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企业工会,应该如何摆正自己的位置,加强自身建设,转变传统观念,使之能够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更好地突出职能发挥作用,是摆在工会干部面前的现实问题。
多年工作实践告诉我们,时至今日,在我们企业中仍有相当部分人甚至是个别领导干部还存在着模糊认识,要么把工会看成行政的下属机构,要么把工会与行政对立起来,感到工会依法行使的监督权是与行政“唱对台戏”,这中间除了相互间工作沟通协调欠缺外,更重要的是一个认识问题。
在社会主义社会,工会不仅是工人维护自身利益的组织,而且是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到企业而言,企业经营发展目的与员工的利益是一致的,企业与员工间没有根本的矛盾冲突,企业与工会之间自然不是对抗关系,而是一种共同发展的关系。
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追求目的一致,利害关系一致,两者间只是一个工作职责的不同,关系上则是一个相辅相承,相互促进的关系,工会工作的开展理应与行政工作相得益彰,配合默契。工会既要服从于企业党委的领导,又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既要对行政工作行使监督权,还要与行政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当好参谋助手,这给工会干部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会干部必须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特别要努力提高沟通协调能力,正确掌握工作中各个环节,平衡各方关系。作为工会工作者,除了必须懂得工会相应的政策法律,正确依法行使权力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加强个人修养,提高工作业务能力,特别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事务的应变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充分提高企业工会的作用,突出社会主义工会特色,把工会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