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资企业:
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2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出资企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上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到位,全面清查。出资企业要建立从集团到生产单位层级明确的安全责任体系,按照“三项行动”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全面自检自查,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确保安全生产领域全覆盖。
三、强化措施,彻底整改。出资企业要认真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高度关注企业重大危险源,制定监控措施和管理方案,确保重大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附件:
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