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脱钩办〔2008〕1号
省直各有关部门、企业:
2007年9月14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鄂编发〔2007〕127号文件批准成立“湖北省省直机关脱钩企业托管中心”(以下简称托管中心),明确由托管中心对省直机关脱钩企业的资产、债务及退休、内退人员实行托管。为了落实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脱钩企业的移交托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脱钩企业移交托管的范围
列入脱钩改制范围的116户工商企业中,除划转销户的企业外,其余85户企业(名单附后)都属于本次移交托管的范围。
二、脱钩企业移交托管的方式
对纳入托管范围的企业,托管中心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四种托管方式:一是委托出资企业托管。对目前由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托管的脱钩企业,继续维持原来的托管方式,由托管主体负责其资产债务处置、退休内退人员的管理及企业的销户等工作,托管中心负责提供政策指导和拨付预留的财政补助资金。二是委托存续企业托管。对有存续公司的企业,退休内退人员委托存续公司托管,资产债务由托管中心统一管理和处置,处置资产债务的收益要纳入托管中心的国有资产收益专户,存续公司无偿占用的企业国有资产要向托管中心缴纳资产占用费。三是由主管部门负责完成改制后再托管。对改制方案没有批复、改制方案已批复但没有启动、改制已启动但职工安置没有完成的企业,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完成改制后再将剩余的资产债务移交托管中心托管。四是由托管中心直接托管。对除上述三种情况以外的其他企业,由托管中心负责组建留守专班,对其资产债务、退休内退人员实行全方位的托管,并负责完成清算注销的任务。
三、脱钩企业移交托管的内容
脱钩企业移交托管中心托管的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⑴企业的资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现金等货币类资产;房地产、在建工程、汽车、机器设备、库存商品、办公用品等实物类资产;应收账款、预付款、长期投资等债权投资类资产。⑵企业的债务。主要包括金融债务、企业债务、个人债务和其他债务等。⑶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⑷企业的证照、印章。主要包括企业公章、法人印章、财务印章、合同印章、土地证、房产证、营业执照等。⑸企业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企业的财务档案、生产经营档案及退休、内退、军转干部的劳动人事档案等。
企业主管部门在移交退休、内退、军转干部时一定要落实相应的权益资金来源。
四、移交托管的方法步骤
本次移交托管要遵循“资产、债务、人员”清晰明了的原则,“因企制宜选择托管方式”的原则,“成熟一个、接收一个”的原则,“分部门、分企业进行”的原则等四条原则进行,整个移交托管的工作要求在2008年2月底以前完成,具体企业的移交时间另行确定。移交托管的基本步骤如下:
⑴协商确定托管方式。由脱钩办、托管中心组织专班深入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协商确定托管方式。
⑵举行交接仪式。由脱钩办组织举行托管交接仪式,在相关部门的鉴证下由托管中心与企业主管部门签订托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明确托管标的、期限等内容。
⑶移交资产、债务和人员等相关资料。托管协议签订后,由企业主管部门及企业按清单向托管中心移交相关资料。移交完成后,脱钩企业正式纳入托管中心管理。
五、纪律要求
对脱钩企业实行集中托管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一定要严守政策纪律,按相关规定和规范的程序做好脱钩企业的移交工作,以确保托管的顺利进行。要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企业及企业主管部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不得转移、转卖、转借、私分或以其他方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未经省脱钩办批准不得进行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划转、重组改制、担保抵押等重大事项;不得向外转出大额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得突击花钱,挥霍公款;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变更、毁坏财会资料,经营资料和劳动人事资料。要做好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移交期间企业和职工的稳定。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和失职、渎职行为,对妨碍托管移交、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引发不稳定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移交托管的省直机关脱钩企业名单(85户)
2、省直机关脱钩企业托管协议书
3、省直机关脱钩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表
4、省直机关脱钩企业内退人员基本情况表
5、省直机关脱钩企业未解除劳动关系军转干部基本情况表
6、省直机关脱钩企业法人代表基本情况表
7、省直机关脱钩企业资产债务基本情况表(一)、(二)
二OO八年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脱钩企业 移交托管 通知
湖北省省直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
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月21日印发
附件1
移交托管的省直机关脱钩企业名单(85户)
省经委5户:省乡镇企业经济技术开发公司、省乡镇企业建筑工程公司、省乡镇企业物资总公司、珠鄂工贸实业公司、省乡镇企业供销总公司
省信息产业厅2户:省电子发展公司、省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公司
