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改革是我国经济改革的关键环节,事关改革与发展的大局,涉及到了许多重要的理论和政策问题,其中,如何认识国有经济地位和作用的问题尤为重要。
那么,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呢?关于这一点,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的许多重要文献都有明确的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七条指出:“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始终要依靠和发挥国有企业的重要作用。”“十六大”报告强调:“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上述论述,清楚地说明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性质和作用。具体来说:
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解放和发展
生产力的根本要求。
虽然资本主义制度在历史上曾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它具有一个根本的矛盾,即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导致了两极分化和经济危机的周期性爆发。生产社会化要求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对整个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进行有计划的合理的调控,以推动生产力更快地发展。
首先,国有经济是宏观调控的主导性力量。国家的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配置资源基础的,但我们不能否认市场的局限性,更不能以市场原教旨主义的方式将市场的作用理解为“市场万能”。国有经济是与生产的高度社会化相适应的,处在能源、交通、通信、金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发挥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有利于国家从全局和长远的需要出发调控国民经济发展的方向、速度和总体结构,克服单纯市场调节的局限性,保障国民经济的持续、协调和健康发展。
其次,国有经济是培育市场的主导性力量。中国正处于市场化和工业化双重转型的历史进程之中。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民间资本薄弱、市场不发达的条件下,利用国家的力量通过国有经济集中和调动资源,迅速培育市场,扩大市场规模,加快工业化进程。在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国有企业的改革是中心环节,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企业制度和运行机制,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具有重大意义。
第三,国有经济是调整经济结构的主导性力量。在市场经济中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市场经济中,符合国家长远和全局要求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往往与市场机制自发调节形成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是不一致的,这就需要国家的调节。由于私有经济的产权结构是完全独立自主的,因而,对于私有经济的过多干预既要受产权制度的限制,同时也会破坏市场的有效运行,降低企业的效率。通过发展国有经济的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实施产业政策是实现经济结构优化的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国有企业可以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和发展战略产业的先行投资者,引导产业发展,也可以作为技术引进研发和技术外溢的中心,在推动技术升级和产业进步中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还可以直接地进入或退出贯彻落实国家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的战略。
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条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首先,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决定分配,不同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了不同的收入分配制度,只有在生产资料社会占有的基础上才能形成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比较公平的分配关系,对收入分配的源头即生产条件的占有环节进行有效调节,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其次,在国有经济内部,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归国家占有而不是归任何个人占有,这样就从根本上消除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和对抗性的社会矛盾,有利于较为和谐的劳动关系的建立,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社会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有机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我国的很多国有企业分布于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和领域,承担着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服务等提供公共物品的职能,在供水、供电、能源供应、通信服务等关键领域,还承担着例如稳定价格、保证供给、改进技术、环境保护等职能,保障着人民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诸多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全球化条件下
实现自主发展的重要保障。
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正确处理对外开放与独立自主的关系,把坚持独立自主同参与经济全球化结合起来,在对外开放过程中,把立足点放在依靠自身力量的基础上,注意维护国家的主权和经济安全。
在狭义的国家安全层面,国家安全主要指国家的国防安全。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中,国有企业在直接涉及国防安全的行业都占据绝对控制地位。一方面,涉及国家安全行业的产品专用性较强,经营风险大,科技含量和研发密度高,往往还具有机密性质。因此,这类产业由国有企业绝对控制才能实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另一方面,涉及国家安全的产业往往是技术发展的主导部门,军用技术的民用化常常成为新技术外溢扩散的源头。因此,很多国家都将国防产业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义的国家安全观则将国家的环境安全、经济安全等融入国家安全的范畴。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全球范围内资本的集中和垄断趋势进一步加剧,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而其中竞争的主体恰恰是来自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与发展中国家的本地企业相比,这些跨国公司拥有资本、技术、管理、营销等多个方面的绝对优势,在竞争中占有绝对优势。因此,在这种实力悬殊的竞争中,实力较弱的本地企业必然处于下风,或难以与之抗衡无法生存,或成为跨国公司的依附,甚至成为这些公司并购的对象,这样自主创新和自主发展的动力就会削弱。同时,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国际金融和经济的波动与动荡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也日益明显,这也会威胁到国家的经济安全。在全球化的条件下,要想实现科学的自主的发展,就必须从社会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依托社会主义国家的强大力量和有效的调控,充分利用国有企业的制度优势,加速国内资本的集中和积累,加强对战略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推动重点部门和重点企业的迅速扩张,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保持国家对关键行业和领域的控制力,有效防范和化解国际风险的冲击。
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
