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法[2009]207号
各出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和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于今年5月份到12月份,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国资委2009年工作任务,把增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迎世博法制宣传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增强抵御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努力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促进企业良性发展要求,全面推进主题活动的实施。要结合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对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如,与企业组织结构相关的公司法、破产法等法律制度,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担保、招标、投标、价格、竞争、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广告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内部管理相关的财务、用工、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养老、法律顾问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外部环境相关的银行、证券、保险、税务、环保、资源、世贸规则、反倾销等法律制度,与企业同行政主体关系相关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制度,与企业纠纷处理相关的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制度。
(二)着眼于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着力抓好“法律进企业”活动。抓好中宣部、国资委、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和本市配套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学法用法工作机制。要重点学习与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加强《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掌握《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主要内容,强化依法履职、依法经营的法制意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和国家出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大力提倡和学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对企业进行管理,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下半年,市国资委将按照市法宣办的要求,在所属出资监管企业中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召开“法律进企业”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推进企业学法用法活动深入开展。
(三)积极参加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守法经营示范企业”的创建评比工作。继续开展创建“重信用、守合同”诚信守法企业活动和企业法治文化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守法诚信是企业第一生命,违法经营是企业最大风险”的理念,进一步培育形成“外讲诚信、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的企业合规文化,为提升国有企业软实力奠定坚实基础。
(四)加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法律法规的培训。为提高法制工作者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工作能力,市国资委今年将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工作力度,采取分层分类,确保法制培训工作的经常化、正规化、普及化。针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举办高层法制建设论坛等形式,促进“法律进决策”,强化企业领导人依法履职的法治观念;针对企业总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机构负责人,通过采取邀请著名专家授课、专题理论研讨等形式,着力提升总法律顾问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针对企业法务工作人员,通过组织法制讲座和业务交流等形式,重点培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涉及的法律法规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制度,提升企业法律顾问在熟悉资本运作、公司改制、知识产权、外经外贸、劳资社保等方面的专业法律水平。
(五)不断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载体和新形式,营造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法治氛围。要通过开展企业法制报告会、法制讲座、法治论坛、知识竞赛、法制文艺等各种活动,促进“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决策、法律进部门、法律进班组”,推进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多样性、经常性和有效性,要充分发挥网络、手机、新闻媒体、移动电视等现代传媒受众面广、易于接受等优势开展宣传;要注重把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结合起来,采取以案说法、一对一的服务来进行法制宣传;要结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努力形成有影响、受欢迎的宣传品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开展好“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定专门人员负责,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各单位要结合企业的实际,确定主题宣传活动的内容,围绕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认真动员发动,精心组织好本单位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认真做好“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的宣传,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在主题活动开展过程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为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浓厚氛围,为企业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提供法制保障。
各单位主题宣传活动安排情况请及时报市国资委备案,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请于12月底前报市国资委。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赵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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