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国资发〔2009〕44号
各市国资委: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期召开的“研究贯彻落实区直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校退休教师待遇有关问题的会议”要求,现对全区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校基本情况开展统计调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学校范围
(一)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校(附表1);
(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校(附表2);
(三)2004年1月1日前已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校(附表3);
(四)2004年1月1日起已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校(附表4);
(五)目前尚未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校(附表5)。
二、统计调查人员范围
上述统计调查学校范围内的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
三、其他事项
(一)统计调查表(含电子文本)请于2009年4月15日前上报自治区国资委企业改革改组发展处;
(二)统计调查表电子版本已在自治区国资委门户网站(www.gxgzw.gov.cn)“最新公告”栏公布,各市国资委可上网索取。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梅,0771-5880110(兼传真)。电子信箱:gzw5880110@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校基本情况调查表(汇总表)
2.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校基本情况调查表
3. 2004年1月1日前已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校基本情况调查表
4. 2004年1月1日起已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校基本情况调查表
5. 目前尚未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校基本情况调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七日
相关附件:中小学调研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