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加强省属企业管理创新工作的意见》和
《加强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云国资规划〔2007〕163号
各省属企业: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省属企业锐意改革,大胆探索,不断理顺体制、激活机制,初步建立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框架,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核心竞争能力不断增强。进入“十一五”后,省属企业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但也要看到,不少企业内部管理粗放、科技水平低下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如不尽快改变这种状况,省属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将难以实现。为巩固已取得的改革发展成果,推进省属企业并带动全省国有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省国资委决定,抓住当前和今后几年的有利时机,全面加强省属企业的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工作。
加强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工作,关系到我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优化,关系到全省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的顺利实施,关系到省属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实现“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因此,各省属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工作。加强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以企业为实施主体,工作中,要坚持管理和科技进步的科学化发展方向,积极探索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的模式、方法和手段,建立健全和规范各项制度,全面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科技水平;坚持以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管理水平和科技水平为标准,确定管理和科技创新的方向和目标任务,努力缩小差距,赶超先进,把企业塑造为管理一流、科技领先、有带动和示范效应的优势企业群体;坚持把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与深化改革、整合重组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使企业的管理和科技水平与参与市场竞争和加快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与构建和谐企业的要求相适应。
为切实加强省属企业的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工作,省国资委制定了《加强省属企业管理创新工作的意见》和《加强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经2007年5月9日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八日
加强省属企业管理创新工作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7年5月9日)
一、企业管理创新工作的目标
(一)省属企业整体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用3至5年时间,大力推进省属企业管理创新工作,全面提升企业管理素质,建立持续推进管理创新的长效机制,重点骨干企业内部管理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部分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经济增长方式基本完成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进一步发挥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二)形成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企业实际和特点的中长期战略规划进一步明确。企业组织结构精简、高效,管理幅度和级次更加合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能够相互制衡、协调高效、有序运转,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定位和管理边界明确。企业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全面夯实,管理效率明显提高。企业资本运营能力大幅增强,资源配置优化合理,融资渠道多元化,融资成本明显降低。重大投资决策科学,运作合理。
(三)形成制度化、信息化和标准化的管理体系。企业内部易于考核量化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内控能力、风险防范及化解能力明显增强。重点骨干企业基本实现管理信息化,其他企业至少在财务管理和市场营销方面形成比较完善的信息化体系。重点骨干企业全部通过国际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大管理标准体系及国内有关行业认证,其他企业根据加快发展的需要通过相关行业认证。
(四)形成科学的、各具特色的管理模式。资源型和制造型企业形成主要产品研发、销售、资源开发、大宗原材料采购等公共要素集团化运作的管理模式;建筑施工企业形成资金、土地、大宗材料采购、资质、工程招投标、重要劳务及客户关系集中的管理模式;投资和资产经营型企业形成投融资和资本运营管理高效,内部机构和业务流程合理,出资代表责、权、利基本对应,股权管理规范有效的管理模式;交通、物流、旅游等服务型企业形成能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有效整合省内外资源,大力提升服务质量,品牌效应更加明显,客户关系管理更加有效的管理模式。
(五)形成和谐的企业文化。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和愿景全面形成,职工对企业具有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及较高的忠诚度。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和分配机制,企业员工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职工实现个人价值的工作平台基本搭建,个人才能得到充分施展的管理机制初步建立。职工民主管理的氛围更加浓厚,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企业内部帮扶困难职工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二、企业管理创新的重点工作
(六)强化战略管理。把发展战略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发展战略的日常管理机制及长效运行机制。注重战略研究,加强对未来的预测,及时应对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变化以及同行业企业的发展动态,结合分析自身优劣势,理清企业的发展思路。在战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省属企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和完善企业发展规划,确定企业发展的目标、方向、重点及措施,明确企业主营业务和价值链的核心单位、核心环节。把战略实施的重点放在年度计划的安排上,通过合理的年度投资预算和投资计划的实施把战略规划落到实处。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修改完善战略规划,形成滚动调整的机制。制定确保战略目标顺利实现的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并接受出资人的指导和监督。
