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渝国资〔2006〕 54 号
市属国有重点企业:
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体系,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内控制度,增强企业集团的资源配置能力和监控能力,促进国有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统计评价处联系。
特此通知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为与国际会计惯例相接轨,我国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呈现集约化、信息化、复杂化趋势,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正面临着新的挑战。为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财务会计体系,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提高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水平,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总要求
各企业集团要遵照国家财务会计规范和出资人财务监管要求,按照“依法经营,从严治企,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原则,树立现代财务会计工作理念,以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财务会计体系为目标,围绕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夯实会计基础管理,健全内控制度体系,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创新财务管理模式,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产营运效率,增强企业集团资源配置能力和监控能力,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加强和改进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加快财务信息化建设
财务信息化,是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加快财务信息化建设,是企业实现财务管理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提升企业集团价值的有效手段。
各企业集团要结合实际情况,本着“统筹规划、科学整合、安全共享,规范高效”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集团公司的财务信息化方案,力争在2008年内,实现集团总部与重要子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系统联网运行。在财务信息化建设中,注重前瞻性和可操作性,重点建设和完善资产管理、销售管理、会计核算管理、风险管理、决策分析等较为完整的财务信息系统;健全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软件与硬件管理、信息资源管理、技术标准、网络安全等具体工作。通过财务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快速反应能力、政策执行力度和财务信息透明度,转变粗放落后的企业管理方式,实现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
(二)推行财务预算管理
财务预算管理,是现代企业的重要管理工具,是建立事前引导、事中控制、事后监督财务管理体系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重要基础。推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成本费用控制,保障战略目标实现,全面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各企业集团要重视和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财务预算编制、执行与监控、分析与考核等各环节工作。按照“合理性、完整性、重要性、风险控制”原则和“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以利润和现金流为核心,以成本费用控制和经营风险监控为重点,依据财务管理关系,层层组织做好各级子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工作,规范编制财务预算报告,提高财务预算报告信息质量;重点加强投融资、现金流量、成本费用等重要财务事项及有关薄弱环节的预算控制,将价值管理与动态控制有机结合;开展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测,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环境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化,分析、评估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通过推行财务预算管理,促进企业尽快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风险,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有效手段,是防止国有资产损失和流失,实现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各企业集团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遵照“合规可行、内部牵制、权责对等、全面完整”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规定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建立覆盖企业财务收支、成本费用、实物资产、资本与资金、对外投融资、对外担保、内部审计监督等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控制度体系,确保各部门、岗位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监督;企业集团要加强对子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四)强化资金管理
资金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之一,资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中心环节。各企业集团要树立以现金流为核心的财务管理理念,围绕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重视和加强资金管理。一是制定严格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在资金的筹集、使用上,明确决策程序和授权审批权限;二是建立资金预算制度,做到资金的统筹计划、合理安排,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实现资金成本最低化、资金规模最优化和现金流的收支平衡;三是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采取追踪问效等措施,关注资金的动态情况,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有效防范资金损失风险。
企业集团要积极探索和实施资金集中管理,以建立企业集团的“资金池”、结算中心等方式,发挥集团资金的规模效应和整体优势,做好内部资金的调剂使用,提升整体融资能力,达到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财务风险,防止资金闲置浪费的目的,为企业集团的快速发展增添动力。
(五)加强子公司财务监管
对子公司实施财务监管,是企业集团按国资委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手段,是增强企业集团控制力、实现财务协同的必然要求。企业集团要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实施会计委派制,强化对子公司投融资、对外担保、资产处置、大额资金等的监管,依托现代财务管理手段,探索实施财务集中管理模式,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增强企业集团的控制力和约束力。
1、重大财务事项的管理
重大财务事项是影响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重要因素之一。加强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有利于规范子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控制,防止国有资产的损失和流失。各企业集团应制定子公司重大投融资、重大担保、重大资产采购与处置、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制度,完善报告、审批程序,及时、全面了解子公司的重大财务事项,并通过对重大财务事项的跟踪和反馈,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体系。
2、财务决算的管理
年终财务决算是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最终反映,是考核、评价企业的重要依据。企业要加强对子公司财务决算管理,一是要求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出资人的要求,规范开展财务决算工作;二是企业集团通过委派中介机构,对子公司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决算存在的问题,对因故不能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的,应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三是督促子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其财务决算水平;四是充分用好财务决算成果,认真研究分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五是建立完善的约束机制,对弄虚作假造成会计信息质量失真、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失的进行责任追究。
3、高风险投资业务的管理
加强对股票、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期货、期权及金融衍生产品等高风险投资业务的管理,是规范投资行为,防止资产损失的重要手段。企业集团应按照“谨慎决策、规范操作、强化监管、防范风险”的原则,建立健全子公司高风险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对决策程序、授权审批、定期报告、监督检查、风险预警、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和从严管理高风险投资业务。要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对高风险投资业务实施直接监管和实时监控,通过内部审计等方式,对高风险投资业务建立定期核查和报告制度,提高风险预警和防范能力,有效控制和减少资产损失。
4、利润分配的管理
对子公司利润分配进行管理,是企业集团行使股东权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重要基础。企业集团要在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从有利于子公司长远发展出发,处理好分配与积累的关系,科学、合理制定子公司利润方案,并及时将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上报国资委备案。对控股、参股子公司,按照“同股、同权、同利” 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决定或参与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及时足额收缴应分享的红利,切实维护国有权益。对子公司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违反国家规定或未经批准进行利润分配的,企业集团要予以制止,并责令其纠正。
5、境外企业的财务管理
加强境外企业的财务管理,是完善企业财务监管体系,促进境外企业提高效益,预防和减少损失的重要措施。企业集团要结合境外企业业务特点和所在国会计制度、税收政策等方面因素,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工作体系,完善对境外企业投资、产权、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管理、薪酬激励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重点加强资金调度使用的授权、审批控制,建立内部审计等定期检查制度,探索实施电子信息网络管理,及时、全面了解境外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切实加强对境外企业的财务监管,规范境外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六)强化不良资产的管理
不良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不良资产的管理,有利于企业进一步优化资产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强化企业管理,推动企业稳健发展。
各企业集团要重视和规范不良资产的管理,加大不良资产清理和追索的力度,建立必要的清理追索激励机制,积极探索不良资产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集中清理等有效方法,尽可能减少和挽回资产损失,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建立健全不良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完善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的清理、追索、销案等制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构建企业不良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违规必究、过错必追”的原则,对资产损失弄清事实,查明原因,认定责任,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和相应处罚,防止不良资产继续产生。
(七)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
提高财会人员综合素质,加快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企业财会人员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创新意识和学习意识,切实转变财务管理理念,重点开展新《公司法》、《证券法》、会计准则的学习,不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
各企业集团要加强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管理,财务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免应征得集团财务部门的同意,集团总部财会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技术职称。企业集团要重视和加强对业务骨干的培养,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促进财务会计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适应企业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