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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的“吉林模式”

来源:《吉林日报》作者:中共吉林省委党校教授 李军国 徐恩仲
2009-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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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吉林省把国企改制作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的突破口,立足于盘活企业,多渠道、多形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将改制与招商引资、产权重组相结合,使国有企业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实现了全省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吉林经济社会发展重新焕发了生机与活力。这种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框架内,以产权为核心,在国有企业集团层面进行体制机制的改革,进而实现股权多元化的“开门改制”方式,被称为“吉林模式”。

  国企改制“吉林模式”的特点

  作为计划经济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国家老工业基地,国有经济比重过高、结构和布局不合理、企业活力不足一直是长期困扰吉林省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在推进国企改制过程中,吉林省着眼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在实践中探索出了符合吉林实际的国企改制模式。

  一是先内部改革,后整体改制。吉林省制定了涉及改革成本、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化解金融债务、分离企业办社会、鼓励域外资本和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制、对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及税费减免等7个方面的配套政策,并加大了投入力度。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与国企改革同步进行,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其他机构采取市场化分离。在人员安置方面,相关改制文件和协议转让明确规定改制企业要把80%的职工上岗作为前置条件。同时,抓住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的政策机遇,把并轨试点与企业改制相结合,通过并轨试点促进职工劳动关系的转换。改制前处于下、离岗的职工全部参加社保并轨试点,改制后企业在岗职工按照标准采取现金、股权、债权等方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与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维护职工的基本合法权益,在具体运行上规定改革政策、改革方案、职工安置、补偿金标准同职工“四个见面”。

  二是开门改制,产权招商。国企改革最重要的资金来源无疑是招商引资。为了吸引更多的域外资本和民营资本参与国企的改制重组,吉林省先后召开国企产权转让和项目招商大会,还带着大批的国企项目南下招商,引进战略投资者,引进域外资金。根据企业的不同产业领域和自身情况,国资分别实现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和参股,同时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参股集团公司。战略投资者的选择则根据市场,既可能是央企,也可能是民营企业或者外资企业。这一策略很快取得了效果,吸引了世界500强和国内大企业到吉林投资,仅先期参与改制的816户国有企业就引进资金181.5亿元,盘活存量资产277.43亿元。引来的各类资本既解决了国企改革最大的资金难题,又推动了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实现多元化。

  三是因企制宜,一企一策。针对大中型企业较多的特点,吉林省以企业发展为主线,连续出台了7项政策和配套措施,按照改制范围放开、改制形式放开、出让对象放开的原则,实行“一企一策”。企业可以采取产权出售、招商重组、引资改造、同业整合、管理层收购、债权转股、辅业改制、分立改制、兼并和破产等10种方式进行改革。对于省属一些具有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采取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的改制形式;对于一些基础较好债务较重,发展资金严重不足的企业,通过资产与债务重组相结合,资产抵债和打折回购的方式化解不良金融债务;对于一些处于竞争领域,生产比较稳定的中小企业,则采取经营者收购或职工集体持股的形式;对于那些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则采取政策性破产、依法破产和关闭注销等形式退出市场,并通过债务回购、土地收储、资产置换变现等方式,妥善解决改制企业人员安置和债务处置等问题。

  四是政企合作,多方筹措改革成本。国企改革面临最大的困难就是“钱从哪来,人往哪去”的问题。面对老国企发生的巨额金融债务,吉林省除积极利用国家政策性破产进行呆账核销以及对严重资不抵债企业实施依法破产外,还确定了“政府主导,搭建平台,区分情况,逐户落实,分批处置”的总体思路。采取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资产变现、国有股权转让、债务处理、招商引资、财政注入、减免税费、利用政策化解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改革成本。

  五是整合行政资源,动员社会力量。2005年初,吉林省召开了国企改革攻坚动员大会,统一了思想,落实了任务。全省上下形成了财政、国土、劳动、社保、法院、检察院、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通力合作参与改制,纪检、监察、审计全程监督改制,组织、宣传、工作及新闻媒体推动改制,评估、产权交易市场等中介机构主动服务改制,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供电、供热等部门为改制企业解忧的社会氛围。
 
   国企改制“吉林模式”取得的成效

  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国企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不仅使吉林省一大批国企从困境中走出来,而且极大推动了吉林老工业基地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步入了快车道。吉林模式所带来的不仅仅是几十年计划经济留下的雄厚产业基础累积能量的释放,而且推动了全省行政管理、财税金融、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和收入分配体制等诸多方面的配套改革,为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创造了条件。

  一是产权制度改革实现突破,国有经济布局和所有制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国企改革促进了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也使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骨干企业集中,国有资产比重和布局更趋合理,进一步增强了国有资本带动力。吉林省用一年多时间完成了816户企业由国有或国有控股转变为股份制或民营独资改制重组任务,也推动了粮食、商贸、交通、建筑等行业的国企改革。改制后全省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国有股比重由80%下降到36%,国有资产总额增加了2800多亿元。国有企业发展活力、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增强,发展速度和效益都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国企改制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实现大幅度增长,2004年至2008年5年投资总额是改革开放30年前25年总和的2.4倍,年人均投资超过2万元。