(七)完善组织管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构建和完善组织体系,形成合理的运行机制、自我完善机制和自律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明确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的权责定位,建立健全股东代表委派制度和报告制度,完善授权与问责机制,改善董事会结构,设置分工合理的专业委员会,积极探索引入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大内部公共管理资源和要素的整合,合理设置内部职能部门,明晰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和边界。加强集团化管理,强化母公司的职能,明确定位,增强集团公司在战略管理、重大决策、协同支持、资本运作、重要子企业的产权转让、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控制权,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理顺集团内部各企业间的关系,规范和完善以资本为主要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推进管理扁平化,缩短产权链,减少管理层次,企业管理层次一般控制在三级以内。具备条件的企业可根据自身行业特点积极探索事业部制等新型组织形式。积极发挥党组织、工会和职代会的作用,确保党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八)夯实各项基础管理。重视和做实做细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规范运作,重点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加强生产经营现场管理、工作环境管理和计量监测管理,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人流、物流及设备高效有序运转。物资采购要制定和完善具体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做到决策透明、权力制衡,推行比质比价的招投标采购。建立统一的研发和营销平台,加强产品研发、营销队伍及营销体系建设,制定科学的新产品和新工艺研究开发策略、营销策略、客户关系策略及定价策略,畅通产品销售,提升产品价值。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安全生产的保障机制和控制体系。
(九)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基础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定期监测与专题评价相结合,对企业财务绩效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严格规定企业的资金、投融资、预决算等重大财务事项的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完善和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依据发展战略规划科学编制预算,健全完善预算的执行、控制和考评制度,原则上企业预算与决算的偏差控制在10%以内。推进资金的集约化管理,加强账户管理,杜绝资金体外循环,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应积极申请建立统一的财务公司,其他资金流量较大的企业也要积极探索通过内部结算中心或委托银行对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的模式。强化担保风险控制,省属企业原则上不得为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特殊情况需担保的,也要严格程序、慎重决策。加强现金流的管理,严格内部审计,建立健全限额以上资金支出审议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销售回款制度,提高销售回款率。加强企业债权债务及资产质量管理,确保各项资产安全完整。
(十)加强成本费用管理。进一步强化成本费用控制意识,全面加强成本费用预算、核算和控制工作,在生产经营全过程对成本费用进行严格控制,切实降低各项成本费用。积极开展目标成本管理,将目标成本分解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和奖罚。采取切实措施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和内部挖潜,杜绝跑、冒、滴、漏,淘汰材耗、能耗高的设备和工艺,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学合理设置内部机构,按照精简高效原则配备管理人员,降低人工成本。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规范职务消费,从严控制管理费用,原则上管理费用的增长幅度要低于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增长幅度。
(十一)规范重大投资管理。企业的重大投资要符合省属企业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与企业的战略规划、经营规模和融资能力相匹配。重大投资原则上要控制在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对重大投资决策的可行性研究以及科学评价和论证体系,未经过严密论证评价和决策不规范的重大投资项目不得实施。改进和加强投资项目的动态管理,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监控。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的决策、实施、审计和后评价制度以及投资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把企业的投资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十二)提升资本运营管理。强化资本运营意识,提高资本运营在企业管理中的战略地位,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资本运营的日常管理。制定科学的融资战略,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降低融资成本和经营风险。加快企业新上市融资步伐,已上市公司积极争取再融资,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将好项目或集团的其他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管理,建立国有股权的进退机制,充分依托资本市场优化股权结构,推动国有股合理流动。确有需求并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取发行企业债券和融资券。根据企业不同时期的战略需要,加大内部资源整合,充分盘活企业资金、土地、股权、债权等要素资源,促进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率,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核心竞争力较强的企业特别是重点骨干企业,应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兼并、联合、重组、并购等方式,实施低成本扩张,控制资源,扩大和占领市场,延伸经营领域。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国内外同行业中有较强实力的战略合作者,参与企业重组。
(十三)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参照《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在企业经营层和员工中强化风险意识,全面推行风险管理。加快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全面的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机制。企业重大决策特别是重大投资决策,应事先进行风险评价分析,并制定应对方案和化解措施。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要研究、分析和预测风险,积极借鉴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利用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和手段,最大限度锁定和降低风险。推行依法治企,完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企业签订重要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应先由法律顾问和权威法律事务机构审核把关。原则上省属企业不得介入委托理财等高风险投资和业务。
(十四)推进信息化管理。按照管理科学化和现代化的要求,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根据企业自身特点提出推进管理信息化的目标、重点和要求,搭建促进企业管理信息化的整体架构,把信息化的推进与企业的流程再造相结合,以信息化促进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根据企业的能力和需要,逐年加大对管理信息化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改善管理信息化手段,拓宽管理信息化覆盖范围,提高管理信息化质量。建立统一的内部信息网,促进信息共享与交流,重要数据尽量实现自动采集和生成,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需要,结合企业实际,积极组织实施管理信息化项目,把信息化逐步融合到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提高企业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企业对市场的反应能力和对生产经营过程的控制能力。
