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在川企业、省属企业纪委(纪检组):
现将《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严肃纪律确保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纪发【2008】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广大纪检监察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督促企业各单位和领导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对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推诿扯皮、临危退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要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和拨付,做到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公开透明,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私分、骗取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行为以及对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组织不力致使出现重大问题的行为,确保抗震救灾各项工作扎实进行,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
中共四川省国资委纪委
200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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