省商务厅 29户:省服装进出口公司、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湖北国际贸易公司、省五金交电化工公司、省畜产进出口公司、省丝绸进出口公司、省化工进出口公司、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省机械进出口公司、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湖北公司、省国际经济技术投资咨询公司、省对外经济贸易实业公司、省国际广告贸易进出口公司、中国包装进出口湖北公司、湖北五洲实业有限公司、省出国人员物资供应公司、省土产进出口公司、省技术进出口公司、省机电设备公司、省化工总公司、省外商投资物资总公司、省食品公司、省友谊公司、省纺织品公司、省物资贸易中心、省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省百货公司
省农业厅4户:省农机物资供销公司、省生物制品厂、省水产集团总公司、省水产新技术开发公司
省药监局2户:省中药材公司、省医药物资供销公司
省粮食局1户:省粮油物资供应公司
省农垦局3户:湖北省农垦工贸集团、湖北省农垦建筑总公司、湖北艾森油脂有限公司
省林业局1户:省木材总公司
省外侨办1户:湖北省华侨旅游侨汇服务公司
省国防科工办2户:省国防科技工业物资供销公司、湖北燕兴物贸公司
省轻工投资促进中心16户:省造纸公司、省皮革工业公司
省一轻物资供销公司、省二轻技术装备公司、省二轻供销公司、省塑料工业公司、省家俱家电公司、省包装公司、梦天湖集团公司、省拆船五金公司、省工艺美术厂、省工艺美术总公司、省拆船轧钢实业公司、省工艺美术服务部、省食品酿酒工业公司、省创新工贸公司
省机械投资促进中心6户:湖北省机械工业实业开发总公司、湖北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省机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湖北省仪器仪表总公司、湖北省机床通用设备公司、
湖北省电工设备公司
省石化投资促进中心2户:省石化物资供销公司、湖北楚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省纺织投资促进中心5户:省纺织物资总公司、省纺织企业联合公司、省纺织工业贸易公司、省纺织机械器材公司、省丝绸工业总公司
省冶金投资促进中心2户:省冶金矿山公司、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
省建材投资促进中心4户:省建材工贸集团公司、省鑫兴物业发展公司、省建安物资销售有限公司、省建材供销公司
附件2
省直机关脱钩企业托管协议书
甲方:
乙方:湖北省省直机关脱钩企业托管中心
甲方是 的主管部门,根据省政府脱钩改制的有关政策规定,拟将所属 ,委托乙方管理。
乙方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企业托管机构,具体负责省直机关脱钩企业的资产债务和退休内退人员的托管工作。
为了做好省直脱钩企业的托管工作,圆满地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的脱钩改制任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托管范围
自甲乙双方签订托管协议并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的 (截止2007年10月31日,经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财务清理后的总资产为 元,总负债为 元,净资产为 元)委托乙方管理。
二、托管期限
委托管理的期限为自双方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之日始,至托管企业法人资格注销之日结束。
三、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自托管协议签订之日起,将企业的资产债务完整地移交乙方托管,并配合乙方做好资产移交、产权过户、工商登记等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隐匿、截留托管企业的资产、资金。
2、甲方对企业职工的安置承担现实义务,必须在完成职工安置任务后才能将企业移交乙方托管。职工安置到位的基本标准是: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各项安置费用已全部支付到位;企业退休、内退人员,军转干部的安置资金 元落实到位并移交给乙方;企业离休干部已从企业剥离并移交甲方管理。
3、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托管企业资产、债务的处置和退休内退人员的管理等托管工作。
4、企业移交乙方托管之前,涉及甲方的有关经济、民事等法律纠纷事项和行政仲裁事项继续由甲方履行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负责以聘用方式组建托管企业留守专班,并安排留守专班开展相关工作。
2、负责监管托管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收支,组织协调托管企业进行资产债务处置和清算、破产、注销工作。
3、负责代管托管企业按政策为退休内退人员预留的资金或资产,财政部门为退休内退人员拨付的安置费缺口补贴或其他政策性资金。
4、负责托管企业退休内退人员管理服务及退休人员属地化管理的协调推进工作
(三)托管企业的法律责任
是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托管的省直机关脱钩企业,并非现行法律所指的注销企业,仍然具备依现行法律所赋予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乙方的托管行为并不改变其与原有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乙方不对其债权债务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四、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五、签署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3、省直机关脱钩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表
4、省直机关脱钩企业内退人员基本情况表
5、省直机关脱钩企业未解除劳动关系军转干部基本情况表
6、省直机关脱钩企业法人代表基本情况表
7、省直机关脱钩企业资产债务基本情况表(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