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2月5日,经孙中山批准,中国银行在上海汉口路3号(现50号)大楼宣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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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2月6日的上海《申报》关于中国银行1912年2月5日成立并正式营业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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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1912年第一次发行的兑换券(5元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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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伟大的革命能否成功,与有没有金融的支持关系十分密切。恩格斯在马克思的名著《法兰西内战》导言里指出,巴黎公社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没有控制法兰西银行,“最令人难解的,自然是公社对法兰西银行所表示的那种不敢触犯的敬畏心情。这也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错误。银行掌握在公社手中,这会比扣留一万个人质还有更大的意义。”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驱,孙中山先生以深邃的历史眼光和丰富的革命经验,充分认识到金融对于革命发展和新生政权的极端重要性。辛亥革命爆发后,面对百废待兴的局面,孙中山先生立即批准将清政府的国家银行——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作为新政府的中央银行。以中国银行为代表的民族金融业则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革命之中,为推动革命发展和巩固新生政权作出了重要贡献。
辛亥革命的爆发和新生政权的巩固迫切需要金融的支持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在此后短短几十天内,革命党人迅速占领了南方半壁江山。革命的推进急需资金的支持。10月31日,孙中山致电美国人咸马里时说道:“如得财力支持,我绝对能控制局势……因此贷款是必要的。” 12月23日,孙中山在会见法国东方汇理银行总裁西蒙时首先提到借款问题:“阁下能否立即或在最短时间内,贷款予革命临时政府?”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财政问题更加凸显。根据实业家张謇估计,临时政府每年开支至少须有1.2亿两白银。而当时脱离清政府统治的各省地方政权林立,为了保证自身开支,各地都紧紧抓住本地税源,临时政府对此毫无办法。与此同时,西方列强牢牢控制住海关收入,并阻挠临时政府从西方资本家那里获得贷款。
面对严峻的财政形势,孙中山和革命党人充分意识到,要巩固新生政权,就必须发挥金融的作用,在临时政府没有稳定财源的情况下,需要采取救急的办法,发行军钞、募集公债。这已成为巩固新生政权的迫切需要。
中国银行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辛亥革命伟业中
辛亥革命之前,中国近代民族金融业在强大的外资银行势力下艰难萌芽,陆续成立了20家本国银行。其中,清政府的国家银行——大清银行是最大的银行机构,设有分行21家,分号35处,基本覆盖了全国主要城市。武昌起义后,大清银行除上海分行外其余分支机构纷纷停业。上海分行经理宋汉章为支持革命,将广肇会馆所存的规元50万两转交孙中山,解了革命党人的燃眉之急,为临时政府成立作出了重要贡献。
1912年1月初,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上书孙中山,建议“就原有之大清银行改定名称,重新组织,作为政府的中央银行”。孙中山立即予以批准,并要求“先行开办,克期成立”。1912年2月5日,距离中华民国成立仅1个来月,中国银行就在上海原大清银行的旧址上正式成立,立即承担起了巩固新生政权、服务经济民生的历史重任。
一是收兑军票。南京临时政府在中国银行成立当日即发布公告,决定发行南京军用钞票,并明确本钞票自发行之日起,经3个月后可持票到中国银行兑换通用银圆。临时政府共发行了500万元军用钞票,到1912年10月,中国银行基本收兑完毕。1913年8月1日,中国银行在《申报》发布消息:“民国元年南京政府发行军用钞票五百万元,由上海中国银行陆续代为收回,已达四百九十九万九千八百三十九元,其尚未收回之一百六十一元,统限至阳历本年九月底止一律兑现。”军票如期收兑,不仅在资金上给予新政府以巨大的支持,更重要的是树立了新政府的信用,有力地稳定了军心和民心。
