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是我国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要保障国有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要依据我国的经济社会基本制度,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和国有企业实际。而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加强和改善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提出,加强和改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在发扬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优良传统基础上,不断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改革创新。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改革创新,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加深对几个重大问题的认识。
国有企业的党委会是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部分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在我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在企业的治理结构方面,既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又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模式。我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和国有企业的实际,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特”在国有企业在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基础上,还有一个党委会。党委会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缺了这个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就不健全,就难以适应我国社会政治结构的要求。
在具体的运作上,应该把握科学性,真正形成职责明确、有机融合、运转协调的新型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是在人事安排上搞好融合,做到“三分离、两融合”。“三分离”是指国有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三个班子的成员必须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或尽量减少交叉兼职。“两融合”是指国有企业董事会和经营层班子中的党员成员,都要进入企业的党委会;监事会班子中的党员成员,都要进入企业的纪委会。且是党员的董事长,一般兼任党委书记。二是在运行机制上的规范,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国有企业的党委会,不是企业的决策机构,对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不直接进行决策。但是国有企业党委会要按照党的规则,通过规范的运行机制,起到特殊的协调作用,要做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保证企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推荐企业的重要管理人员,保证经营团队的高素质;支持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各项决策的有效落实;领导各类群团组织,保证企业内部各方面关系的协调;发挥党的组织和思想工作优势,保证企业员工积极性提高。
国有企业党的组织优势是企业管理的重要要素
概括地说,企业管理就是对企业人、财、物的管理。其中,对人的管理是第一位的。因为对财物的管理,都要靠人来进行,企业只要把人管好了,提高了人的能力和调动了人的积极性,对财物的管理才能有效。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讲,企业所有的管理都集中体现在对人的管理方面。而在企业内部,由于员工的政治信仰、利益关系等不同,形成了各种不同的非生产性组织,如政党组织、青年团组织、工会组织等等。这些组织都是做人的工作的,而人的工作做好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组织的作用发挥得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反之,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则起着障碍作用。
国有企业党的组织作为执政党的基层组织,具有先进的理论指导、崇高的价值追求、健全的组织体系、规范的工作机制、严明的组织纪律、优良的思想作风,在国有企业的各种非生产性组织中引领示范作用。如通过“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的方式带动其他组织发挥作用。这是西方国家任何企业都不可比拟的独特优势。这种独特优势已经成为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要素。加强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可或缺这个重要要素。
当前,在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思想中,对此缺乏应有的认识,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是要发挥好国有企业党组织纪律严明的优势,把企业的决策变为组织成员的行动,提高整个组织的执行力。二是发挥好国有企业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把党的先进思想和崇高价值追求转化为科学的企业发展理念,转化为先进的企业文化,转化为独特的国企精神,转化为强大的企业软竞争力。三是发挥好党的群众工作优势,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协调好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维护各利益群体的正当权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国有企业的和谐稳定。
党员经营者党的意识是做好国企党建的重要保障
党的意识是党员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使命、任务的自觉领悟,是党员对个人角色的自觉认知。共产党员的党的意识是党员党性的集中体现。党的意识是执政党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一个党员的党的意识的强弱,体现了这个党员的党性强不强;全体党员的党的意识的强弱,体现了执政党凝聚力战斗力强不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取得了革命和建设的巨大成就,就是因为这个政党的广大党员有着强烈的党员意识,体现出了坚强的党性,形成了一个有高度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的政党。
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经济组织的作用更加突出,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经济责任更加重大,却使得一些党员经营者的党的意识逐步淡薄。反映在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方面,表现为思想上“只有经济指标,没有党的观念”;行动上“只抓生产经营,不抓党的工作”,甚至于把党的工作当成了企业的负担。由于企业经营者在企业组织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且国有企业经营者绝大部分是党员,这种思想和行为极大地削弱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因此,国有企业党员经营者必须增强党的意识。国有企业经营者增强党的意识,在思想上必须时刻牢记自己“首先是一个党员,然后才是经营者”。在行动上必须做到:一是严格按照党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国有企业的党员经营者,不管在企业的地位有多高,都要自觉地参加企业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企业党组织的监督,履行一个普通党员应尽的义务,不能在企业成为特殊党员。二是要主动关心企业党的工作。国有企业的党员经营者,不管在企业党组织中有没有担任党内职务,都要经常过问自己所管理部门党的建设情况,主动关心自己所管理部门中党组织的工作,把自己分管的业务工作与党的工作有机地融合起来,推进党的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中心工作。三是要积极支持企业党的工作。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管是份内份外的,党员经营者都要给予积极的支持和帮助,及时予以解决,真正为国有企业的党的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国有企业党的工作顺利开展。总之,只有国有企业党员经营者党的意识增强了,做好国有企业党的工作才具有可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