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国资发〔2009〕18号
各有关监管企业: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全面、系统地了解监管企业投资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请各监管企业认真做好2008年投资完成情况和2009年投资计划的报送工作,按照本通知附件1的格式与要求,认真填报有关数据和项目内容,并结合企业实际,按照附件2的内容提供有关文字说明材料,于2009年3月2日前报送我委企业改革改组发展处。本通知可在我委网站(www.gxgzw.gov.cn)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吴光 0771-5889052(兼传真)
电子邮箱: wu6111@126.com
附件:1.2008年企业投资情况表
2.2008年企业投资完成情况及2009年企业投资计划情况说明(提纲)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相关附件:投资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