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产业体系是涉及产业发展、制约整体生产力发展的重大课题,上海要实现 “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离不开现代产业体系的真正构建。其中,服务经济为主中的双轮驱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双覆盖、总部经济运行中的双重行为、体制机制变革中的双向深化这四条路径,既是现阶段上海产业体系形成和发展的趋势性特征和内在要求,也是上海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根本路径和重点领域,是政府提供有效服务的理性选择。
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经济结构明显朝着以服务经济为主的方向转变,第三产业比重从1990年的31.9%上升至2010年的60%。特别是,从2000年服务经济比重达50.2%算起,上海已连续11年步入以服务经济为主的轨道。尽管如此,上海产业结构水平还有待提升。
客观而言,上海走向以服务经济为主的征途中主要依靠三大推动力量或有利因素:一是浦东开发开放的重大决策。上世纪90年代初,中央提出浦东开发开放的战略抉择,不仅带来万商云集、众多国际金融及贸易等项目注入,而且使诸如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一批国家级资本要素市场相继诞生。二是上海持续推进 “321发展战略”,保证了第三产业比重的逐步提升。三是相对于内陆地区,上海具有一定的人才、管理等服务业发展的历史基础。早在上世纪30年代,上海就以金融、贸易优势而成为远东经济中心。但受国内外环境变化的制约,上海服务经济持续大比例提升的空间正在缩小。因此,在以服务经济为主的发展轨道上,坚持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推动才是最佳选择。
随着 “再工业化”浪潮的出现,上海将服务业与制造业双轮驱动作为产业发展的战略,是合乎历史演进逻辑的科学选择。当然, “再工业化”并不意味着传统制造业的简单复归,而应侧重于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制造业尤其是高端新兴产业的注入。
避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误区”
战略性新兴产业实质上属于政府产业政策导向的范畴,主要具有两个核心内涵:一是影响未来产业发展的带动性、牵制性产业;二是区别于传统产业形态而发生、发展的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不限于某一产业,更不限于某一区域,把战略性新兴产业仅仅限定于制造业是一种误解。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上海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主要集中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当前,有必要正视问题,错位规划,占领制高点。
具体来看,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发展主要面临以下四个问题:一是过度的 “低端投入”。新兴产业比例的上升不能直接等同于产业结构高度化或产业层级提升。处于产业链低端的新兴产业比重高,并不意味着产业结构优化。例如,南方某市的高新技术产业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接近60%,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但附加值率偏低。占该市高新技术产业90%的电子信息产业平均增长率只有19.6%,比全市工业平均增长率还低2.6个百分点,与发达国家40%的工业平均增长率相比更是相差甚远。这显然不是高质量的战略新兴产业规划和发展。二是重复建设。中科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完成的 《2011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实现绿色的经济转型》指出,各省、市、自治区在选择本地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过程中存在较严重的重复建设风险。例如,除西藏外的其他30个省、市、自治区几乎都把新能源及相关产业列为本地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这样的布局极容易造成产能过剩和资源浪费,不利于未来产业的健康发展及转型升级。三是盲目追求原创。原创只是自主创新战略中的一种,我们还应明确倡导 “二次创新”。四是 “单打一”,即仅仅依靠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固然是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的直接动力,甚至可以被认为是第一推动力,但绝不是全部,更不是唯一。产业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至少包含三个层次要素,即承载科技创新和应用的项目、产业体系(如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及其业态等)、社会结构 (涉及基础设施、市场培育、制度安排、商业模式和消费行为等)。没有这些相应要素的支撑,即使是原创的高新技术也无法真正产业化。
