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在海外的巨额投资一直是大家只知道有这么回事却不知其所以然的“机密”。我们刻意压低人民币币值的汇率政策让国家外汇储备连年激增,这些储备除了一大部分买了美欧国债,还有相当数量被央企拿去进行海外投资。但是对于这些动辄数十亿美元、撒向世界各地的投资,它们法律意义上唯一的主人——全国人民却几乎毫不知情。如果不是中铁建这家已经上市的央企,迫于上市公司公布信息的压力,向公众通报了其在沙特投资项目亏损超过40亿元的消息,也许人们还没机会揭开这巨大冰山的一个小角落。
亏损弄出来了,媒体也深入地跟踪调查。这个案例给我们揭示出来的,是一个像没头苍蝇一样鲁莽不负责任的投资如何虎头蛇尾窟窿越挖越大,直至最后不可收拾。
问题出来总得善后。错误投资造成的无底洞也得有人来补。这一回,出来补窟窿的是中铁建的母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其实,也就是国家埋单。另外,报道中还提到(语焉不详)将会处理该项投资的有关责任人。总之事情算是有了个定论和结局,问题似乎得到了解决。但是如果我们深想一层,就会发现所谓的解决只是表面的,毕竟时有传出的海外投资亏损的消息,让人们知道这并非孤立的事件。所有这些海外投资出现的问题,究竟是一系列偶然的投资失败,还是有其更深层的原因呢?
如果中铁建的投资失败只是某个人的决策失误,并且已经有人为之承担了“责任”,那只要从中吸取教训就行了。毕竟,任何投资和经营行为都是有风险的,央企当然也不例外。而且,有了国家的保底,就可以不费力气地把风险和问题消弭于无形。企业还可以轻装上阵,继续经营下去。不是很好么?
但是真正的问题就出在这里。私营企业一旦出现重大的投资失败,极有可能就此一蹶不振甚至破产。央企不但能“圆满”地解决问题,而且决无破产之虞。其中的奥妙,在于央企的实际执掌者,并不是产权的实际所有者,国资委这个形式上的出资人,也无法提供像私有产权下那种有效的约束。它本身既不是资产的真实拥有者,也无法对任何一家央企提出可执行的利润目标。这种奇怪的产权安排之下,他们都是这笔“国有”资产的受托人,但同时也仅仅是该资产的用益权人。他们使用和“管理”该项资产并从中获益,但却没有利润压力,当然,他们也不可能(像私营企业家那样)真正为亏损承担责任。
正因为如此,这种永远不会破产的“企业”,根本就不能算作企业。它们的那种无法确立真正的经济权利与经济责任相对应的产权安排,让它们根本无处发挥企业家的功能。在市场竞争中,利润是企业家能力以及由其带来的较高经济绩效的结果,亏损和破产则是企业家能力低下(或下降)及其低经济绩效必将遭受的惩罚。市场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将资源配置到效率最高的,也是最好地满足人们需求的地方。而央企并未创造出经济绩效,它依托于整个国家的庞大资产,享受着民营企业难以企及的垄断特权。它们的收入来自于垄断“利润”。(央企从不敢主动开放竞争,就是对这一点最直接的承认。如果它们有竞争能力,为什么要害怕竞争呢?)相应的,那些管理者的所谓经营行为,也根本不能与市场中真正的企业家行为同日而语。没有真正的利润压力的情况下,他们也不会有提高内部经济绩效的动机。那些管理者也从未在市场中证明自己的企业家才能。我们经常能看到地方或各部的领导转任国企负责人,他们的行政能力真能帮助他们降低成本和抓住市场机遇吗?要知道,花钱和赚钱是完全两码事。他们在行政领导上的工作,只是怎样花掉纳税人的钱。这与技术创新、抓住一瞬即逝的市场机遇、了解和猜测消费者的需求毫无相似之处。而国企既无利润要求也无破产压力的产权安排,更加无助于训练他们的企业家能力。
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权利责任对应,这种投资不出现亏损才是奇迹。可以想见,中铁建的巨额海外投资亏损不是个人决策失误的偶然失败,像以前一样,今后我们还会不断地听到类似的新闻。把民营企业劳动者血汗换来的外汇资产拿给他们去海外挥霍,实在是所托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