(十五)注重人力资源管理。根据加快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制定人力资源计划,通过多种方式培养和引进人才,加大人才储备,保证人才供给。建立和完善企业员工合理流动的机制,优化人力资源结构,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氛围,按照公开竞争、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用人。加快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多种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规范经营者薪酬制度,增加透明度,积极探索创新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激励办法。企业内部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和监督约束机制,逐级对企业经营者和员工进行监督和考核。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有针对性地开展员工的学习、培训、考察、对口交流活动,提高员工素质。积极开展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竞争上岗,逐步加大市场选聘经营管理人员的力度。
(十六)培育有特色的企业文化。把企业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按照构建和谐企业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建有特色的企业文化。分阶段确定企业文化建设的目标、重点和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建立企业标识体系,提升企业的知名度、信誉度,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构建诚信企业。将企业精神和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员工的自觉行动,渗透到企业整体战略的实施及管理过程之中,提倡团队精神,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凝聚企业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形成职工充分施展个人才能的良好氛围。正确处理企业重组过程中的文化差异,促进企业文化的交融,创新企业文化,形成更先进的企业文化体系。
三、推进管理创新工作的措施和进度安排
(十七)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国资委负责指导、服务、督促和考核省属企业的管理创新工作,按照本意见的要求指导企业研究制定管理创新实施方案,在企业组织实施过程中为企业提供帮助,并分阶段对企业管理创新各阶段的任务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有重点的督促检查。各企业要将管理创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专门的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把管理创新作为企业的“一把手工程”,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及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障。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管理创新工作纳入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考核体系,定期进行考核。
(十八)制定方案,抓好实施。各企业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创新实施方案,分近期、中期和长期对管理创新进行总体安排和部署,近期目标、重点、任务和措施要明确具体,中期要有规划,远期要有战略考虑,做到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实施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企业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与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差距分析;管理创新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和重点工作;推进管理创新的主要措施,包括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任务分解以及分阶段的进度要求等。企业管理创新实施方案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并按程序批准后以企业为主体组织实施。各企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完成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在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各企业应积极探索符合本企业发展要求的管理创新途径和方式。企业集团在组织好集团层面管理创新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指导和督促所属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工作。
(十九)综合评价,表彰奖励。各企业要按期对管理创新工作情况进行自评,重点对当期管理创新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工作效果、存在问题进行客观评价,提出继续推进工作的措施意见。企业可根据自评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省国资委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和自评情况,结合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对企业的管理创新工作进行综合评价,重点是对企业管理创新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措施,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对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管理创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二十)把握进度,有序推进。推进省属企业管理创新的进度要求是:2008年初见成效,2009年取得明显突破,2010年全面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各企业在本意见下发后,要尽快组建管理创新领导机构及工作班子(机构及人员名单报省国资委),2007年下半年内各企业要完成管理创新实施方案的制定,并严格按照方案的安排和要求启动各项工作。各企业应于2008年适时开展首次自评工作(具体时间企业自定),之后每年同期进行一次。省国资委拟在适当时候选择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综合评价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于2010年末以前基本完成一轮对省属企业的综合评价。
加强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7年5月9日)
一、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目标
(一)企业科技素质整体迈上新台阶。企业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科技创新的各种模式、方法和手段得到广泛运用,企业增长方式得到切实转变,省属企业的科技水平与参与市场竞争和加快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与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的要求相适应,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相适应。
(二)企业科技水平全面提高。用3到5年的时间,大力推进省属企业的科技创新工作,使省属企业的整体科技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科技实力进一步增强,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提高,重点骨干企业的科技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内同行业先进,部分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
(三)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实施主体。企业科技创新体制基本理顺,有效的运行机制特别是创新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拥有一批掌握同行业先进技术的高端科技人才,研发费用的投入逐年增加,科技创新成果专利化、产业化的比重逐年提高,多数省属企业构建为创新型企业。
(四)企业技术装备和工艺逐步换代升级。企业的主要装备和工艺技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陈旧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基本淘汰,主要产品的生产以及关键工艺基本采用同行业先进的装备和技术,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
