结果汇总上报。
注:考核时间范围2006—2007年度。
附件3
湖北省国资委文明单位推荐表
被推荐单位全称
详 细 地 址
党委(党组)负责人
职 务
创建工作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两年所获主要荣誉称号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检查验收得分
验收负责人签字
省国资委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注:此表随验收评价报告于12月30日前报省国资委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