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国资监管部门、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企业法制建设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国资厅法规[2004]263号)精神,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加强我省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监控。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国有企业的法制建设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深入的调查。
一、调查的具体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说明企业所属行业、主营业务、资产规模、产权结构等)。
2、企业法律顾问机构建设、运行情况。包括法律顾问机构的职责,权利和运行模式;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企业法律顾问的奖励、处罚制度建设情况;企业法律顾问的业务培训情况(书面说明并填报“法制建设情况调查表”)。
3、企业知识产权情况(只填报:“四川省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调查表”)。
二、上报程序及网址
1、市、州国资监管部门组织所监管企业的调查,并将调查情况收集整理后上报。
2、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将本企业调查情况直接上报省国资委。
3、上报材料以电子文档为主,书面材料为辅。
4、“四川省国有企业法制建设情况调查表”和“四川省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调查表”,可以从四川省国资委网站上下载,网址:www.scgz.gov.cn。请各地、各企业于2005年元月15日前将调查材料报送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在填报“四川省国有企业法制建设情况调查表”时,如有问题请与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联系。
联系人:徐佐中、陈明权
电话:(028)86160198、86160189 E—mail:wkj0831@vip.163.com。
2、在填报“四川省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调查表”时,如有问题请与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联系。
联系人:杨早林、唐琳
电话:(028)85512430 E—mail:tanglin704@126.com。
附:1、四川省国有企业法制建设情况调查表及填表说明;
2、四川省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调查表及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