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国资党宣传〔2008〕46号
有关中央在鄂企业、省出资企业:
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老龄办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湖北省首届“荆楚孝老爱亲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省国资委现向有关中央在鄂企业、省出资企业公开征集“荆楚孝老爱亲模范”候选对象。
推荐标准。凡在湖北省境内生活一年以上,在孝老、爱老、助老方面具有突出感人事迹的省出资企业、中央在鄂企业职工,均可成为推荐对象。重点推荐孝敬、赡养家庭及邻里长辈、义务赡养社会老人和捐助、投资老人事业方面具有突出感人事迹的职工。每个企业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全省拟表彰10位“荆楚孝老爱亲模范”及20位“荆楚孝老爱亲模范”提名奖获得者。
推荐办法和时间。有关中央在鄂企业、省出资企业都可直接向省国资委推荐“荆楚孝老爱亲模范”候选对象(省国资委宣传工作处联系电话:87238376),并在推荐时说明推荐人姓名、单位、性别、年龄及主要事迹情况等(详见附表)。推荐截止日期为6月20日。详情请查阅5月17日《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荆楚网刊载的《湖北省评选推荐首届“楚天孝老爱亲模范”候选对象的公告》。
中共湖北省国资委委员会
2008年5月27日
主题词:模范 征集 通知
抄送:省文明办。
湖北省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2008年5月27日印发
荆楚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
及职务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文化程度
曾获主要奖励
主 要 事 迹(300字内)
市州省直(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 批 意 见
省文明办 省总工会团省委 省妇联 省老龄办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