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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名称表(修订)》的通知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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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国资党委〔2009〕45号

各监管企业党委(党组):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名称表(修订)》已经省国资委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省国资委委员会
2009年8月13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名称表(修订)

    一、协助省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名称
    下列由省委管理正职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党委(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首席执行官、院长):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我方任免以及提名或推荐人选)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矿山研究院
    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升集团公司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天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同力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兴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名称
    (一)由省委管理正职的以下企业的副董事长、董事(含外部董事,不含职工董事,下同),监事会主席(召集人),副总经理(副总裁、副院长)、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党委(党组)副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我方任免以及提名或推荐人选)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矿山研究院
    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我方任免以及提名或推荐人选)
    湖南华升集团公司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天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同力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兴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我方任免以及提名或推荐人选)
    省国资委党委任免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长沙矿山研究院领导班子的副职前,征求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和省委组织部的意见;任免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领导班子的副职前,征求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的意见;任免上述其他企业领导班子的副职前,征求省委组织部的意见。

    (二)以下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厂长、副厂长,监事会主席(召集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董事会建设试点企业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
    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南岭化工厂
    湖南长株潭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长元人造板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鑫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我方任免以及提名或推荐人选)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包装集团有限公司(我方任免以及提名或推荐人选)
    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三)以下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矿长: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黄沙坪铅锌矿
    湖南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以下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监事会主席(我方任免以及提名或推荐人选):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五)根据企业规模、性质和工作的需要,企业的工会主席可由党政副职、党委(党组)成员兼任。由党政副职、党委(党组)成员兼任的工会主席列入省国资委党委管理。

    (六)以下参股企业由我方派出任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委会领导职务的产权代表人选:
    中盐湖南株洲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省国资委党委备案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名称
    (一)任前备案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名称
    1、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的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和董事会秘书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
    2、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的独立董事(由省国资委颁发聘书);
    3、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的监事(不含职工监事);
    4、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正职的以下企业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我方提名或推荐人选的董事、副总经理: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5、由企业集团党委(党组)管理副职的以下企业的副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湖南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黄沙坪铅锌矿
    湖南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以下由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所投资设立的控股的上市公司、资产额度较大的全资和控股重要子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党委(总支)书记、总经理(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湘电长沙水泵厂有限公司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自贡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氟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衡阳远景钨业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湘东钨业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西北矿业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股份爱博矿业有限公司
    华菱集团江苏锡钢有限公司(我方任免以及提名或推荐人选)
    华菱集团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湘澧盐矿
    湖南湘衡盐矿
    湖南省地方电力资产经营公司
    湖南省第六工程公司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我方任免以及提名或推荐人选)
    湖南金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我方任免以及提名或推荐人选)
    湖南天心实业发展公司(我方任免以及提名或推荐人选)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跃进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江机器有限责任公司
    建华精密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新成机器有限责任公司
    省轻武器研究所
    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向省国资委党委任前备案的职务任免前须遵守下列程序:与省国资委党委沟通意见;如系提拔对象则共同考察;向省国资委党委呈报企业党委(党组)研究意见、考察材料及职务任免审批表;省国资委党委复函同意后方可下发任免文件。董事会试点省属企业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向省国资委任前备案的程序另行规定。

    (二)任后备案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名称
    1、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多元持股企业中其他股权单位派出的董事;
    2、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
    3、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监事会中的职工监事;
    4、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的总经理(总裁、厂长、矿长、院长)助理;
    5、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的人力资源部(组织人事部)部长;
    6、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所投资的全资和控股重要子公司的领导班子副职(已明确管理权限的除外);
    7、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所投资非控股上市公司的我方提名或推荐任职的企业高管。
    上述向省国资委党委任后备案的职务任免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聘任决定及职务任免审批表抄送省国资委。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根据省委湘发〔2004〕14号文件要求,设董事会的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经理)的管理,待改制重组完成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后,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作相应调整。
    2、开展董事会建设试点的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交由规范的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中原由省委管理正职企业的总经理任免前应征得省委组织部同意,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任免前应征得省国资委党委同意;原由省国资委管理正职企业的总经理、总会计师任免前应征得省国资委党委同意,副总经理任免后报省国资委党委备案。
    3、原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的湖南省医药公司、湖南省药材公司、湖南省医疗器械药品公司、湖南省制药工业公司、湖南省新特药公司、湖南省丝绸进出口公司、湖南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在注销和重组完成前,暂由我委管理。
    4、今后,省国资委党委管理及备案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名称的增加或减少,将随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增加或减少、企业名称变更、上市或资产变动情况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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