可见,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水平,依托完善的产业体系和良好的社会环境,着力升级产业链,是上海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必由之路。在自主创新中,上海应以 “二次创新”为重,有条件地选择某些应用性关键领域,并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创造性地进入原始高端研究,从而在产学研一体化中取得实质性突破。
坚定打造高层次的总部经济集聚区
理论上,产业结构总是通过产业组织承载和实现的。离开产业组织的质量,就谈不上产业结构的科学布局与优化。现阶段,上海应成为高层次的总部经济集聚区,在产业组织层级上打造 “高地”。
有人提出,国外有高层次企业总部集聚在小城镇的现象,可见总部集聚并非是发达城市或国际大都市的专利,因此上海未必要把发展总部经济作为必然选择。其实,小城镇总部集聚现象是发达国家逆城市化的产物。逆城市化中的小城镇,不仅具有大中城市所能提供的全部软硬件条件,而且在生态和人文环境上占据优势。这对于尚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中国而言,更多的是一个奋斗目标,现阶段还不具有可行性和普遍性。
一般认为,总部经济具有双重行为,即企业的市场行为符合规定并与广泛认同的社会责任相吻合、企业的绩效行为主要构筑于科学管理和科技进步基础之上。当前,一些领域暴露出来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问题,背后都与产业组织的行为有关。产业组织的行为质量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市场中各种商品、劳务的质量水准。加强工商管理和食品监督管理对于打击一些企业的不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固然必要,但根本之策还在于提升产业组织的质量。
总部经济是企业产业链中的高端经济,是企业优质资源的实现载体。在违法违规收益及偶然波动因素,如价格畸涨、投机回报、政策获益等面前,真正稳定的获益元素是技术、管理、人才和其他全要素质量。这方面,总部经济更显优势。高层次的总部经济集聚,往往是区域经济乃至国家经济具有内生创新动力和可持续增长潜力的重要表现。
新形势下,上海培育总部经济应在继续构建必要硬件条件的基础上重点营造软环境,如法治、政策、诚信文化及高端专业服务配套等,但最为基础的是教育结构的优化,当务之急是加大适应总部经济的人才培育力度。
积极推动民企发展和国资国企改革
企业是产业体系运行的主体。企业的动力和活力是经济发展的源泉,是产业体系质量变动的决定性因素。千方百计地开掘企业的动力和活力,是当下上海提升产业体系水准的根本途径。其中,推进民营企业发展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是绕不开的两大课题。
一方面,要进一步廓清、完善上海民营企业发展的产业体系,拓展新空间,支持民企在国资国企机制转换、重组、整体上市中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上海国资国企深化改革的主要目标应是坚决脱离行政化资产授权经营机制。具体来看有两种选择:一是突破式重构,二是渐进式变革。
突破式重构要求重新界定国资授权经营对象;对现有资产进行交叉授权,打破行业、地域界限,让同一企业接受多家投资公司持股;选择适应资本运作的对象,将其转化为投资公司;对无法剥离的实体式企业集团接受多家投资公司持股,将其转变为多元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对纯粹行政管理型又无法转化为投资公司的进行撤销,下属优势企业直接成为投资公司的资本经营对象;组建统一的经营管理公司,将投资公司资本经营之外的企业和资产集中于该组织,运用部分原有红利或减持股权资金,并争取必要的社会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投资公司资本注入的企业尤其是投资公司控股的企业,实行股权 “四开放”,即向民营经济开放、向外地企业开放、向央企开放、向外资企业开放,择优引入战略投资者,具备条件的及时上市,在开放中发展优势产业、塑造品牌、培育企业家;进入相对成熟阶段,投资公司选择可向国内外开放,逐步完善投资公司形成、发展的优胜劣汰机制,实现投资公司选择的市场化、国际化。
渐进式变革则是在现有授权框架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完善机制,用更长的时间走出一条由行政化授权经营向资本式授权经营转变的道路。其一,现有控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充分运用资本市场资源,具备条件的可整体上市或优势企业上市。其二,缺乏条件上市的控股集团公司或下属企业,实行股权开放,打破所有制、地域的界限,组建多元投资现代公司。国资委对控股集团公司的监管责任重点落实到保值增值和资本回报上,放开经营,其领导人(包括董事长和总经理)的选择依据经营业绩,全部进入市场竞争,强化法人治理,使传统的行政纽带不断弱化。其三,以上改革实施后的特定时期,对控股集团公司进行重组,建立新的跨行业、跨区域的若干新型投资公司,逐步做到市场化、国际化。
(作者: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