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于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帮助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深入学习《社会保险法》重要内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结合重点课题的研究,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了“学习《社会保险法》与实务操作高级研修班”。
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部研究所项目负责人朱蕾主持了会议,会议围绕养老保险的功能、特征,养老保险改革经历的阶段,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解析及未来面临的挑战和对策,《社会保险法》出台背景及过程,《社会保险法》医疗生育保险条款释义与医疗生育保险下一步改革打算等议题展开研修,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特邀专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张建明教授,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特邀专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职工医疗保险处处长汤晓莉就以上内容做了深入讲解。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通用装备保障部综合局等20多家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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