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资规划函[2010]38号
“十一五”期间,省属企业取得长足发展,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经济效益和经济实力不断提高。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任务,根据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现就开展省属企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编制企业规划的重要性,提高开展此项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和规划编制机构,有条件的大型骨干企业应考虑聘请行业内有关规划设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参与编制,以增强规划的可行性和前瞻性。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企业在制定规划时,要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资源承受能力和企业融资能力等因素,不能盲目求快、求大,更不能盲目攀比。要结合当前的经济形势,围绕企业主业、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目标和方向,要充分考虑金融危机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变危机为机遇,努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强新能源、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规划。规划内容要按照“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见附件)要求、规范为标准,制定的目标、重点、项目要有进度,量化到年度,使其更统一、规范,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测量性。拥有多个产业的企业,要编制各产业专项规划,独立成篇。
三、时间要求。各企业要合理安排规划的编制时间,做好调研、资料整理、组织人员编写等各个环节,分阶段内容和安排不作具体要求。初稿于2010年6月底前报委规划发展处,我们将逐户进行审核、批复。
联系人:李清河 刘巍
联系电话:0351-7218061 7218057
电子信箱:liuwei7778@yahoo.com.cn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