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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时机已经成熟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刘东
201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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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同时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

    我们关注的是后半段。扩大存款上限浮动,这意味着此前被称为“铁板一块”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终于被打破了,这是2004年以来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重大举措。可以预计,这将加大银行的自主定价能力,促进银行的市场化运作,有利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促进中国经济结构调整。

    这几年利率市场化进程并不快。2004年1月贷款上浮范围扩大到基准利率的1.7倍,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下限保持为贷款基准利率0.9倍不变;2004年10月贷款上浮不封顶,下浮幅度为基准利率的0.9倍,存款利率下浮不设底;2006年 8月将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下浮幅度扩大至基准利率的 0.85倍;2008年10月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下浮幅度扩大至基准利率的0.7倍;随后即是此次调整。

    利率市场化进展不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关部门对于加快利率市场化,尤其是推动具有核心意义的存款利率浮动有着较大的分歧。他们担心金融机构难以承受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冲击,也担心利率上浮过快可能会扰乱金融秩序,引发经济的不稳定。但近年来的金融运行实践证明,商业银行已经可以承受利率市场化所带来的压力。

    而利率市场化加快推进的宏观条件也基本成熟。当前正处于通胀趋弱、资金偏松的环境,此时银行对于存款的资金来源也就不是十分强烈,银行存款上浮的压力就会稍微小些。如果在通胀水平较高、社会资金面比较紧张的状态下,就算银行都将存款上浮到上限也较难吸收到存款。同时,银行在改制上市之后,硬约束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提高,成本管理意识强烈,外部监管也更加规范,能够适应更加市场化的利率环境。

    正因为如此,2012年政府对于加快利率市场化有了更多的共识,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而在2011年报告中只谈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央行行长周小川也宣布利率市场化条件已经具备,并谈到“利率市场化改革可以进一步推进,其中贷款利率改革可先行一步,存款方面可通过促进替代性负债产品发展及扩大利率浮动区间等方式推进”。这都意味着政府对于加快利率市场化已经酝酿多时,有关方案也都有了初步的设想,只需要等待合适的时机推出。

    利率市场化的影响长期看肯定是积极的。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我国的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得到历练,金融体系也将能够通过市场化的价格信号更有效地分配资源。但短期看,利率市场化可能会影响银行业的盈利水平。主要表现为:高息揽存,竞争放贷,利差由此收窄,银行盈利下降;在资金成本的压力下,银行将更偏好高风险高收益资产,进而影响到资产质量。

    此次利率浮动空间仍然比较小,作用还比较有限,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是非常谨慎的。当前利率市场化的基本制度仍未完善,特别是存款保险机制还没建立。但是,由于存款浮动幅度过小,多数银行都将存款浮动 10%的上限确定为存款利率,这就使得存款浮动定价的作用被打了折扣。不过,我们可以预计,未来两三年内我国将会进入利率市场化加快发展的时期,毕竟现在已经加大了金融改革力度,尤其是金融创新的提速已经对利率市场化提出了迫切要求。

    下一步的利率市场化,放开人民币贷款利率下限和存款利率上限是核心,其中小额短活期存款利率上限更是改革最终完成的标志。参照国际经验,我国将在较快的时间内扩大直至取消贷款利率下限;而存款利率,将采取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原则渐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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