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国资规划〔2010〕161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自主创新
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意见》已经2010年9月19日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意见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试行)》(皖发〔2008〕17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安徽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0〕8号)的要求,结合省属企业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自主创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自主创新的总体思路
1、省属企业自主创新的总体思路:坚持自主创新、科技强企的发展战略,以转变企业发展方式、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抓住国家建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等带来的重大战略机遇,以项目为抓手,瞄准世界前沿技术和一流技术,不断加大投入,强力推进技术创新,加快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产业升级步伐,推动企业跨越式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的重点任务
2、突出六大创新板块建设。在全面推进省属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煤电煤化工、冶金、建材、汽车及装备制造业、军工装备、建筑交通六大创新板块建设。按照“品种、质量、效益”原则,引导企业遴选确定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明显的重点项目,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升传统产业产品层次和装备水平,努力打造一大批在全国有影响、有地位的自主品牌。
3、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生物质能源、公共安全、量子通信等新型产业,加快产业化步伐,积极创造条件,促进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加速向企业集聚,力争短期内能够有所突破。省属骨干企业要加强与国内外先进企业的合资合作,在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基础上,掌握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和核心技术,在新一轮国际分工与合作中占领制高点。
4、加快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工业、交通、建筑类的省属企业原则上都要建立研发机构,拥有自己的研发队伍和研发平台。已经建立国家级技术中心(工程实验中心)的企业,要不断提升中心的研发能力,努力解决人均经费低、研发效率不高的问题。已经建立省级研发中心的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创新活动,争取申报成为国家级。其他企业也要结合自身特点,采取自建或与其他企业、科研单位共建等办法建立研发机构。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努力构建开放式的技术创新体系。有条件的骨干企业,要研究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充分利用联盟平台,积极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
5、加大项目研发攻关力度。认真总结应对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找准企业在危机中暴露的技术瓶颈和管理短板,充分研判未来国际、国内科学技术发展新趋势。六大板块的企业要围绕主业,突出技术创新,瞄准代表本行业、本领域的尖端科技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确立重点研发项目,集中力量进行攻关。金融、商贸、服务类企业要突出在管理流程、信息化、集约化、精细化等方面进行创新提高。省国资委按照国家重大技术创新要求和产业政策,加强省属企业自主创新重点项目库建设,对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实施动态管理,重点支持。
6、提高企业科技管理水平。加强科技规划与企业发展战略的融合,结合企业“十二五”发展战略与规划,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科技发展规划,从战略上把握、整体上谋划企业自主创新道路。整合内外部科技资源,强化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大力推进品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积极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加强科技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促进创新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科研效率。鼓励引导省属企业努力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帮助省属企业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自主创新的扶持政策。
三、进一步强化自主创新的支持措施
7、大力推进企业体制、机制创新。以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为目标,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兼并重组、上市等途径,积极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形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内在约束力和控制力,强化企业推进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强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公司章程管理,推进管理创新,积极培养全员参与的创新型企业文化。
8、大力推进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围绕产业升级,研究制定创新人才开发目录,引导人才流向,促进企业创新人才结构优化。建立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评价要素的人才综合评价系统。抓住当前国际人才格局调整的有利时机,加大引进企业急需的尖端科技人才、研发领军人才的力度。鼓励海内外创新人才柔性流动到省属企业从事技术交流、研发和推广等工作。
9、大力推进对自主创新的专项考核。省国资委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考核时,将体现自主创新能力的研发投入、新产品比例、专利发明等指标纳入分类考核备选指标。在规范科技投入范围的基础上,对企业年度研发投入超过销售收入3%部分,在考核时视为业绩利润。对推进自主创新工作成绩突出,获省政府或省国资委表彰的、被评选为国家和省创新型企业的省属企业,在考核时给予专项加分。
10、大力推进对自主创新的激励。在薪酬分配制度上引入现代薪酬理念,建立岗位绩效工资为主的工资制度。支持企业实行对自主创新骨干人才进行倾斜的分配政策,对贡献突出、创造效益明显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对于省属企业引进的创新型人才,经省国资委确认,在核定企业工资总额时,将其工资单列。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支持采取股权激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予以激励。
11、大力推进对自主创新的预算政策支持。加强企业科技投入的预算管理,确保前瞻性技术研发和战略性技术储备的投入能随着企业的发展而不断加大。加大资本经营预算对自主创新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一批支撑企业长远发展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项目。对进入省属企业自主创新重点项目库的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给予重点支持,帮助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重点支持的创新项目。
12、大力推进省属企业创新试点工作。省国资委将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抓好“安徽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已经确定为国家、省创新型企业的省属企业,要深化创新型企业建设,抓出一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在自主创新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正在进行试点的省属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加大试点工作力度,争取早日成为创新型企业。尚未进入试点的企业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申报参加试点工作。
四、进一步优化企业自主创新的环境
13、强化自主创新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做好创新的规划、扶持和保护工作。对企业设立创业投资公司、创新研发平台等投资项目,省国资委将建立“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简化审核备案手续。充分发挥省国资委法律顾问团的作用,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为推动企业创新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4、强化自主创新宣传工作。以开展省属企业“自主创新年”系列活动等为契机,大力宣传报道企业自主创新工作,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企业自主创新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集中推荐一批重点创新项目、创新领军人物进行系列宣传报道,为企业的创新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5、强化自主创新工作总结交流。加强对省属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指导、督促,及时总结、推广企业自主创新的先进做法,对在自主创新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加强自主创新工作交流、培训,提高企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帮助企业掌握和运用自主创新的有关政策。引导企业之间、企业与高校、企业与科研院所加强创新工作的交流与合作,集中各自优势,联合攻克关键技术,实现成果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