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资董监〔2009〕2号
有关省管企业监事会:
为加强出资人监督,充分发挥省管企业监事会在国资监管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我委2009年工作重点,经研究确定,省管企业监事会本年度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应重点关注如下事项。
一、财务信息质量及薪酬分配
(一)财务风险防范、母子公司财务管控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二)财务会计信息以及披露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真实性情况。
(三)重大财务事项动态变化、月度财务指标异常变动情况。
(四)企业负责人经营绩效考核结果、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真实性情况。
(五)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企业改制清产核资、财务审计情况。
(六)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包括基薪实际发放和绩效薪金实际兑现)、职务消费以及企业内部薪酬分配、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二、产权管理
(七)执行国有产权转让、资产评估有关规定情况。
(八)执行对外借款、担保、捐赠有关规定以及企业内部相互担保、集资情况。
(九)清理管理层和职工持股情况。
(十)理清企业内部产权关系、清理整合权属企业情况。
三、对外投资及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建设
(十一)重大投融资等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情况。关注是否建立了科学的内控体系并认真执行,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对重大事项进行审核与评估。
(十二)投资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关注是否存在违规或擅自投资行为,是否存在职工持股会参与主业、损害国有资产权益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投资非主业和高风险领域现象,是否存在对省外及境外投资管理失控情况,是否违规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和委托理财问题。
(十三)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十四)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建设情况。关注集团公司架构是否科学,集团管理层级是否合理。
四、改制重组及战略规划
(十五)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改制情况。关注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塑造企业内部运行机制情况。
(十六)执行改制重组的有关规定情况。
(十七)企业战略规划和投资计划的制订、调整和落实情况。
五、选人用人及董事会运作
(十八)选人用人情况。关注是否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和严格履行有关程序,是否制定了科学的内部考核评价、薪酬分配和激励约束体系。
(十九)董事会运作情况。关注董事会及其工作机构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议事规则是否健全,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是否规范,董事会、经营班子和党委会是否各司其职、协调运转。
(二十)董事(包括外部董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和廉洁自律情况。
六、其他有关事项
(二十一)企业对监事会年度监督检查报告、专项监督检查报告揭示重大事项的整改情况及监事会认为需要关注的其他有关事项。
各监事会要结合以上事项和本企业实际,确定一个本年度专项监督检查题目,于3月底前报送我委,经研究确定后,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009年底前提交专项监督检查报告。各监事会也可在此基础上,另外自行确定专项监督检查题目,形成专项监督检查报告报我委。
二○○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