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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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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

苏国资[2004]100号

各处室:

    《行政许可法》即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不久前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省政府和国务院国资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委实际,现就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监管,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依法监管意识

    即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许可法》,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规范和重大改革,将有力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和职能转变。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实施工作,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作为一项重要职责,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高政府的法制化水平。国资监管机构是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特设机构,监管工作涉法事项多,政策性强。我们要以学习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依法监管意识,规范监管行为,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当好国有资产的“守护神”,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

    国资监管机构作为出资人代表对企业国有资产处置不属于行政许可,但《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期限、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对规范国有资产监管行为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有非行政性审批职能的处室,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规范审批行为,做到工作程序规范化,审批标准科学化,审批环节透明化。

    一是规范审批事项。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置审批事项,不得超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或变相设置审批事项,既要保证出资人职责到位、监管工作到位,又要切实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或省政府授权的,不得作出任何影响企业权益或增加企业义务的决定。

    二是规范审批时限。按照“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本委自行审批的事项,应当自受理审批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15日内不能作出审批决定的,由分管主任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并向申请人作出延期审批的说明。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涉及委内多个处室职能的审批事项,采取分管主任集中办公方式进行审批,以减少审批环节,确保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

    三是规范审批程序。监管企业提出审批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承办单位要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补全或更正,逾期不通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委内承办处室作出审批意见后,报分管主任审核签发,其中需报省政府批复的重要事项,由委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
三、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依法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必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本委各项重大决策,都要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多方案比较,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由集体讨论或民主投票决定,逐步建立健全领导、专家和企业代表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论证。

    二是建立专家委员会。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建立企业考核评价与薪酬管理、重大投资与规划等方面的专家委员会,形成科学、高效的专家评估、咨询、论证和审核机制,促进科学决策。


    三是充分发挥委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聘请委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委机关从事下列活动时,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或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按照职权或者受有关立法机关委托,起草并报送法规、规章草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为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而公开听证;制定重大改革方案、规划、政策;拟定或者签订重要合同。
四、强化对监管行为的监督

    一是加强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本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进行审核,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听取省政府法制办的意见,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监管企业对本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要及时研究处理。
二是公布监督电话,受理投诉和举报。

    三是自觉接受基层监督。加强基层监督,定期听取省国资委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依法监管。

    五、加强学习

    把《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作为今年全委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学深学透,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监管能力。将《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其配套学习材料印发给全委每位工作人员,在自学的基础上,以处室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讨论。举办学习辅导报告会、专题讲座。改进学习方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既要紧扣原文学习,又要抓住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学习;既要吃透法律、法规内涵,又要融会贯通。通过学习培训,在全委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
 
    《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全委干部都要高度重视,把依法办事真正落实到监管工作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按照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监管的要求,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将国有资产监管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不断提高依法监管的水平和能力。

二OO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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