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请登录注册

按生产要素贡献参与分配与深化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

来源:理论网作者:洪都航空工业股份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吴方辉
2009-09-18
打印

    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充分表明了中央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也充分显示出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文主要就贯彻按生产要素贡献参与分配原则,深化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作一些理论和改革模式的初步探讨。

    一、确立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原则是对马克思劳动和分配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马克思关于劳动及其价值和分配理论是其完整的科学体系的基础,多年来一直指导着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但从马克思主义诞生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00多年,世界发生了巨大变化。马克思研究并形成劳动、价值和分配理论的基础和社会背景与当今社会也已大不相同。社会政治、文化、尤其在经济领域中,科学技术的运用、生产经营方式、企业组织制度、劳动管理制度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劳动、价值创造和分配理论势必带来直接或间接的重大影响。

    首先,是资本主义对其制度利弊的调整,带来了生产力的更大发展。19世纪70年代开始,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龙头,伴随着科学技术进步,人类社会又进行了几次产业革命,包括电力产业革命、核能产业革命、信息产业革命,使社会生产力有了飞跃式的发展。

    在飞速发展生产力的同时,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也相应地在悄然调整和变化。资本占有社会化极大地冲击着资本主义传统的高度集中的私有化;经济运行有序化则体现着政府宏观调控意志力和避免纯粹的无序自由发展;分配公平化和福利保障化则反映出资本主义也在限制贫富差距过大并关注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权力;阶级对立和阶级结构复杂化则是体现了在资本社会化后泛化了阶级界线,而劳动者参与企业投资和管理以及社会福利制度的改善使得阶级对立也得到一定程度的调和。

    其次,是对劳动及其创造价值的内涵和外延都有了新的定义和认识。就劳动而言,随着社会发展和历史条件的变化,其形态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劳动类别分化。现在的劳动已不再是马克思当初研究社会的以产业工人为主体的劳动。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推进,科技劳动和经营管理劳动已形成相对独立的劳动形态,而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此外,由于产业结构调整,第三产业的发展,服务性劳动的总量已超过物质生产劳动,成为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社会劳动。二是劳动手段现代化。当今世界经济发达国家中,已不存在成规模的手工或体力劳动,取而代之的是机械化、自动化、甚至是智能化。三是劳动对象的深度、广度开发。人类运用先进的生产工具施加功能于劳动对象,下及地壳、海洋深处的多种资源,上达宇宙空间的物质。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劳动的对象已不仅是自然资源本身,更多的是经过初步创造的原材料和新材料。四是劳动者与劳动对象分离,劳动形式灵活多样。人类在今天的劳动中,与劳动对象的距离逐渐拉开。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则更多的是劳动者自己安排劳动地点和采取弹性劳动工时制。五是劳动力素质有很大提高。随着时代进步、社会发展,劳动者的文化修养、科技知识、专业和操作技能以及发展潜能都有大幅度提高。

    就社会财富(价值)创造而言,由于生产力因素和生产关系因素的变化,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劳动创造价值,但不是惟一的,资本、科学技术、土地等生产要素也创造价值。这里的资本主要指物质资本和货币资本,而科学技术则主要指通过科技劳动所形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和专项技术等。

    这里我们还要重点论述一下人力资本创造价值。人力资本不同于物质资本和货币资本。在马克思经济学中,没有明确使用过人力资本这个概念。但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商品生产主要消耗的将是人力资源,尤其是人的智能。企业与企业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将集中体现在人才的竞争。为此,人力资本的概念应运而生。人力资本是由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提出来的,其定义人力资本是存在于人体之中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能、经验和健康等质量因素之和。人力资本具有与所有者(劳动者本身)的不可分割性,可以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并创造价值,在进行商品生产并创造价值的同时以各种形式发展和提高本身素质,从而形成资本增值并在投入再生产中又产生更大的商品价值增值等一系列资本属性。因此,我们认可人力资本理论并确认其也是参与创造价值的重要生产要素。

    再次,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呼唤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制度。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描述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共产主义,并指出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化大生产高度发展和社会普遍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诞生的。而中国没有经过独立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推翻了半封建、半殖民地旧中国而直接进入社会主义。因此,生产力还比较落后,社会化程度也比较低。针对这一现实,邓小平同志按照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明确提出中国现在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初级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最大程度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加快生产力发展就必须有与之相协调的社会关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制度。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发展产权、资本、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市场,最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等一系列重大举措都是回归社会历史阶段协调发展的需要。“按劳分配”是马克思描述的基本消灭了私有制、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化大生产的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分配原则,而我们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市场经济和生产力比较低下的情况下,僵化地、单一地实行按劳分配,生产力肯定得不到最大程度的发展,必须从理论上、制度上改革。

