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国资统评[2007]197号
各出资企业:
为了认真检查出资企业对“省出资企业2006年度财务决算审核和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会”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思想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和时间落实,我委拟于七月中下旬对各企业的财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检查考评的主要任务
规范企业财务核算和经营管理行为,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夯实财务管理基础,确保企业经营成果真实可靠,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二、 检查考评的组织领导
省国资委财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国资委组织开展检
查考评工作,财务整改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鄂国资统评
[2007]157号文中明确的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和省国资委相关处室具体分工负责。
三、检查考评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检查考评的对象为省国资委各出资企业。
检查考评的主要内容是“5.15”会议所通报的主要问题,
以及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和省国资委统评处对相关企业下达的财务整改工作任务。
四、检查考评的基本方法
检查考评工作实行百分制。其中,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首批出资企业检查考评计分办法
1、全面贯彻“5.15”会议精神计10分
(1)在5月25日前完成对“5.15”会议精神传达、贯彻的计4分。
(2)成立了企业财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企业法人代表任组长,明确了财务整改具体责任人的计3分。
(3)制定了本企业财务整改工作方案的计3分。
2、全面完成企业财务整改工作任务的计70分,其中:有下列整改内容的按下列分项计分,有部分整改任务的,将总分按整改项目重新平均计分
(1)完善了资金管理的计9分
主要检查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相符;现金库存余额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库存现金账实相符;没有公款私存、私借;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加上调节款项与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相符;银行非结算账户整合;企业在外地开设的其它货币资金账户符合有关规定等。
(2)完善了资产损失处置的计9分
“5.15”会议通报中所指出自列损益的资产处置已全部纠正的计7分;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不良资产核销,符合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有关规定计1分;建立了资产损失帐销案存的管理制度计1分。
(3)完善了对外投资的管理计9分
建立了对外投资集体决策管理办法及机制计2分;“清单”中所列的对外投资管理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计5分;建立了对外投资台帐,实行动态管理计1分;外投资的处置,经集体研究后按程序报批计1分。
(4)完善了管理费用的管理计9分
对“清单”中所列问题进行了全部整改计7分;定了管理费用管理的相关制度及办法计2分。
(5)完善了会计核算行为计16分
完善了企业对外投资核算、收入确认、存货核算、实收资本核算、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核销、转回管理办法、生产成本核算、财务费用核算、经营费用核算、投资收益核算、营业外收支等核算计16分,没整改的酌情扣分。
(6)完善了财务、内部控制机制计9分
对“清单”所列的问题进行了全部整改计3分;有独立的财务机构、配齐了相应财会人员计3分;设立了独立的审计机构,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内审人员计3分。
(7)完善了在建工程的管理计9分
对“清单”中所列问题进行了全部整改的计9分。
3 、建立了相关制度计20分
主要制度包括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八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核销、转回管理办法,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对外担保以及从事股票、期货、期权等高风险业务管理办法,内审管理办法等计20分,没有建立的酌情扣分。
(二)脱钩划转企业检查考评计分办法
鉴于脱钩划转企业今年没有纳入财务决算审核范围,没有下达明确的财务整改工作任务,其计分办法如下:
1、全面贯彻“5.15”会议精神计30分
(1)在5月25日前完成对“5.15”会议精神传达、贯彻的计10分。
(2)成立了企业财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企业法人代表任组长,明确了财务整改具体责任人的计10分。
(3)制定了本企业财务整改工作方案的计10分。
2、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计30分
企业根据“5.15”会议精神,对照<<通报>>内容自查自纠,防微杜渐,认真整改,有独立的财务机构、配齐了相应财会人员等计30分,没有完成的酌情扣分。
3、建立了相关制度计40分
主要制度包括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八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核销、转回管理办法,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对外担保以及从事股票、期货、期权等高风险业务管理办法,内审管理办法等计40分,没有建立的酌情扣分。
五、 检查考评的时间和要求
(一)检查考评时间。检查考评工作7月中旬开始,7月
下旬完成。
(二)检查考评要求。各检查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严把检查考评标准,严格遵守检查考评的程序和方法要求,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检查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并对考评结果负责。同时,各组在检查考评后,要向财务整改办公室提交检查验收报告。各出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检查考评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研究制定迎接检查考评前的工作方案,抓好工作部署,开展自查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和改进工作,并按鄂国资统评[2007]157号文的要求,及时向省国资委财务整改办公室报送财务整改工作总结。
联系人:李 红 联系电话:87311956
电子邮箱:lihong@hbgzw.gov.cn
二00七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财务整改 检查通知
湖北省国资委办公室 2007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