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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7-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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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国资法研〔2007〕4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资委(办),各有关企业,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鼓励和引导全省国资系统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努力提高调研工作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国资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加强全省国资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

    全省国资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国资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涉及全局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及时、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水平调研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推动国企改革、国资监管和国企党建等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努力在国资管理理论创新方面不断取得新成绩。

    二、进一步加强对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调研工作机构建设

    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有关企业都要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抓好调研工作的部署、规划和组织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调研工作、带头进行调研,并保证每年有一定的调研时间。要注重将业务工作与调研工作有机结合,在年度业务工作计划中要有相应的调研工作计划和安排。要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充分发挥调研工作的作用。要积极为调研工作创造条件。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有关企业要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加强调研工作机构建设,注重调研工作人才的配备、培养与使用,大力推进调研工作信息化建设,努力为调研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积极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对上级单位和本单位内召开的关于业务工作方面的重要会议,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有关企业要积极吸收调研机构工作人员参加或列席,保障调研人员获取足够的业务工作信息。

    三、进一步充实调研工作机构的职责

    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有关企业的调研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好以下职责:一是指导和归口管理本系统、本单位的调研工作,理顺内部相关业务机构在调研工作方面的关系,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二是负责制订本单位调研工作制度及工作规划,组织优秀调研成果的发布、推荐和评审等工作;三是组织开展调研工作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四是牵头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的综合性调研工作,并形成相关的调研报告;五是对本单位、本系统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优秀调研成果,向有关方面提出表彰、奖励等建议;六是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或修改等工作;七是单位赋予的其他职责。为认真履行好上述职责,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调研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并结合实际,制订、完善本单位调研工作管理办法,推动调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认真制订年度调研工作规划,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各单位业务工作机构每年年初应做好年度课题调研计划,并送调研工作机构备案。调研工作机构对业务工作机构报送及下级单位推荐的调研课题进行汇总、筛选,精选出一批年度重点课题,制订本单位年度调研计划,报有关领导审定后,再反馈到相关业务工作机构。承担调研任务的各单位要根据调研计划认真组织开展调研活动。调研课题应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开拓性和创新性。综合性调研和专题性调研要注意合理分工、强化协作。各调研工作机构或业务工作机构还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开展其他专题调研活动。对特别重要的课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组织力量进行重点调研,做到以重点课题为龙头,带动调研工作全面、深入地展开。对省国资委组织或部署的全省性重点课题调研工作任务,各地国资监管机构和有关企业要积极配合,按时、保质完成。在调研过程中,要始终遵循深入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调研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撰写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应观点明确,事实清楚,内容翔实,条理分明。分析问题要有理有据,总结经验要实事求是,提出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积极开展调研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要广泛开展全省国资系统内以及与国务院国资委、省委省政府研究机构,相关科研院所之间的调研工作业务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调研工作网络。不定期举办各种研讨会、座谈会、培训班、专题讲座等,促进相互交流,努力提高研究水平。

    六、切实做好调研成果的发布和推广工作

    省国资委创办《国资调研》内刊,不定期刊发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市(州)国资监管机构、有关企业或个人撰写的有较高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积极向省国资委《国资调研》荐稿,并积极提供所需要的材料,共同提高办刊水平。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各企业还应积极向各级相关报刊杂志和其他媒体推荐发表有较高水准的调研文章,促进调研成果的推广和运用。

    七、探索建立国资调研工作激励机制

    为鼓励全省国资系统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调研工作专项奖励制度。对受到有关领导批示肯定或受到有关方面表彰的调研成果,以及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发表的调研文章,各单位可给予适当奖励。对优秀的调研报告,还可向国家有关刊物推荐刊发。省国资委将探索建立全省国资系统调研成果评审奖励制度。通过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定期对国资委系统调研成果进行评审,并择优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各市州国资监管机构和有关企业也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调研工作激励机制。

    八、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和调研工作能力

    调研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调研工作能力和自身素质,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二OO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调查研究    意见

湖北省国资委办公室                   2007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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