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国内著名民企建龙集团重组通化钢铁集团时遭职工反对,委派的总经理陈国军被围殴致死。当晚,吉林省政府宣布建龙集团不再介入通化钢铁重组事宜。一个初衷好端端的企业间的兼并重组,怎么会闹出人命来呢。
资料显示,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资源产业、钢铁产业、造船产业、机电产业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集团创建于1999年,到2008年底,共拥有控股子公司17家,总资产319.81亿元,企业遍布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等省市。2008年,建龙集团名列中国制造业企业排名第78位,中国企业500强第158位,集团控股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07.9亿元。一个成立不过十年的民营钢铁企业,其发展速度是惊人的。相反,国有钢铁企业又面临着什么呢?
一般来说,国有钢铁企业在计划经济时期没有太多的积累,但却重病缠身,如面临着人员多、负债率高、企业办社会、资金紧张等问题。改革开放之后,国有钢铁企业却要承担大量的改革成本。改革开放初期,人们都愿意进国企,为什么?因为国企的福利好,工作相对稳定。某种意义上说,国企支付了更多的劳动力成本,养一个国企职工要付出的成本,起码是民企的2-5倍。当然,国企职工的福利水平,与初期的民营企业相比虽然要好一些,但与其他一些国家相比却差很多,国企也应当进一步改善员工的福利待遇和工作条件。
国企比非国企付出的成本不仅是这些。比如,在纳税方面,国企一般没有多大的偷漏税积极性,而非国有的企业则不同,像民营企业是个人的,偷漏税的钱自然都留给了自己。所以,在目前税收机制并不完善的情况下,一般国企的税负是非国企的4-10倍。再就是商业贿赂,民企向国企供货,通过回扣形式,可以将货物以高价卖出去;购买国企的产品也可以通过贿赂的方式获得更低价的产品。还有外资,由于国家的招商引资政策,外资企业不光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比国企强大,还要享受国家各方面的优惠政策。
因此,有人曾经这样形容国企,就像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背着病重的老娘(离退休职工),搀着瘸脚的老婆(辅业单位)、抱着长不大的孩子(企业办医院、学校等),要与民企、外资等二三十岁的年轻人赛跑,胜负可想而知。十几年下来,除垄断性的国企外,很多都陷入了生存危机。国企改革已经二十年了,有人一直在说,国企的经济机制不灵活,需要改革和改制。可在我看来,今天国企面临的困局是相对于民企、外资过于“遵纪守法”,这也恰恰说明需要国家加强对民营、外资的那种“灵活”机制进行治理,创造一个真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绝不能让劣币驱逐良币。
当前的民营钢铁企业,已不可同日而语。他们在规模、技术、管理等方面已经不比国企差,而他们灵活的机制国企是永远学不来的,比如用工、纳税、商业贿赂等方面。如果照此发展下去,用不了多少时日,以规模自居的国有钢铁企业,也将会逐渐被民营外资钢铁企业所淘汰。或许,吉林省国资委已经看到了这种前景,已经对通化钢铁无计可施,想早一点卖出去,省了自己的麻烦。
我曾经想过这样一个问题:假如我是某个地方的领导,对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有着一定的决定权,会采取怎样的改革措施呢?思量来思量去,我也没有太好的办法,说不定也要将国企简单卖掉,走一步算一步,因为当前国企面临的形势确实非常的复杂。目前,国企的困难超过了一些人的想象,而国有钢铁企业的发展前景更是不容乐观。这是因为国有钢铁企业与民营钢铁相比,确实已经没有任何优势可言。
退一步想,如果建龙在重组通钢后,能善待一下国企的工人们,或许重组就会相对容易一些,起码不会发生如此强烈的冲突。不过,现实生活中,很多国企被民企收购或控股后,普通职工的结局都不太好,好一点的能留下来工作,但工作量加大,工资不仅没有增长甚至要减少。那些运气不好的怕是要下岗,面临生存危机了。像通钢这样的大型国企职工,一般年龄大一些,技术也比较单一,在大学生找工作都很难的现实情况下,他们下岗失业后将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工人们要生存,要有尊严的生存,肯定想留在国企,当然会反对民企的收购。
通钢事件的发生,深刻揭示了国企的改革与发展问题已经在政府、企业及职工、外来投资者之间形成难以化解的矛盾。因此,化解国企改革与发展的困局乃至我国经济的困局需要用大智慧,需要国家在一些政策上进行调整。
最近,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出了一本《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其中,第五章为“充满活力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提出——为什么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而不能搞私有化和单一的公有制。国企改制走到当前,国有经济的比重只占到全国国民经济三成左右。怎样理解中央提出的“公有制为主体”呢?我的理解,起码公有制经济要占到全国国民经济的五成以上。因此,下一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应当是发展公有制经济,即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经济,这就需要国家出台相应的支持和配套政策。2006年11月,全国国资系统研究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时,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听取各省国资委主任的汇报之后,也明确提出:国企改革不能再做减法,要做加法和乘法。反观通钢的恶性事件,恰是国有股份由第一大股东让位于建龙之后,即严格意义上那样的通钢将不能再称之为国企了,而之前的通钢国有股份是第一大股东,建龙只是参股。
笔者理解,解决通钢之类国企的问题,应当首先从国家经济的安全问题入手,在对外开放中注重保护国有和民营在内的民族产业。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开放程度已经高于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比如,我国的金融和骨干行业都有外资参股甚至控股,但我国的资本进入美国等西方国家却十分艰难,不光金融领域难以进入,就是一般的制造业也很困难。
我们与经济高度发展的西方国家竞争,就像一群光着屁股的孩子拿着刀枪棍棒,与几个身披铠甲、手持现代化武器的巨人在战斗,结局可想而知。因此,参与国际竞争,我们要以国有经济为纽带,组织非国有经济参股的现代化战略航母。国内,国有经济要确保收复“两国两重”的经济领域,同时以少量资本控制一些公共服务领域,比如房地、物业等,提高国有化水平和服务水平的同时,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就业问题,真正做到“改革的主体是人民,改革成果全民共享”,才会建设一个和谐的小康社会。当然,这中间还需要一系列政治、经济、社会手段,比如严厉打击官商勾结、治理商业贿赂、创造和谐劳动关系、消除外资的超国民待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