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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来源:山西省国资委
201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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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国资党发[2011]20号

中共山西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委机关各处室、监事会各办,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省国资委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廉政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有效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2011年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晋纪办发[2011]18号)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要按照全面展开、重点突出、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找、防、控”三个环节,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存在或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建立教育在先、制度制约、监督及时、职责明晰、重点防控、责任到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制度保障、程序运行、技术监控和考核评价等配套体系,形成具有我省国资监管工作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新机制。

    二、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排查风险阶段(5月15日至6月30日)

    1、认真安排部署。委机关要建立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机关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增强参与性和主动性,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

    2、查找廉政风险点。一是查找岗位风险。各单位和处室要组织工作人员对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形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二是查找单位或处室风险。各单位和处室要对照职能定位等情况,分别查找出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三是查找机关风险。委机关要查找在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四是查找国资委系统风险。省国资委要在查找自身风险点的同时,切实履行牵头职责,积极协调各市国资委和各省属企业,主动查找系统和行业风险。

    3、确认廉政风险点。一是要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内部相互点评、对外公示、征求意见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并认真梳理,吸收借鉴。二是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排查出的各个廉政风险点逐一讨论研究,按照班子集体审定、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的程序对各个廉政风险点予以确认。

    (二)制定措施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1、建立风险自控制度。一是针对岗位风险,由本人对照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具体的防控措施和办法,填写《山西省国资委岗位廉政风险查纠表》,写出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由部门负责人审核 (部门负责人的查纠表由分管领导审核) 后报省国资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组办公室。二是针对单位或处室风险,由各单位、处室负责人牵头,组织研究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填写《山西省国资委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廉政风险查纠表》,制定出工作流程图,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省国资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组办公室。

    2、建立源头防范机制。一是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认真研究分析国资委系统和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控风险的相关规章制度,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的有效运行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评估和预警机制。通过与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及时判断风险易发的重点领域和风险等级,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研究制定风险防控评估的规范性制度。

    3、建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一是建立廉政风险监督机制。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构、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对廉政风险防控承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指出,立即整改。二是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针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等手段,对存在风险表现的个人进行告诫,对前期预防不到位的处室或单位进行督导。对经诫勉纠错仍未改正的或在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对加强国资委惩防体系建设和推动省属企业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意义。各级领导人员要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防控重点。要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建设与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与规范业务工作相结合,要按照要求,确定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以制度约束、权力制衡、阳光操作为切入点,抓住决策过程、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三个环节,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与“五型机关”建设相结合、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相结合,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措施、改进方法、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附:1、《山西省国资委岗位廉政风险查纠表》 (略)

        2、《山西省国资委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廉政风险查纠表》 (略)

中共山西省国资委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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