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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修法规定企业应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

来源:新华网 新华微博作者:刘奕湛 罗沙
201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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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规定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包装的材质、结构和成本应当与内装产品的质量、规格和价格相适应,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

    草案还规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

    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清洁生产促进法于2002年开始施行。清洁生产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措施之一,其根本作用是在生产的全过程中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资源的不合理消耗,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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