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2007〕92号
关于深入贯彻《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推进全省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各市国资委,各省属企业: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维护了国家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党的十七大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新部署、新要求,现就深入贯彻《条例》、推进全省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按照《公司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巩固公司制改革成果。积极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企业股权结构,提升产业层次、技术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推进具备条件的企业整体上市或主业资产上市,增强已上市公司再融资能力,培育上市公司后备资源,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职责,使其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推进外部董事制度建设,健全董事会工作机构,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具备条件的企业,由董事会选聘、考核、奖惩经理人员。完善监事会制度,加强对企业财务和董事会决策行为、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相结合,坚持市场认可、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完善企业经营者选任和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探索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方式与途径,努力使政治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
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制度,完善绩效考评和激励机制。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个人收入与其岗位和贡献相挂钩、与企业效益相联系的收入分配机制。
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不动摇,坚持速度与质量效益相统一,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加强产学研联合,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围绕产业升级和延伸产业链,加大科技开发投入。在主业领域加强技术攻关,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加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二次开发,促进新产品、新技术在企业的应用。实施品牌战略,积极争创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培育更多在国内外有影响的产品名牌、服务名牌和企业名牌。
加快结构优化升级。优化产业结构。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决策部署,发展先进制造业项目,扩大国有资本在现代服务业领域的集聚优势。培育优势产业链,努力使资源向产业链的关键部位集成,向价值链的高端部位集聚,增强市场竞争优势。优化产品与业务结构。加快产品更新换代和业务转型升级,提高质量、技术含量与附加值,降低成本,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优化市场结构。充分利用省内外、国内外的市场和资源,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开展资源开发、产业投资、技术与劳务等方面的合资合作。有条件的企业要加快“走出去”步伐,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进一步贯彻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地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大力推进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和技术工艺开发,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三、强化企业管理,努力构建和谐企业
推进管理创新,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强化战略管理,科学制定企业发展规划,提高战略规划的执行力。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费用和成本控制,推行资金集中管理和财务人员委派制,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强化投资管理,把好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和效益评价等关键环节,提高投资效益。强化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内控体系,防范各类风险。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以公司治理、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财务监督等为重点,实现母子公司战略协同。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公司业务流程和子企业的实时监控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坚持“人才强企”战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培育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继承和发扬国有企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总结推广新鲜经验,积极学习借鉴国外企业现代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不断实现管理创新。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和谐企业建设。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搞好企业,充分调动职工群众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做到改革发展依靠职工群众、改革发展成果由职工群众共享。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增加低收入职工工资,改善职工生产生活环境,帮助生活困难职工排忧解难。认真研究把握群众工作的新特点,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服务群众、促进和谐。妥善处理企业改制中的历史遗留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扎实做好信访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安全发展,确保安全生产。深化民主管理,推进企务公开。建设和繁荣企业文化,不断满足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四、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落实“十一五”全省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坚持有进有退、优进劣退,坚持以发展为主要推动力,进一步促进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集聚,向具有优势的大企业大集团集聚,向企业的主营业务集聚,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
推进企业联合重组。抓住目前经济形势比较好,资本市场逐步规范,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入的机遇,积极推进强强联合、上下游联合重组,做强做大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地方国有企业之间以及地方国有企业与跨国公司、中央企业、民营优强企业加强合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加快发展。
做强做大优势企业。按照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行业领先的要求,通过增量投入、存量调整、联合重组、低成本扩张等方式,做大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做强一批富有特色的企业,培育和发展一批行业排头兵。继续推进国有资本从劣势企业退出,降低小企业比重。
加强企业内部资源整合。进一步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加大非主业、非盈利项目的清理力度,退出不符合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缺乏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长期亏损的子企业和业务,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到主业、优势企业和优质业务,优化资源配置。
五、提高能力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能力、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为全省“两个率先”多作新贡献。
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权履责,保证出资人在所出资企业中的权利到位、义务到位和责任到位,保证所有者权益的充分实现;尊重和保护企业的法人财产权与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处理好与其他投资者的关系,按照出资份额和公司章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企业发展规律办事,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产权管理,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规范企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风险防控。规范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建立重大投资损失责任追究、投资风险防范等制度。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工作,提高监督检查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县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积极探索加强县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
保持国资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坚持以推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工作主线,与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一起,合力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保持凝心聚力促发展的形象。坚持以服务企业为本位,尊重企业、支持企业、服务企业,多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保持全心全意服务企业的形象。坚持把清正廉洁作为国资监管队伍的立身之本和鲜明特色,持之以恒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建设清廉、务实、高效机关,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
二ΟΟ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