  二是市场经济微观主体进一步确立,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新格局。国企改革攻坚突破了长期以来束缚国企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彻底瓦解了计划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减少了行政权力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形成了富有活力的内在经济增长机制,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为非国有企业成长释放了更多的空间。据统计,2004年至2008年,民营企业数量年均增速达23.6%,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年均增速高达54%;主营业务收入、实缴税金年均增速分别为26%、37.5%;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年均增速5.3%。

  三是实现了“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促进了服务型政府建设。国企改革攻坚打破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状况,解决国企在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理顺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减少了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国企实现了从政府行政机关的附属向市场主体的转变,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国企改革攻坚打破了“重管理、轻服务,重经济、轻社会”的观念和管理体制,实现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由全能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和介入微观经济活动,而是从直接代替企业决定项目、招商引资,转到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良好的服务上来。

  四是职工身份和观念实现转变,促成了以创业文化为取向的社会氛围。国企改革攻坚不仅是一场社会革命,而且是一场深刻的观念更新,在价值导向上起到了文化创新的功能,推动了以创业为取向的文化价值观的形成。在由过去单位人到现在社会人的转变过程中,人们头脑中长期形成的等级身份观念和依赖意识,以及在旧体制下养成的“等、靠、要”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受到了极大冲击,企业职工和管理者以及整个社会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自主意识、创业意识普遍得到增强。观念巨变使人们变压力为动力,由被动变为主动积极融入参与到市场竞争大潮中去,形成一个创新开拓、自强自立、人人思富、不断进取的创业氛围和发展势头,从根本上改变了我省人文创业的生态环境,以思想的解放和文化的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国企改制“吉林模式”的借鉴意义

  “吉林模式”的成功实践,掀开了新世纪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篇章。回顾总结国企改制吉林模式所探索出来的一些成功经验与做法,不仅对开创我省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而且为欠发达地区国企改制提供了借鉴。

  第一,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是关键。解放思想是社会变革和发展的先导,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力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力度,决定社会发展的进度。过去国企改制是两种模式:一种是拿出优质资产先上市;另一种则是“自下而上”改制,即由孙公司到子公司再到母公司。目前,国企改制已经进入推进整体改制、整体上市的发展阶段。正是由于敢闯、敢试、敢于承担风险和责任,吉林省在国企改制过程中成功探索出了集团公司增量重组、产业关联重组、承债式重组和品牌技术资本互补重组等改制模式和做法,为地方大中型国有企业改制提供了思路和方法,也为推进吉林省改革开放和各项改革事业不断向前,实现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源泉和动力。

  第二,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关系是前提。国企改革是对传统体制的变革,是利益的重新调整和分配,涉及到几十万职工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改革之初,吉林省委、省政府就确定了改革有利于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利益、调动改革积极性的“三个有利于”原则,切实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群众的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力求在三者之间寻求结合点和平衡。在改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把安置职工再就业,作为最重要的改革前提条件。在清查资产、债务、人员,制定改革预案的基础上,吉林省出台了涉及改革成本、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鼓励域外资本和民营资本参与等7个方面的政策及多条补充政策,为改革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国企改制让多数人从改革中受益,共享改革成果,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国企改革和其他各领域改革的顺利推进,保持了社会稳定与和谐。

  第三,发挥政府在强制性制度变迁中的制度整合优势是有效路径。在受计划经济影响较深的情况下,发挥强势政府主导作用,集中时间和力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一种理性选择。国企改革既是一项难度极高、探索性极强的事业,也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不仅涉及产权、债务、职工身份的转变,还和医保、劳动保障等问题相关联,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理解和支持改革,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吉林省的国企改革实行的是大规模、限时间、定指标、下进度、层层包保的办法,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合力推动,形成了改革氛围,最终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攻坚任务。这种方式不仅有效化解了改制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也尽可能地把改革带来的社会震荡和矛盾冲突降到了最低点。

  第四,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是保障。国企改制已从局部扩展到全部,从单兵突进进入到整体推进的新阶段,改革成败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其他关联领域配套改革的进展程度。吉林省根据国有大中型企业较多的特点,以全局眼光和战略思维,把各种历史包袱、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问题,把产权、债权和人权,束缚国企改制三大约束条件一并解决,做到统一思想、统筹协调,在短时间内完成了攻坚任务。吉林省国企改革实践充分说明,改革不仅需要一个良好的氛围和环境,更需要社会各方面配套改革的有机衔接、协调推进。增强改革的关联性、综合性和配套性,是确保各项改革事业顺利向前推进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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