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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国企改革再攻坚

来源:《湖北日报》作者:湖北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杨泽柱
201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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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国企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十二五”期间,湖北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国企改革再攻坚,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促进湖北国有经济跨越式发展。

  准确把握国企改革的新特点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一五”改革攻坚,湖北国企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仍未解决,目前已进入了“趟深水区,啃硬骨头、打攻坚战”关键时期,必须准确把握现阶段湖北国企改革的新特点。

  第一,从改革的着力点来看,产权制度改革仍是当前国企改革的核心。 国企改革的核心是要理顺产权,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近几年来,湖北省大力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已取得重大进展,但任务依然艰巨。从改革的实践来看,凡是发展比较快的企业都是产权制度改革比较到位的企业,凡是矛盾重重的企业基本上是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的企业。

  第二,从改革的发展趋势来看,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已成为国企改革的重点。从湖北国企改革的发展趋势来看,围绕产权进行改革,逐步实现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优化是大趋势。股份制是国有企业最好的所有制形式,而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实现产权多元化的重要切入点就是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第三,从改革的目标来看,构建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已成为深化改革的关键。虽然现阶段深化国企改革要抓住产权多元化这一中心环节,但并不是只要产权改革到位,国企的其他问题就可迎刃而解。

  第四,从改革的手段来看,借力资本市场已成为国企寻求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以往阶段的国企改革基本上是局限企业内部,构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机制,真正借助外力的不多。从改革的实践来看,引进战略投资者、借力资本市场推进改革,不仅可以引进资金、技术、品牌、管理和先进的体制机制,树立企业形象和品牌,有效地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而且能够有效放大国有资本,促进企业裂变式发展。

  第五,从改革的外部环境来看,更加注重和保障职工权益已成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湖北历来比较重视国有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各级财政也为此投入了一定资金。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在推进国企改革深化的过程中将会更加注重职工权益的保护。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职工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积极性。

  客观正视国企改革的新难题

  当前,湖北国企改革面临着一些新难题,我们必须客观正视,积极破解。

  首先,国企改革的难度增大。近年来,国企改革的氛围与前几年相比有所淡化。改革的动力在减弱,随着国有企业效益的明显改善,大家对国企改革的认识不像原来那样一致,不少人认为没有改革的必要,改革的风险加大、动力减弱。改革遇到的矛盾越来越复杂,这些矛盾大多是由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引发的,破解这些矛盾应该用政府职能的及时转变和公共职能的加强来解决,需要统筹推进包括国企改革在内的各项改革,改革难度更大。

  第二,国有企业整体竞争力不强。 产业缺块头,全省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千亿元产业仅有能源电力、汽车、钢铁、石化等四个产业,而这四个产业主要靠中央企业支撑,以地方国有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大多数没有形成规模。企业缺龙头、产品缺拳头、投入缺产出,经营发展存在一定风险。

  第三,国有企业产权结构不合理。 由于历史原因,湖北大部分国企都是政府作为出资人投资兴建的,客观上形成了单一的产权结构,虽然近年在产权多元化改革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但仍有不少独资企业没进行公司化改造、有不少公司制企业没有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国有股比例过大,内部人控制严重,发展缺乏后劲和活力。

  第四,国有企业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尚未真正建立。湖北大多数国有企业诞生于计划经济时代,不可避免地打上了计划经济的烙印,体制僵化,缺乏活力。

  第五,国有企业缺乏利用资本市场的有效途径。目前湖北地方国有企业的资本证券化程度很低,国有资本难以借力资本市场放大裂变。

  努力探索国企改革再攻坚的新路径

  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湖北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十二五”时期,湖北国有经济要实现“一个翻番、三个培育”的奋斗目标。“一个翻番”就是资产规模要翻番;“三个培育”就是要培育一批资产规模过500亿元的企业,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过100亿元、利税过10亿元的企业,培育一批上市公司。国有经济跨越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国企改革。

  进一步深化股份制公司制改造,培育市场主体。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公司制改造,有利于明晰产权、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还可以放大国有资本,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现阶段,除少数关系国计民生、必须由政府独资的企业外,湖北其他国有企业都应逐步改制成为多元股份公司。一是合理确定改制形式。可以分四类推进: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在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多元化的前提下,保持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对管理团队经营能力较强、主业突出,有一定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市场竞争性企业,在管理层和职工参股、实现产权多元化的前提下,保持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对重要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国有资本主动进入,实现战略控股;对资产和业务分散、经营绩效一般、缺乏竞争优势的一般中小企业,鼓励经营管理者、企业员工、民资和外资参股和控股,国有资本主动退出,实现民营化。二是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引入战略投资者是借助外力推动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有效形式。

  进一步加快调整重组,优化布局和结构。结合湖北的实际,推进国有企业调整重组,应在抓大、放小、汰劣上下工夫:一是抓大。即抓“大产业、大企业、大平台”。围绕全省千亿元产业发展战略规划,集中支持能源、钢铁、汽车、石化、食品、纺织、电子信息等大产业发展,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向支柱产业、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形成优势产业板块。二是放小。即对竞争性领域的一般的中小企业,采取整体转让、联合重组、管理层收购等多种方式放开搞活。对于有一定竞争力、国有资本一时还无法退出的中小企业,要走“专、精、特、新”的道路,努力培育成为有核心竞争力的“小巨人”。三是汰劣。即对一批资不抵债、经营亏损的企业,实行集中托管,加快解决改制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其快速退出市场,为优势企业发展腾出空间和资源。

  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维护所有者权益。连接出资者与经营者的纽带是公司的治理结构,出资人是靠法人治理结构来管理企业的,国有企业必须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只有这样,才能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维护所有者的权益,达到资本保值增值的目标。这是湖北国企改革中必须加强的一个关键环节,重点应在以下几方面下工夫:一是建立科学的委托代理构架。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由出资者履行好选聘董事和监事的权利,建立分权制衡、运转协调、科学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国有资本人格化,确保国有资本在委托和代理环节安全、稳健、高效运行。二是加强董事会的建设。三是加强内外部监督。四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五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构建以年薪制为基础,以股权激励为补充的企业收入分配模式,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业务技术骨干的积极性。

  进一步推进上市融资,借力资本市场裂变。按照“五个一批”(恢复融资功能一批、实现再融资一批、实现上市一批、辅导报备一批、改制培育一批)的思路,大力推进上市融资,不断提高资本证券化水平,促进国有企业裂变发展。一是加强上市培育工作。二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是推进整体上市。对整体资产质量好、业绩优良的国有企业,直接改制为股份公司,实行整体上市;对旗下已有上市公司的国有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逐步实现整体上市。

  进一步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打造核心优势。一是实施技术创新战略。从出资人和企业两个层面,探索建立推动自主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研发投入机制、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提高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再创新能力。二是实施精品名牌战略。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国际国内名牌产品,不断提高精品名牌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三是实施管理创新战略。推进战略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质量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信息技术、现代管理技术与企业生产经营的融合,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促进企业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的重组与优化,实现“商业模式轻型化”,打造一批总服务商、总集成商、总承包商、总运营商,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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