(五)形成一批名牌企业和名优产品。争一流、创名牌理念深入人心,重点骨干企业成为在国内有较大影响、行业先进的知名企业,其中,资源型和制造型企业至少形成3个以上在国内外市场上有较大影响的名牌产品,工业企业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重大幅提高。
(六)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取得重大进展。企业废渣、废水、废气实现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广泛推行,新建项目的环保设施做到与项目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废弃物二次利用率逐年提高,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25%以上,节能、节材、节水、节地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二、企业科技创新的主要任务
(七)大力增强科技研发能力。企业要将科技创新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或修订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明确科技创新的方向、目标和任务。完善企业研发费用的投入机制,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以上,年增长幅度达到10%以上。研发经费应向有利于延伸产品链和提升企业核心价值的应用型领域倾斜,优先用于主营业务或重点科技项目,尤其是涉及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域。加快国家级、省级技术研发机构的建设,省属重点工业企业都要建成一个省级以上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其中,云天化集团、云锡集团要进一步发挥好已建成的国家级技术中心的作用,云铜集团、昆钢集团、冶金集团、煤化集团、云白药集团等企业争取建成国家级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已拥有科技研发机构的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产业共性技术或前沿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积极推进企业与社会有关科研院所进行整合重组或联合攻关,提高企业的科研能力。列入创新试点的企业,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为全省企业科技创新发挥龙头和示范作用。有色、冶金、化工、煤炭、生物、医药等企业要围绕培育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建材、电子、建筑施工等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一批实用性较强的技术项目,进行重点突破。
(八)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企业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不断提高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强化原始创新,积极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工艺进行二次创新和集成创新。改造和提升传统、陈旧的技术装备及工艺,逐步淘汰消耗大、污染严重、运行成本高、运行不稳定、不能有效保证产品质量的技术装备和工艺,尤其要淘汰关键环节、主要工艺和重要产品生产中仍在采用的落后技术和装备。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及先进的装备和工艺,实施一批高起点的重大投资和技改项目。重点骨干企业引进和消化的主要技术装备和工艺应确保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其中,云铜集团、昆钢集团、云天化集团、冶金集团、云锡集团、煤化集团、云白药集团等企业引进和消化的装备和工艺技术应达到或接近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
(九)实施名牌战略,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提高企业及产品的知名度,着力创建国际国内的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重点骨干企业都要制定争创名牌的具体措施,打造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名牌企业,培育国内外市场的名牌产品。有色、冶金、化工、煤炭、橡胶、生物、医药等企业,要积极争创国家级、世界级的名牌产品,其中,云铜集团、昆钢集团、云天化集团、冶金集团、云锡集团、煤化集团、云白药集团等企业,每户培育1个以上国家级或世界级的名牌产品或名牌商标。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开发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延长产业和产品链。
(十)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降低消耗。企业要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全力抓好资源合理利用和节能降耗工作。以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资源深度开发为核心,明确节能降耗目标,加强企业消耗全过程的控制,从根本上降低企业消耗。积极创造条件有针对性地实施一批废渣、废水、废气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突出抓好清洁环保生产以及磷电结合、电化结合、煤电铝结合等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有色、冶金企业的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30%以上,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物综合利用率提高5%以上;磷化工和煤化工企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云铜集团、昆钢集团、云锡集团、冶金集团等企业应推广应用加压浸出、废渣萃取、余能余压余热回收利用、固体废弃物二次开发、稀散有价元素提取等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云天化集团、煤化集团等企业积极采用中低品位磷矿利用技术、煤矸石利用技术;建筑施工企业主要在建筑新材料替代、新工艺应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突破。各企业都要确定具体的节能降耗目标,积极采用节能降耗先进技术,加强对能耗、材耗的控制,确保企业综合消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十一)进一步扩大技术引进、合作与交流。围绕自身战略定位,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积极开展技术引进、合作及交流工作。结合资本运作等方式,多渠道引进各种先进适用技术,优化企业技术结构。加强与国内外有优势的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享技术资源,促进企业产品、技术和工艺的换代升级。充分发挥比较优势,集中科研力量,联合攻克关键技术,在新材料、新能源、生物资源开发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共同占领技术制高点。积极开展科技研讨和交流活动,把握国内外同行业新技术特别是高尖端技术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增强对先进技术发展的前瞻性和应对能力,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和完善企业科技发展战略。
(十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运用。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及运用意识,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定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专利二次开发利用、专利与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挂钩等制度。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主持或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和国家技术标准的制定。要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和技术标准,掌握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动权。重视专利申请工作,具备条件的企业要设立专项资金,资助科技人员在国内外申请和保护发明专利,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专利化、有开发前景的专利产业化。大力提高专利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比率,重点企业的技术储备至少应达到15年,企业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力争达到年均增长15%以上。
