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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有企业杠杆撬动共同富裕

来源:《重庆日报》作者:符彦石
20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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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社会皆应竭力所向。国有企业全民所有的社会属性,决定了其既要在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中发挥中坚作用,更要在消除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贫富差距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以弥补市场化配置的缺陷,架设共同富裕的桥梁。邓小平同志曾说过:“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

  近年来,重庆国有企业厉行改革、锐意进取,市属国有资产翻了三番,进入全国四大万亿级俱乐部,不但带活了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地方金融创新和工商企业重组,形成了基础设施投融资、金融、工商业“4∶3∶3”的合理格局,而且有力促进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协调发展。踏上缩小三个差距的新征程,国有企业更应该勇担重任,大展身手,通过“五大杠杆”撬动共同致富的全局。

  杠杆之一:借助投融资改革的杠杆,撬动基础设施、公益设施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

  对后发达地区而言,基础设施领域往往市场信号不好、投资回报率差、经营风险大,很多企业都不愿干,也干不好,导致城乡、区域公共服务参差不齐。近年来,以“八大投”为主体的国有投融资集团,主动出击,攻坚克难,推动全市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极大程度带动了广大边远地区、农村地区发展。“十二五”时期是重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冲刺时期,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任务依然繁重。完善“三港两路”交通通讯设施,解决工程性缺水和安全饮水问题,加快电力装机、储煤基地等大能源项目建设,优化垃圾污水等市政设施布局,以及区县城的社会文化场馆建设,投资量就接近万亿元。城乡公共服务硬件设施大投入、大建设,亟须国有投融资集团的深度介入,以此推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基础设施一体化,缩小公共服务上的地区差距。

  杠杆之二:借助国企金融融通的杠杆,撬动民营经济、两翼经济、农村经济发展,形成国民共进、圈翼并举、城乡互动的良性格局

  民营经济、“两翼”经济、农村经济发展困难,主要受制于资金融通。过去五年,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规则,先后主导一批濒临破产或退市的地方金融机构、上市公司重组,参与组建一批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非银行融资服务机构,筹资50亿元支持“两翼”园区建设等等,为民营企业、“两翼”区县企业提供了大量搭桥或解套资金。尽管成绩不少,但很多方面仍未真正破题,农村地区融资难尤为突出。这些富民经济的发展,还需要国有企业直接推动,更大力度地提供融资支持。包括地方金融机构增强融资能力、延伸服务网点、创新业务品种,尤其是积极推动“三权”抵押融资试点,激活农村资本要素,提高“三农”贷款比例;发展更多非银行金融机构,拓宽中小企业、微型企业融资渠道;提速推进“两翼”特色园区第二轮融资帮扶工作,推动其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等等。要通过努力,确保银行贷款增量的50%用于民营经济、用于库区、用于广大农村地区。借助国有经济的介入,金融一着棋活,民营经济、库区经济、农村经济将全盘皆活,形成国民共进、圈翼并举、城乡互动的局面。

  杠杆之三:借助履行社会责任的杠杆,撬动民生工程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全市国有企业在加快改革发展的同时,挑起履行社会责任的大梁,带头抗击“非典”和各类自然灾害,妥善安置关闭破产企业职工,主动参与烂尾楼整治等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动危旧房改造、“两翼”农户万元增收、户籍制度改革等民生工程,为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调节器、减压器作用。今后还应继续发挥优良传统,包括加强资金调度平衡,进一步投身于公租房、职工宿舍建设等民生工程,积极参与城乡、区域产业合作,促进以城带乡、以工哺农,并在生态环保建设、扶贫帮困、稳定社会就业、保障农民工权益等方面作出更多实绩,弘扬社会正气,倡导公平正义,争当履行社会责任的楷模。

  杠杆之四:借助收入分配调控的杠杆,撬动社会分配制度改革,推动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国有企业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集聚着大量经济社会资源要素,主导着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应发挥国有企业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的先导作用,先行先试,推动收入分配格局重构。一是大幅提高劳动者尤其是一线职工报酬的占比。二是坚持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企业利润、高管薪酬“三挂钩”,从制度上保障职工工资收入的动态、同步增长。三是确保国有企业中的各类职工足额、按时交齐“五险一金”,落实好同工同酬。这三条做到了,就可以成为本地区职工工薪收入的重要标杆,推动相关企业薪酬的升降,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合理范围,让更多的人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杠杆之五:借助“第三财政”的杠杆,撬动公共财政转型,增强统筹保障能力

  重庆国企经过过去几年一系列重组,资产保值增值效应渐显,并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的运作,贡献了有别于预算内收入、预算外基金的“第三财政”,有力地保障了一大批重大项目建设、产业战略性投入。“十一五”期间,政府每年有100多亿支出是依托国企承担的。国有企业的担当,为财政每年节省了一大笔支出,预算内和预算外财政也就能够加大民生投入,在全国率先做到每年财政支出50%以上用于民生。民生导向型经济已与国企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今后,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将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财政的比例由15%提高到30%,增强政府统筹城乡发展、惠及民生的底气,为公共财政转型腾出更大财力空间,努力实现财政性民生支出占比50%以上、区县支出占比75%以上、市级以上公共服务预算增量农村占比70%以上。

  促进共同富裕,是国有企业的固有使命,不容怠慢,更不容推卸。只要我们找准坐标和支点,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基础性作用,就一定能够为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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