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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09年上半年国资经营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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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国资委预[2009]271号

关于上报2009年上半年国资经营预算
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出资企业:

    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沪国资委秘[2003]54号)的规定,现就编报2009年上半年国资经营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2009年上半年国资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包括下列内容(格式文件可在我委网站www.shgzw.gov.cn下载):

    (一)2009年上半年国资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主要数据表;

    (二)2009年上半年国资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二、编报要求

    (一)表式及执行情况说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要求编报。

    1、表式内填报数据口径应与正式上报的2009年国资经营预算保持一致、执行情况说明涉及数据应与表式内填报数据保持一致。

    2、执行情况说明应突出重点、内容客观,说明指引中要求列表说明的,企业可自行设计表格进行填写说明。

    (二)上报时间:报告应于7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我委,包括两份纸质文件(A4纸打印)及电子文档。

    附件:1、2009年上半年国资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主要数据表

          2、2009年上半年国资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说明指引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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