    对分配制度改革,首先必须依据社会的时代性和基础条件在分配理论上进行论证和创新。前面所论述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变化,劳动及创造价值的多元化以及人力资本化等都是新的分配理论的重要内容,但要真正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还有一个关键环节要突破,那就是企业剩余价值(净利润)的共享。

    马克思在其经济学中论述“剩余价值”是私有制条件下资本家剥削劳动者的惟一手段。在社会主义阶段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化,因而不存在剩余价值。由此,我国在改革开放前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中,国有企业的利润都是全额上交国家。在改革开放,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由于多种所有制并存,以及市场机制的需要,对企业经营利润在税后实行一定程度的按所有者权益分享(分配)。但这里的所有者权益并未包含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笔者以为企业净利润属于企业的财富,是由劳动和其它生产要素共同创造出来的,我们确认人力资本属于生产要素,因此,也就应该确认人力资本参与企业净利润的共享。

    实行人力资本参与企业净利润共享,有利于树立现代公有制观念。我国运行了几十年的传统的公有制,由于实质上把广大劳动者排斥在占有主体之外,因此,不具备利益主体的社会基础。结果是劳动者普遍不真正认为自己是企业的主人,不真正关心企业的长期发展,积极性得不到最大程度的调动和发挥。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劳动者成为利益主体。人力资本参与利润分配,使劳动者除了劳动报酬之外,还能享有作为所有者权益的收入,这就真正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此外,劳动者由于收入的放大,有利于其资产的积累并转而对社会生产投入,有利于社会总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放大公有制宏观控制,其最终效果是加速推进生产力发展。实行人力资本参与企业净利润共享,还有利于从法律上解决资本所有权与收益权相统一的问题。

    二、在国企中建立按生产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模式及改革方向

    根据上述对劳动及其创造价值、生产要素创造价值理论的研究分析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笔者以为深化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是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其模式应该是劳动者收入结构多元化,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即:劳动报酬,辅之以工资制度;权益收入,辅之以资本股权分红办法;福利待遇,辅之以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其总体框架结构见图1:

根据框架总图可分解为:
     
    1.企业一般员工收入结构见图2:

    一般员工的工资应是根据其工作性质和岗位不同对应某一种工资制度执行,而人力资本则涉及需要国家认可,以及财务制度的补充,同时还存在如何量化以及确定其在总资产中的比重问题。
     
    2.企业科技骨干的收入结构见图三:

    科技人员的人力资本由于其素质的特殊性,存在一个与一般员工当量计算问题。对科技成果或专项技术折股是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激励科技人员多出成果,推动技术进步的需要,但应按无形资产评估后,依法折股。此外,对科技骨干实行定期体检和疗休养制度既是一种待遇,更是尊重人才爱护人才的社会风尚。
     
    3.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收入结构见图4:

    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报酬实行年薪制有利于将其收入与企业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及效果结合起来。其中,基本年薪是实现经营目标应得的劳动报酬,而效益年薪是按企业新增效益一定比例计提的报酬。股票期权和虚拟股份可根据企业性质不同选用。其中,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可选用股票期权,有利于把经营管理工作与企业长期发展以及经营者利益与所有者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长期的动态的激励机制。实行职位消费则是把目前普遍存在而且需要的经营者隐性收入显性化,有利于规范管理、宏观控制和加强监督。对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本文虽然在理论上作了一些初浅探讨,也提出了一个粗线条的框架模式,但要实际操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企业净利润用于人力资本分配的合法性,人力资本量化和记账的财务处理制度,对科技成果作为个人无形资产的评估折股规定以及股票期权、虚拟股份的法律障碍等。只有加快市场运行机制、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它经济制度的配套建设和改革,才能真正使国有企业分配制度的深层次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并发挥作用。(文章来源:《理论前沿》2003年第16期)

 

网站声明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教育培训中心 | 商务交流中心 | 国资研究 | 政策法规 | 数据中心 | 信息化

版权所有:红色传承教育官网 CopyRight©2013-2019 电话:400-876-0602

京ICP备160067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