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能只为陷入困境的资本(特别是投机资本)开辟道路,不能刻意为过剩的产能“创造”市场,而要把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放到解决紧迫的民生问题上来。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预期增长目标是7.5%。对此,引起了国内外的热议。因为,7.5%的增速相对于以往的增长率,有“经济增长放缓”的迹象。2011年的预测目标是8%,实际增长9.2%;过去10年和20年实际增长的平均数均为10.5%。
由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人们的看法也不尽相同。肯定和赞同者有之,担心和有疑虑者亦有之,并由此揣测中国今后发展的趋势。普遍的担心和疑虑是:中国经济增长会不会“硬着陆”,会不会有持续下行乃至萎缩的风险。这里,笔者试就这些问题谈一点看法。我的基本的判断是:7.5%的预期增长目标是适当的和可行的。
科学理解“经济增长速度”
我们至少应当把握以下四个要点:
第一,不能把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社会发展画等号。经济增长速度就是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年增长率。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即可供最终使用的商品和劳务的价值(价格总额)。从分配的角度看问题,同时也是整个社会初次分配收入的总和。无论是物质产品还是服务(主要采取商品形式),生产性的还是非生产性的,对社会有益的还是无益的,符合科学发展的还是违背科学发展的,只要是合法的,都会进入作为社会总产出的GDP的统计范围。可见,GDP的增长不等于真实的经济增长,更不等于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实际的经济增长速度是由一系列客观和主观条件决定的。增长速度是在既定的社会形式和社会环境中,一系列生产力要素和社会主观能动性发挥作用的结果。虽然增长率总会有一个可能的幅度,但增长潜力是有限度的,增长率不可能是任意的,不顾经济条件拉动经济增长往往得不偿失。
第三,经济增长速度不是宏观经济的唯一目标。宏观经济目标是一个体系,经济学公认的目标主要有四个:货币(价格)稳定,经济适度增长,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在经济增长目标前加上“适度”两个字决不是多余的,而且,有些国家把货币稳定和充分就业置于经济增长目标之上。
第四,经济增长速度和GDP基数的大小有密切关系。一般来说,在基数很低的发展阶段,增长率可以比较高;但在基数已经很大的阶段,每一个百分点都代表一个很大的绝对量,因此,增长率不可能像原先那么高。由上可见,用GDP表现的经济增长速度,既不是头等重要的目标,更不是唯一的目标。
为什么要坚持7.5%的预期目标
从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我国面临的问题来看,7.5%的预期目标是比较适宜的。7.5%的预期目标主要是由下列因素决定的:
第一,年度目标须服从于“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十二五”规划未来5年经济年均增长目标是7%,虽然是预期目标,但这是经过科学论证和法定程序确定下来的,决不能不当回事。在2011年的开局之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环境下已经实现9.2%,超过预期目标(8%)1.2个百分点。如果照此下去,规划目标形同虚设。根据以往的经验,今年实际执行的结果,很有可能超过7.5%。但这并不是我们所希望的,从全局来看,速度超过预期目标未必一定是好事。对于经过科学论证的预期目标,不能形同虚设;对于不合理的舆论压力应当顶住。当然,7.5%是平均数,全国各地会有一定差别,不应当相互攀比。
第二,不适当的高速度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在传统发展方式中,速度在一定程度上是发展方式的反映。科学发展要求——体现以人为本,调整比例关系和产业结构,偿还对资源和环境的透支。这些都不能允许我们像以往那样继续保持很高的速度。现在,正是持续的高速增长,阻碍了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三,发展的外部环境不容许我们继续保持更高的速度。目前,世界经济复苏的进程艰难曲折,国际金融危机和欧盟的债务危机尚未消除,我国的出口面临很大困难(今年前两个月出口仅增长6.9%,是去年平均增长率20.3%的1/3)。就国内来说,物价水平仍处于高位,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仍在继续(按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计算,2001年以来,人民币已经贬值22.7%,仅去年一年就贬值3.3%);居民住房价格仍然没有下降到合理区间,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三农”问题仍然十分突出;部分重要行业产能过剩凸显;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这多种因素都制约了2012年的经济增长。
