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山西为职工安全和资源节约对煤矿进行大整合,大多数人拍手称快。但也有一部分人把这一现象称为“国进民退”,并认为这是“倒退”了,是“乘人之危对私有经济开刀”云云,掀起轩然大波。究竟应如何看待国有经济的“进”与“退”?笔者认为,应当用邓小平的“三个有利于”标准评判“前进”与“倒退”问题,以优化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改革方向。
一、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来衡量,国有经济必然是“有进有退”
人们记得,1992年邓小平为了推进改革开放,解放人们的思想,提出:“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页)逐字逐句地读一读,这里讲的哪有不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意思,相反倒明确了社会主义的宗旨,后来,有人却据此认为国有经济只能“退”不能“进”,这是没有依据的。
山西省煤炭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1/4,70%以上外运煤、近50%的全球煤矿交易额产自山西,焦炭市场交易量占全国的2/3以上。但是矿难屡发不止,煤炭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污染已经到了无法承受的程度,城乡居民同小矿主的矛盾越发尖锐。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存在“多、小、散、乱”的开采格局,而年产30万吨的小煤矿占煤矿事故的70%,百万吨死亡率是重点大矿的17.8倍。从煤炭开采率看,小矿仅能回采15%,3/4的资源被丢弃,估计每年浪费10亿吨左右,相当于全国总产量的近40%,而且制约煤炭产业链的延伸,而大型煤矿如大同煤炭集团发展循环经济,利用废料循环可增收近40%。煤矿整合后,百万吨死亡率下降了74%,国家可增加税收200多亿元。无论用生产力发展的标准看,还是从节约资源、环境友好上看,或者从社会稳定、改善民生上看,都必须狠下决心关闭小煤矿,提高产业的集中度。
从道德标准来讲,山西对煤矿的整合同样是合理的。且不说小煤矿工人的工资收入很低,就连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本没有保证,难道还不应当进行整合吗?如果任凭这些现象存在甚至蔓延,又怎么构建和谐社会呢?这里涉及一个道德底线问题。有的人两眼只盯住一个“钱”字,逻辑是赚钱就是发展生产力,不管赚的是不是黑心钱。有的学者提出:“赚钱就是为人民服务。”实际上,作为商人也应有道德,我国古代的商人尚且强调“大丈夫仁中取利,真君子义内求财”。从这一角度讲,对煤矿进行整合也有利于我们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再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说,应当区分优质的先进生产力还是劣质的落后生产力,区分优化生态环境还是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市场竞争本来就是优胜劣汰,何况市场“外部”的资源环境问题更应讲优劣。江泽民同志说过:“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是先进生产力不断取代落后生产力的历史进程。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建立在发达生产力的基础之上。”“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江泽民文选》第3卷第274、272页)节约资源和优化生态已成为现代生产力的一大标志。山西对煤矿进行整合,实际上正是体现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事实上,山西进行煤矿整合并不是针对私营企业,而是对事不对人。山西的私营煤矿择其优者还是三分天下有其一,有的大矿让私人参股,并帮他们转产、拉长产业链,怎么能笼统地说“国进民退”呢?事实上,全国也不存在“国进民退”问题。我国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是要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对于国有企业如此,对于私营企业同样如此。纵览全球,国外早有先例。美国的煤矿集中度很高,全国4大矿业集团包揽了煤矿行业,印度一大煤业集团占据全国采煤业的90%。如果以反对“国进民退”来阻止优质生产力的发展,那则恰恰是一种“倒退”。
二、“三个有利于”是一个有机整体,不能片面强调经济增长
从理论上考量,那些大喊山西“倒退”的人持有一个似是而非的逻辑,即经济增长就是一切,富起来就是标准,可以不择手段、不计社会后果。这完全违背了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须知,邓小平的思想是一个统一体,“三个有利于”体现辩证统一的关系,强调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与发展生产力是一个有机整体,我们应当全面理解和应用。人们已经看到,中国经济发展之快速,令世人瞩目。然而,当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之后,也进入了一个矛盾高发期。这就使人又会想起邓小平晚年的嘱训:“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邓小平年谱》第1364页)他不仅讲让一部分人依靠勤劳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而且讲了先富者要带动大家共同富裕,出现两极分化改革就失败了。他还说过:“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54页)联系起来看,必须深化对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与又好又快发展的相互关系的认识。
发展是第一要务,但我们倡导的是科学发展,因此我国强调要转变发展方式。从历史事实和理论逻辑上说,任何一种生产力都是在一定生产关系中发展的,二者不可脱离。科学发展观就是社会主义发展观。没有优越的生产关系和交换方式以及富有活力高效的经济体制,先进生产力是发展不起来的。就拿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来说,这是直接关系人民生活的大问题,也是关系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大问题。当前,收入差距拉大正在制约我国实现科学发展,扩大内需的难点就在于中低收入人群的购买力太低。由此带来最终消费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由70%以上降到40%左右,2008年经过努力才到45.7%。而发达国家一般在70—80%,即使多数发展中国家也占60-70%。我国要转变发展方式面,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防止两极分化。山西进行煤矿整合,正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体现。