(十三)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延伸企业信息化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要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和自身发展需要,把信息化同企业的研发、设计、生产、经营管理和流程再造等结合起来,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推进企业信息化项目的运用。应根据企业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有选择地逐步推广生产过程控制系统(PCS)、企业资源计划(ERP)、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产品数据管理(PDM)、办公自动化(OA)、电子商务(EBC)和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艺计划(CAPP)、计算机辅助工程(CAE)、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及其一体化技术等信息化项目。
三、加强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措施
(十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国资委对省属企业的科技创新工作进行指导、服务、督促和考核,按照本意见的要求指导企业研究制定科技创新实施方案,在企业组织实施过程中为企业提供帮助,并分阶段对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进展情况,特别是各阶段的任务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有重点的督促检查。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科技创新工作领导机构及相应的工作班子,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科技创新工作予以保障。要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层层落实责任,把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考核范围,扎实有效地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工作。
(十五)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各企业要将推进科技创新和实施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有机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整合重组、管理创新等工作综合考虑,统筹安排。要依据企业的行业特点、经营规模、工艺要求以及未来的发展定位等创建有自身特色的科技创新模式,确定科技创新的目标、任务、重点和突破口,不断把科技创新推向深入,并在实践中探索符合本企业发展要求的科技创新途径和方式。其中,资源加工和制造企业重点在提高研发能力、塑造品牌、节能降耗、提高装备工艺水平、产品深加工、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实现突破;建筑施工企业重点在采用新工艺,以及新材料的开发、替代等方面下功夫;其他企业重点在争创品牌以及服务、营销、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取得新成效。
(十六)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企业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科技创新实施方案,分阶段对科技创新进行总体安排和部署,近期目标、重点、任务和措施要明确具体,中期要有规划,远期要有战略考虑,做到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实施方案要包含以下内容:企业科技水平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与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差距分析;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推进科技创新的主要措施和安排,包括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任务分解以及分阶段的进度要求等。企业科技创新实施方案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并按程序批准后以企业为主体组织实施。
(十七)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省国资委结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需要,采取划转、合作、技术入股等方式,促进优质科技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积极培育和大力倡导大胆实践、积极创业、鼓励竞争、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针对科技创新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省国资委一方面依法加强对重大投资的监督和管理,另一方面对经营者进行业绩考核时给予充分考虑。省国资委对企业建立科研装置、信息网络等科技平台提供必要帮助,协助企业开展各类科技研发和交流活动。企业研发经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生产经营成本,可视同利润进行考核。
(十八)培育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把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任务。以科技人员的岗位绩效为基础,促进知识、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并根据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益,科学确定薪酬水平,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建立对科技人才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技术和专利等知识产权入股、期权激励等制度,使科技人员与企业真正成为利益共同体。制定员工培训规划,加强对企业员工的科技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专项技能。改进人才培养方式,积极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共同培养复合型技术人才。建立健全企业首席专家、首席技工及科技带头人制度。
(十九)分阶段进行自评和综合评价。各企业要按期对科技创新工作情况进行自评,自评重点是对当期科技创新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进行客观评价,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企业可根据自评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省国资委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和自评情况,结合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对企业的科技创新工作进行综合评价,重点是对企业科技创新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科技创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措施,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二十)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进度安排。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要求是:2008年初见成效,2009年取得明显突破,2010年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本意见下发后,各企业要抓紧组建科技创新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机构及人员名单报省国资委),2007年下半年内完成科技创新实施方案的制定,并严格按照方案的安排和要求启动各项工作。各企业应于2008年适时开展首次自评工作(具体时间企业自定),之后每年同期进行一次。省国资委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于2009年至2010年之间的适当时候,开展对企业科技创新的综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