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
云国资企管〔2006〕48号
各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现就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人才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企业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才对企业的兴盛发展越来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省属企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基础。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省属企业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面对省内外、国内外企业人才的激烈竞争和严峻挑战,省属企业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大力开发人才资源,走“人才强企”之路。这是抓住本世纪头20年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省属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近几年来,特别是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以后,省属企业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成绩,确保了我省三年国企改革的顺利推进,为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省属企业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在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中创造了很多成功经验。企业人才队伍结构明显改善,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企业人才工作越来越得到企业领导、广大员工和全社会的关心和重视。但是,企业的人才总量、结构和素质仍不能完全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省属企业无论在人才观念,还是在人才成长和培养、使用的体制环境方面,与国内外优势企业相比都存在着较大差距。省属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高层次、高技能和复合型人才短缺,选人用人的方式单一,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形成等问题,成为影响和制约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的一个重要因素。面对新一轮国企改革的繁重任务和企业加快发展的新形势,省属企业必须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解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开创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省属企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紧密结合企业发展规划,以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为动力,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主线,以培养选拔高层次人才为重点,以强化人才激励为突破口,紧紧抓住培养、引进、使用人才三个环节,聚集各类优秀人才,为做强做大省属企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属企业要把加强人才工作作为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关键因素,进一步优化人才成长的环境,建立一支适应企业发展战略需要的人才队伍。要努力使人才总量有较大增加,人才结构趋于合理,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企业用人制度和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取得进展,逐步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人才培养、选用、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三、突出重点,抓好五类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建设一支综合素质好,具有战略决策能力,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正确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出资人代表队伍;二是建设一支职业素养好,市场意识强,熟悉国内国际经济运行规则,在生产经营、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较高造诣的经营管理者队伍;三是建设一支科技水平高,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加快企业科技进步、增强核心竞争力的科技人才队伍;四是建设一支综合素质好,熟悉生产经营,具有丰富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的思想政治工作者队伍;五是建设一支爱岗敬业,技艺精湛,具有专门技能,善于解决技术难题的高技能人才队伍。这五类人才代表着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决定着企业改革、发展、创新的进程和生产经营管理的水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属企业人才工作的重点。各企业要认真组织五类人才队伍建设的推进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出符合实际、具有创新特点的意见和措施。省国资委将适时召开经验交流暨研讨会,推动企业五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在着力抓好五类人才队伍建设的同时,也要着眼于整个职工队伍素质和能力的整体提高。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创造有利于人人成才的良好环境,使追求事业、爱岗奉献成为广大员工普遍认同、自觉接受的价值理念,形成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综合效应。
四、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人才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制定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是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服务于企业的改革发展,适应发展,促进发展,把人才“第一资源”和发展“第一要务”密切结合起来,体现前瞻性和一致性。当前要根据国家和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抓好企业“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完善工作,把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纳入企业发展规划之中。在对企业人才队伍现状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找出人才工作的薄弱环节,从企业实际出发,确定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分解落实责任,使人才工作有序推进,各类人才协调发展。
(二)创新人才工作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人才工作制度。积极推进人才工作创新,是企业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人才发展战略目标的关键。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对人才工作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创新人才工作观念,创新人才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人才管理体系和工作制度。一是创新人才选用方式。按照新公司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完善各类人才的选拔任用制度。省国资委将继续做好企业高层次管理人员的社会公开选聘工作,启动企业经营管理者资质评价和认证的指导协调工作。二是创新人才考核评价体系。要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绩效目标为核心,建立各类人才评价体系,完善评价标准、考核指标和测评技术。考核评价要论能力、重业绩、看品德、听公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各类人才。三是创新人才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以考核评价为基础,与岗位责任、风险和工作业绩相挂钩,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激励机制。加大对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人才的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为各类人才创业提供良好条件。四是创新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企业的股份制和公司制改造,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内部劳动用工、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真正做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使企业人才队伍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加大人才教育培训力度,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推动学习型企业的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全面提高人才队伍素质的精神,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人才工作的统一规划,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各类人才的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对出资人代表,着力提高其战略决策能力、防范风险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对经营管理人才,着力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对科技人才,着力提高其科技创新能力、自主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对思想政治工作者,着力提高其政治理论水平和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有效开展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对高技能人才,着力强化现代科技技能培训,加速提高其职业素质和技术作业水平。省国资委重点抓好省属企业负责人及后备人员、部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工作。省属企业主要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二级企业负责人和科技人才、思想政治工作者、高技能人才的培训。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探索开展员工职业生涯设计。通过分期分批选送到党校、大专院校和自主举办各类培训班,在5年内对企业各类人才基本轮训一遍。
(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要把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人人均可成才”的观念,在企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积极创建具有时代特色和企业特点的企业文化,把长期实践形成的企业精神、经营理念、价值观念、职业道德,凝练成企业员工的共同理想和行为准则,增强各类人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加快企业改革发展的进程中,努力优化人才集聚和成长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人文环境、舆论环境、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创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氛围,用宏伟事业吸引人才,用共同理想凝聚人才,用良好环境留住人才。
(五)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努力开创企业人才工作新局面。各企业要把人才工作纳入中心工作,企业主要领导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把人才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搞好统筹规划,坚持分类指导,注重整合力量,积极提供服务,实行制度化管理。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有效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省国资委将进一步发挥省企业人才开发协会在宣传、调研、交流、咨询、培训、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同时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合力,开创省属企业人才工作新局面。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在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中肩负着重要使命,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好统计预测、政策研究、工作协调等工作,要认真分析人才工作的差距,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切实加强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努力学习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工作出色的高素质人才工作队伍。企业要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投入的观念,不断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为人才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企业要抓紧制定和落实人才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每年年底前将当年人才工作总结报省国资委。各企业贯彻落实本意见、推进“人才强企”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请及时反馈我委。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