第四,我们必须吸取“投资拉动”的经验教训。投资拉动和“保8”的做法,至多是特殊情况下的一种权宜之计,而现在已经时过境迁。当前,权衡利弊,我们不能再提出“保8”这样的要求了,也不可能再度为了“保8”转而采取显著扩张性的经济政策。
第五,我们必须考虑到基数的大小。按当年价格计算,2011年的GDP已经是2006年的2.2倍,基数已经很大,要保持以往那样的高速度是不可能的。
从认识上澄清几个误解
笔者认为,在经济增长速度问题上,应当从认识上澄清以下几个误解。
一是认为“只有不低于8%的增长率才能解决就业问题”。经济学界有一种不成文的“核心理念”,就是,只有保持不低于8%的增长率,才能解决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和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才能维持社会稳定。
笔者认为,这至少不能看作是一个定理。增长速度和就业的关系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会随着经济总量的增加、结构的变化、发展方式的不同、就业方式的改变而改变。靠增加投资、扩充工业增加就业的时代,已经过去了,高增长不一定能够带来高就业;今后增加就业,主要是靠服务业,靠内涵式发展。2007年,经济增长高达14.2%,比上年增加1.5个百分点,但新增就业仅20万人。2010年和2011年,经济增长分别为10.4%和9.2%,但新增就业却分别为1168万人和1221万人,后者反而多于前者。
二是认为“只有保持一定的通货膨胀才能有较快的经济增长”。通货膨胀是货币供应过多的表现,而这又是和大量投资相适应的。在传统的发展方式中,较快的增长速度必然导致通货膨胀;但如果反过来说,保持较快的增长不能没有一定的通货膨胀,则是颠倒了因果联系。如果转变发展方式,这种关系就不成立了。更重要的是,这种导致通货膨胀的高增长代价高,实效小,泡沫多,是不可取和不可持续的。
三是认为“中国具有9%甚至更高的经济增长潜力”。这种增长潜力显然是以传统发展方式为基础的;如果坚持科学发展,不以速度为中心,我国现在的增长潜力不可能那么大。
四是把“扩大内需”等同于扩大投资。扩大内需不等于扩大投资,而且,首先应当扩大消费需求,特别是扩大居民的消费需求。现在,要防止在“扩大内需”的名义下过度投资。应当按照合理的经济结构的要求,适当压缩长线,发展短线。以钢铁行业为例,鉴于长期以来钢铁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进一步适当压缩产能是完全必要的;决不能以企业重组代替产能压缩。在这方面,“武钢养猪”的做法倒是一种新思路。
五是认为“继续实施调控住房的政策会摧垮房地产这个支柱产业”。因此要求改变调控政策,并要求放松银根。我认为,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房地产业中的很大一部分是居民住房,这一部分所满足的是居民的基本需求,和吃饭穿衣具有相同的性质,属于民心工程,不能完全成为以赢利为目的的产业,不能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手段,不能成为一般意义的“支柱产业”,更不能成为投机资本恶炒的对象。对购买多套住房进行限制,不提供融资支持,就是为了防止把住房作为投机炒作的对象。
六是认为“我国经济有‘硬着陆’的风险”。现在,国内外学者和传媒都有人给中国出主意,为了避免“硬着陆”和经济下滑,应当调整现行的经济政策,放松银根,增加信贷投放和货币供给。这种建议值得警惕,说不定提出建议的人有的就是利益相关者。我国对增长速度的主动调整,根本不属于“硬着陆”和经济下滑,而是纠正不可持续的高速度的做法。经济政策当然可以适时微调,但现在还不是政策转向的时候。2009~2011年,流通中的货币量很大,M2/GDP都达到200%左右,过剩的货币流动性还有待消化。现在我国经济缺少的不是货币,而是市场,特别是国内的消费市场。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注入过多的货币只会导致通货膨胀和经济的泡沫化。
因此,笔者的结论是:应当积极地而不是消极地对待和落实7.5%的预期目标。落实7.5%的预期目标,不应当仅仅直观地看作是减法,而应当辩证看作是加法;不应当单纯看作是压速度,而应当看作是充实发展的内涵,使之成为转变发展方式的契机。
为此,我们应当把执行和落实7.5%的预期目标和转变发展方式结合起来。要把调整增长目标落实到更多地关注民生、调整比例关系和经济结构、推进科技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上来。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端正发展目的,不要颠倒目的和手段的关系;遵循客观规律——自然规律,经济运动规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改变经济政策被资本绑架、任凭投机资本大行其道的状况。
我们必须下决心在调低增长速度的有利条件和环境下,抓紧调整比例关系和经济结构(产出结构、需求结果、技术结构)。在物价水平、房价水平仍然处在高位的情况下,应当继续实施既定的调控政策——至少是中性的政策,而不应当转而实施扩张性的政策。我们不能只为陷入困境的资本(特别是投机资本)开辟道路,不能刻意为过剩的产能“创造”市场,而要把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放到解决紧迫的民生问题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