生产资料公有制也是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础。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而这样一种民主制度只有在社会的财富,特别是生产资料占有相对公平的基础上才能产生。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经济基础中重要内容的所有制形式,是民主这一上层建筑的决定性因素。建立在不同所有制基础之上的民主制度在其本质和实现程度上有着根本的差别。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本质上是资产阶级享有的民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的多少和财产的多寡在政治生活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资产阶级凭借其在经济上的支配地位,将所谓“民主”变成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富人的游戏”、“钱袋的民主”。 资产阶级凭借其掌握的财产资源、政治组织和大众传媒,对政治运作起着决定作用,而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由于不占有生产资料,缺少资金支持,根本左右不了政治和选举的运作过程和结果,不得不沦为“民主政治”的看客或棋子,很难享有实质的民主权利。而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的社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保证了每个公民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平等地位和全体公民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从而保证了每个公民的基本经济社会权利的平等性,为实现最广泛和实质上的民主开辟了道路。因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作为保障。没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如果生产资料特别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战略性资源和生产资料被私有化了,被少数私人和私人利益集团的垄断占有了,就不可能形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而只能形成垄断资本占主导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
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必须坚持三个结合。
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必须与深化国有经济的改革结合起来。当前国有经济管理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需要解决,如:布局结构不尽合理,管理者以权谋私现象时有发生,垄断企业收入过高,重大决策不够规范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不断改革和创新国有经济的管理体制,完善国有企业的分配制度,优化国有经济的结构,转变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式,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过程的民主监督,增强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推动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但是,不能把国有经济的改革与实行私有化混为一谈。私有化绝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原苏联、东欧国家经济的持续衰退、拉丁美洲“新自由主义神话”的破灭和当前的这场严重的国际金融经济危机,已经使私有化神话的光芒黯然失色。在中国,如果放弃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而推动大规模的私有化,其结果必然会加剧劳动与资本的对立、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催生私人资本特别是大资本的形成,导致金融寡头的出现,破坏社会的稳定,导致社会的混乱,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基。
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必须与促进非国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渗透和共同发展的。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共同发展表现在许多方面,如:国有企业多数是大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骨干和支柱作用,可以带动非公有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的国有企业除少数由国家独资经营外,绝大多数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进行了股份制改造,成为了以公有制为主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与民营经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同发展;国有经济在宏观稳定、技术创新、维护安全等方面的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宏观条件等。另一方面,民营经济的发展对于推动国有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也有积极推动作用,它为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竞争环境、广阔的市场需求和全面的分工协作。实践证明,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因此,必须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必须与参与市场竞争结合起来。有人认为,在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物品,而不应当成为市场的主体。从这一观点出发只能把国有经济的功能归结为市场机制的补充,而不可能赋于其主导作用和宏观调控意义,也不能说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国有经济的特殊地位和特殊性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作用不是像资本主义制度那样,主要从事私有企业不愿意经营的部门,补充私人企业和市场机制的不足,而是为了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发挥公有制经济在稳定宏观经济、调整经济结构、保障社会公平、维护经济安全、推动自主创新以及实现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实现上述作用的实质就是把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如果说国有企业只能存在于非竞争领域,如果国有企业都要退出竞争领域,这就等于说,国有经济根本不应当存在于市场经济中,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就失去了客观基础,也就不可能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成了一句空话。在现实中,国有经济与市场机制的关系存在着许多不同的情况,需要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例如,在公共产品和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国有经济基本上非竞争性的;在基础产业和一些垄断性企业中,国有经济是不完全竞争的;在其他一般性部门和企业中,国有经济是竞争性的;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的部门、地区和企业,国有经济的布局和体制不完全一样。从总体上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既要充分考虑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又要充分体现市场机制的要求,把计划与市场、宏观效益与微观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其主导作用。同时,国有经济的存在范围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生产力和经济体制的发展而适时调整,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总的原则是:关键领域要有一定比重并保持控制力,一般的领域比重可以减少,但集中度和竞争力要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