由于内需不足和综合国力尚弱,我们的发展需要依靠国外市场,但必须有国有企业的支撑。我国沿海一带大量的是出口外向型经济,虽然增长很快,但很多企业比较脆弱,国际市场稍有风吹草动,便大批减产、倒闭。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珠江三角洲大量中小企业或破产或转移。如果不是国家大力救助和国有企业支撑,我国受危机的影响会更大。而有的学者对这样的教训视而不见,依然一味强调私有化,贬低国有经济。试想,如果我国没有强大的国有企业作支撑,能这么成功地应对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吗?
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是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系,但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多数人的消费需求不能满足,则变成损害社会稳定的最根本的因素,更无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发展历程都表明,如果收入差距过大,劳资矛盾突出,突发性社会事件就会呈上升趋势,社会治安状况就会恶化。在我国的一些地区,由于有的企业主缺乏社会责任,存在着拖欠工资、损害职工健康等现象,造成劳资关系尖锐对立,社会治安环境恶化。一些黑老板甚至腐蚀干部,使得不少领导干部由傍大款一步一步往下滑,最终走向腐败。这样的发展是很脆弱的、不可持续的。
社会经济是一个整体,“三个有利于”标准也是一个整体。科学发展观是“三个有利于”标准在新时期的贯彻和提升,特别是“五个统筹”、“四位一体”建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全面增强综合国力的系统观点。党的十七大特别强调“必须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就是完整的经济社会系统发展论。事实表明,山西积极转变发展方式,是坚持科学发展的有力例证,为全国树立了榜样,它们的经验应当在全国推广。
三、深化改革是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而不是单纯的“国退民进”
从根本上讲,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改革是解放生产力;改革要促进共同富裕,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的成果。换句话说,有什么东西阻碍生产力、制约社会主义自我完善、损害了人民利益,就要改革它。改革又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要不断扫清前进中的障碍。比如党的十七大就论述了价格机制的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环境机制的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等等,都是深化改革的新内容,需要根据生产力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完善的实际状况,不断提升改革的内涵、扩大改革的外延,而不能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从这个意义上说,山西的做法也是深化改革,符合邓小平所讲的“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的要求,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
有人说:国企的壮大挑战着“国退民进”的市场经济理论,引发了改革方向的争论。不知此种论点的依据来自何方?党中央多次强调大力增强国家实力。现在既需要鼓励、发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经营,同时也需要强化对它们的规制、引导、监督。我们应当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所讲的“十个结合”,在经济上,就是坚持改革开放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结合、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发展市场经济结合、坚持提高效率与促进公平结合,并要大大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实力。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
那么,改革向何处深化?看来最主要的还是按照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继续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我们应当毫不动摇地壮大和优化国有经济,深化改革,让它真正掌握国民经济命脉,成为现代先进生产力和拥有国际竞争力的载体;同时也要毫不动摇地大力发展私营经济、个体经济,适当引进外资经济。用科学的态度看,私营经济具有两面性,在这个阶层内部差别也很大。应当鼓励先进,抑制落后,择其优者而扶之,使之提升品位,依法维护职工利益,尽好社会责任。山西以优胜劣汰的原则保护私营的较大型矿业企业,引导小矿主走新路,建设安全山西、绿色山西,这样做符合改革的方向。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筑牢思想防线,自觉划清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同私有化和单一公有制的界限。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深化改革应当是围绕发展先进生产力的目标,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而不是强调所谓的“国退民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