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国资委办〔2009〕12号
各市国资委(办)、义乌市国资局: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日益深入,目前已有部分县(区、市)已独立或相对独立组建了县级国资监管机构,监管范围和对象不断扩大,国企改制重组和资产整合进一步推进,成为我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亮点。今年9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资发法规〔2009〕286号)。《意见》指出,要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的要求,指导县级人民政府明确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主体及其职责,加快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探索既符合改革要求又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方式和途径。
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并为全国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现场会作准备,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情况调查工作。现将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1.县级国资监管机构设置基本情况,包括机构编制、人员、科室设置及监管范围等情况。
2.县(区、市)设立国资经营公司的情况。
3.县(区、市)国有企业数量及经营情况。
二、调查要求
1.以各市国资委(办)为单位,按照调查内容发放相应表格(表一、二、三、四),对所属县(区、市)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并汇总统计;义乌市国资局可单独进行调查。
2.调查统计以2008年底的数据为基准。
3.请在2009年11月27日前将调查统计表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汇总上报我委(电子邮箱:chenyy_sgzw@126.com);电子表格可在浙江省国资委网站上下载。
4.请各市国资委(办)对近几年来县级国资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深化完善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机制等提出意见建议,并以书面形式一并上报。
三、其他事项
1.此次调查工作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高度重视,落实相关人员认真开展调查;县(区、市)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调查任务。
2.我委将适时组织调研组,赴有关县(区、市)开展调研,并将在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市及县(区、市)对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及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与意见建议。
3.在调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联系人:陈永毅,联系电话:87059508。
特此通知。
附件:1.县(区、市)国资监管机构情况调查表(表一)附件1下载
2.设立国资经营公司情况调查表(表二)
3.县(区、市)国有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之一(表三)附件2-3下载
4.县(区、市)国有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之二(表四)附件4下载
主题词:行政事务 国有资产 体制 调查 通知
委内分送:委领导,人事处、企改处、产权处、预考处、 统评处。
省国资委办公室
2009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