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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文化的“五个应该”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作者:杨佑田
201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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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文化是企业与生俱来的,有企业就有企业文化,什么样的企业基因决定了什么样的企业文化。近年来,一大批国有企业集团和公司,在其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进程中,企业文化发挥了巨大作用。

    一,企业集团文化,应有中国企业优秀传统文化“源头活水”的丰富积淀。


    企业集团联合组建之前的公司,有的有十几年历史,有的有几十年的历史,有的甚至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这些企业都有自己的文化基因,并且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淀了自己独有的优秀文化。这些文化基因和特质,在新组建的企业集团中有机融合,层层积淀,使得企业集团在高速成长过程中完成了早期的文化自我超越。

    这些深厚的文化在企业集团创新发展中相互融合,形成了一种强大的精神动力源。在这种强大的向心力、强劲的执行力和强烈的爆发力的推动下,广大员工面对企业信任与重托,胸怀大局,雷厉风行,执行到位,并且不辱使命,不负众望,顺应国家企业整合重组的历史大潮,书写新的企业集团跨越发展的辉煌篇章。他们内心深处那些根深蒂固的理念与气质,正是企业集团优秀文化基因的沃土。

    二,企业集团文化,应是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企业版”。

    理想信念精神,是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灵魂所系,同样也是一个企业不可缺失的灵魂。企业制定战略、取得利润、制造产品、创造财富、塑造品牌,都需要有理想信念精神来引领支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当今中国人的灵魂旗帜,如何让灵魂旗帜在企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需要社会全员参与并践行。显然,这一任务完成,国企已走在了前列,打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企业版”。这些企业版的核心价值观,不仅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整体要求和精神实质,而且更贴近企业实际,贴近职工需求。职工学习践行起来,普遍觉得好记、好用,管用、顶用,使得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企业实现了具体化。

    三,企业集团文化,应有领军团队性格气质的鲜明印记,是“不断创造历史”的“强者之魂”。

    一个企业集团或公司所形成的企业文化,实际上往往就是领军团队的风格、精神以及其经营理念的传播、贯彻和实践。以企业精神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是企业家团队的人格化,是企业家团队品质和行为的综合反映。这些“骨子里”的东西,像血液一样融入企业血脉。从某种程度上讲,企业文化核心理念,往往是企业家团队思想的浓缩。

    纵观某些企业集团的决策层,既有纵横捭阖的战略家,又有术业专攻的科学家,也有深谋远虑的思想家,还有传经布道的宣传家,更有敢为人先的实干家,文韬武略,人才济济。正是有了这种军魂,这些企业集团才能在联合重组和快速发展的一个个硬仗中打出企业一往无前的改革气势,打出企业上下同欲的至情境界,打出企业蒸蒸日上的经济效益,成就了一个个做大做强、跨越发展的时代传奇。

    四,企业集团文化,应形成一个具有强烈同化功能的“气场”,成为一个锤炼“铁军”的大“熔炉”。

    企业文化简而言之,就是一种文化氛围,是一种强烈地支配着团队成员思想和行为的团队文化。对于联合重组的企业集团来说,是先有子公司,后有母集团。有着各种各样背景、资历、基因的企业一旦进入新的企业集团,受到新集团的文化影响和熏陶,久而久之就应该养成同样的性格与气质,形成一种内在的文化要素,或者叫做文化习惯。即使后来有相异的精神加入进来,也会很快被这种集团精神所同化、所感染,从而形成新的整合力量。事实证明,在企业内部维系一种崇高的企业精神与人格魅力,是企业长盛不衰的不竭动力和力量源泉。

    五,企业集团文化,应是“做人”的文化,是“以人为本”实现人的价值最大化的文化。

    企业文化建设是个常谈常新、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其实质是以人为本。企业集团的决策层应该站在战略高度理解企业文化,在企业高速发展进程中要牢牢把握好两个关键要素:一个是资本,一个是人。人的创造力一旦和资本结合,就能产生无限魅力。在跨越发展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要英雄不问出处,要善于把广大员工自身价值的体现和企业目标的实现结合起来,不断地把社会人转化为企业人,把知识分子转化为企业管理专家,把农民工转化为产业工人。同时,还要尽心竭力使新加入集团的不同企业员工分享到企业成长、联合重组所带来的各种好处和更广的发展空间,在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同时,实现人的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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