二是发行货币。中国银行成立后,为满足市场流通的需要,立即将大清银行向美国订印但尚未签字的1元、5元、10元三种钞券,加印“中国银行兑换券”和“中华民国元年”字样,加上图章、签字和地名后发行。同时委托美国钞票公司印制有“中国银行”字样的新钞。新钞发行后,财政部、外交部立即“通咨京外各机关……京津沪宁之汇兑,公私机关之划拨,不必事事仰赖外国银行矣!”据美国钞票公司记录,1912、1913两年中国银行共印制各种票面兑换券4450万张,面值22170万元,陆续投入市场,全面替代了原大清银行兑换券的地位,对恢复和稳定金融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代收税款。中国银行成立后,新政府即通告上海海关税务司将税款改归中国银行经收。后来中国银行又与总税务司商定,凡海关所在地有中国银行的,均由中国银行代收关税。到1915年,中国银行共接收各地关税21处、盐税39处、各省金库15家,经收税款1.3亿元,占当时全国税收50%以上。
四是代销公债。1912年1月8日,南京临时政府经临时参议院议决并经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先生批准,发行军需公债1亿元。1月31日,尚在筹备中的中国银行即在上海各报纸刊登广告,经理出售。此后在历次公债发行中,中国银行均是主要的经募人。
五是服务民生。中国银行在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同时,积极开办存、贷、汇等商业银行业务,服务社会民众,支持经济发展。当时上海的外国银行和钱庄只对银两存款计息,居民手中的银元无法生息。中国银行则将银元存款视同银两,照给利息。对于存户以银两换银元或以银元换银两的,中国银行一律不收手续费,汇款时也减收汇费。中国银行的服务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各项业务快速发展,1912年存款总额达到22544万两,贷款总额达到26384万两。1913—1915年存、贷款业务更是逐年倍增,充分发挥了融通社会资金、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可以说,以中国银行为代表的民族金融业,为辛亥革命的成功和新生政权的巩固作出了突出贡献,在中华民族迈向伟大复兴的历史性时刻发挥了必不可少的作用。
辛亥革命开启了中国民族金融业发展的新征程
辛亥革命后,民族资本主义得到快速发展,为金融业的繁荣创造了条件。据统计,1912—1916年,政府颁布的有关发展实业的条例、法规等达86项,内容包括矿政、农林、工商、渔业等各个方面。这些条例、法规虽不完备,但在相当程度上解除了清政府统治时期的束缚,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1912—1921年,每年注册企业约80家,比辛亥革命前增加一倍。1912—1918年6年之中投资总额达到1.43亿元,比甲午战争后到辛亥革命之间的16年投资总额还多3000多万元。民族工业的繁荣,推动了民族金融业的快速发展。1912年,全国新成立银行14家,1913年又成立11家,1915—1921年7年间,新设立银行达124家,到1925年银行资本达16914万元,比1912年增长5.23倍。
辛亥革命不仅结束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也进一步开启了中国社会“内审中国之情势,外察世界之潮流”的思想意识,形成新一轮“开眼看世界”的大潮。中国民族金融业在这股大潮中加快“走出去”,积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同业经验,推动了自身的革新与发展。中国银行作为这一时期银行业的代表,1917年设立香港支行,1929年设立伦敦经理处,后来还陆续设立大阪分行、新加坡分行、纽约经理处等海外机构,并与世界各地上百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与此同时,中国银行按照近代化银行的要求,完善组织架构,改革管理制度,加强人才培养,为民族金融业的革新提供了范例。
可以说,辛亥革命不仅开启了政治上一个新的时代,也开启了民族金融业发展的新征程。正是从辛亥革命开始,中国的民族金融业自觉地融入到国际金融业的发展潮流之中,进一步加快了近代化的进程,为实现中国金融业的现代化奠定了基础。作为在辛亥革命中诞生的中国银行,至今已持续经营百年。百年来,中国银行见证并参与了中华民族在苦难中崛起并走向复兴的历史进程,自觉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发展成为一家跨国经营的多功能大型银行集团,成为中国近现代金融史的一个缩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银行将进一步弘扬辛亥革命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努力作出无愧于我们伟大民族的贡献。
(作者为中国银行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