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并以此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12年的两会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引导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科研力量为企业研发中心服务,更好地实现产学研有机结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支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在科技创新中,有着天然的优势与艰巨的责任。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的现状
“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在我国科技创新中的地位日趋重要。2011年度科技进步奖的50个“产学研”结合项目中,中央企业参与的项目有25个,已成为推进国家科技进步的主体。
从规模与体量来看,截至2010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已达24.3万亿元,营业收入16.7万亿元,实现净利润8 490亿元,境外资产总量已达2.6万亿元,净利润超过1 100亿元,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具备引领科技创新的经济实力和基本条件。
从创新实践来看,《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11个重点突破领域,中央企业都有涉及,在863计划、973计划和科技支撑计划的参与率分别达到29.5%、13.5%和23.3%。除此之外,在载人航天、绕月探测、特高压电网、4G标准以及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等领域取得了众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和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主要专利指标年均增长都在35%以上。实践证明,中央企业是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国家技术创新的国家队。
从创新体系建设来看,在“十一五”建设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中,中央企业获批建设47家,占国家总数的49%;先后有64家中央企业成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企业,其中54家被正式命名为“创新型企业”;56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有24个由中央企业牵头或参与组建。这些成果在社会上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面临的问题
2011年,入围世界500强的中央企业已有38家,中央企业竞争“国际化”特点凸显,创新能力已成为中央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与发达国家的先进企业相比,中央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创新动力不足。按照2009年的统计,大中型工业企业专利申请、发明专利和有效发明专利数,国有企业分别为18 889件、6 448件和8 602件,私营企业分别为29 398件、6 343件和9 064件。若加上公司制企业中的国有控股和私营控股的专利情况以及小型工业企业的专利情况,国有企业专利数占比可能不足30%。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方面,中央企业多数集中于工程、建筑、能源、资源等行业。这些行业既有我国当前市场机制不完善导致的制度性垄断特征,又有资源稀缺性导致的资源垄断性特征,行业周期较长,国家需求旺盛。另一方面,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使现有经济模式对资源和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强,导致资源价格涨幅较大,这两个因素叠加使得现有模式收益高、风险小,造成中央企业对技术创新在获取利润和市场份额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进而导致创新动力不足。
二是创新投入不足。一般而言,发达国家的大型企业研发费用一般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高科技公司的科技投入会更高,微软(微博)每年的科技投入占销售收入的10%,谷歌(微博)公司的科技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更是高达15%。技术创新能够为企业带来“创新性垄断”,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竞争优势。
目前,中央企业的科技创新投入明显偏低。截至2010年我国只有三成的中央企业科技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按照“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到“十二五”末,中央企业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投入的比重平均为2.5%以上,这一目标也低于国外先进企业现有的平均水平。
三是人才储备不足。当前,中国每年理工类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已是世界第一,具备技术专长的理工类大学毕业生最适合的工作就是工程类。目前,中央企业研发部门每年吸纳的科技人才较少,导致未来技术发展的活力不足。在这一方面,中央企业不仅与国际公司存在差距,甚至不如某些国内民营公司。以华为公司为例,其在高峰的时候一年可以招800人左右的通讯、电子专业的大学毕业生。进入公司后,华为给予其丰厚的待遇和充分的发展空间,一是在研发中心继续从事研究工作,二是派往海外市场参与世界竞争。这种历练对于毕业生来讲相当于又经历了一次大学教育,并且所学知识与市场联系更为紧密。尽管这种大规模的人才引进流失率较高,但是经过多次筛选留下的都是精英人才,且对公司的忠诚度较高。而经过华为的文化锻炼和技术培训后离开公司的人,又有很多进行了二次创业,搞了很多高科技公司,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带来的是生产力发展,创造的是国家财富。与国内外先进企业相比,中央企业在科技人才储备和科技队伍建设方面,还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是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这不仅是中央企业面临的问题,更是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国目前的创新主体仍然是高校和科研院所,但是作为技术资源提供者的各大高校和科研院所高校,并没有与作为技术资源使用者的企业建立稳定通畅的沟通渠道,科技需求与企业需求衔接错位,企业、科研机构作为技术供需双方难以形成良性互动。从全国范围来看,高校及科研院所每年为国家科技创新贡献出丰富的成果,在自然科学基础创新方面也在追赶世界先进水平,但这些科技创新成果与经济建设的结合并不是很紧密,其专利的转化率普遍低于5%。作为掌握社会研发资源与学术资源的组织,高校及科研机构并未在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发展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科技和经济的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
五是中央企业科技收购面临的体制性制约较大。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中小企业往往是创新的主体,例如过去的贝尔实验室等。许多国外中小企业的成功路径,就是通过科技创新项目被大企业收购。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大企业的创新不一定由自己完成,可以通过投资收购的形式实现科技创新成果的产权转移,这也是国外大型公司科技创新的一个最主要的路径。
2009年,我国国有企业人均科研投入为14万元,私营企业为13.5万元;国有企业研发项目数量为16 537项,而私营企业则达到14 843项。若加上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小型企业的投入,非国有工业各项指标占比在60%以上。从研发力量、投入状况以及开发数量来看,我国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已与国有企业基本相当。但在中小型的科技型企业创新成果的收购上,中央企业面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约束,手续复杂、周期较长、机制僵化,需要考虑的非市场因素较多,最终不仅导致中央企业自身在收购科技成果上顾虑重重,而中小企业也对中央企业的收购失去兴趣。
提升中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中央企业的考核体系。科技创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长期的投入和经营。应进一步完善中央企业现有干部考核体系,建立个人、企业、政府在提高创新能力和获取创新成果中的合作共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促使企业经营者能够从企业的长远发展出发增加技术研发投入,克服短期行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
二是应按照中央企业的科技创新成绩核定减税力度。中央企业应该由资源型增长向技术创新型增长转移。可以考虑将人才吸纳、技术储备、专利申请及转化率等指标作为核定减税力度的依据,利用税收杠杆对企业的经营投入、增长方式等进行调整,引导中央企业实现由资源消耗型增长、制度垄断性增长向科技创新型增长转型。
三是国家应鼓励中央企业的行业收购。一方面,要提高中央企业对科技创新的重视程度,把科技创新作为第一生产力和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在中央企业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进行收购时,国家持更加开放和鼓励的态度,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
四是确立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开展开放式企业创新平台建设,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利用开放式创新平台整合企业内外部科技资源,构建开放式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科技资源的配置、开发和转化利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