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中央企业监事会牢牢把握出资人监督职责,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推动中央企业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2010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复杂,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监事会改革探索创新的工作依然十分繁重,需要不断适应形势要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积极推进“三个探索”,监事会工作取得新成效
2009年是新世纪(20.15,0.23,1.15%)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战略部署,迎难而上,共克时艰,实现了生产经营总体平稳运行,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关键作用。据财务快报统计,2009年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6万亿元,同比增长6%;实现利润7977.2亿元,同比增长14.6%;上缴税金1.09万亿元,同比增长8.3%。
中央企业监事会准确把握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三个探索”的要求,深入推进当期监督,加强协同配合,不断提高监督有效性,为促进企业应对危机、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中央企业监事会积极适应形势变化,对内深化改革,规范组织机构和运行管理,梳理工作流程,推进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对外加强宣传调研和沟通交流,拓展监督成果应用,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1.全力深化当期监督。2009年既是监事会换届之年,也是监事会改革之年,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人员和机构调整变化较大。在监事会主席带领下,各办事处统筹规划、周密安排,日常监督深入开展、有序推进,集中检查认真细致、扎实进行,全面组织开展对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132户企业的当期监督工作,收集了大量第一手鲜活信息,及时反映了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和经营管理存在问题,报告时效与质量明显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监督检查任务,有效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
2.逐步形成监督合力。2009年,中央企业监事会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促进实现资源共享,监督合力逐步形成。中央企业监事会与有关厅局在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财务专项审计、董事会试点企业评价、薪酬分配管理、经营业绩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中相互配合,及时纠正企业有关问题,共同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出资人统筹协调监管体制优势进一步显现。中央企业监事会与纪检监察、企业干部管理等有关厅局,共同开展对中央企业的巡视试点工作。监事会工作与巡视工作的有机结合,减少了重复监督,提升了巡视工作效率,促进了监事会工作。中央企业监事会还加强与国家审计机关的交流,及时了解国家审计机关对中央企业及其负责人审计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加大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力度,有效提高了监督工作效率。
3.积极促进企业发展。2009年,中央企业监事会加大监督检查成果在企业的落实力度,揭示问题与推动整改结合。办事处全年平均与企业交换意见14次,提醒或要求整改事项40余项,首次以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名义向个别企业发出问题整改通知。中央企业监事会以检查促管理,以监督促发展,以整改促规范,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反映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在监督中强化服务,在服务中促进监督。一些办事处向所监督企业董事会提出了大量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一些企业董事长专门将提示的问题和风险与经理层交换意见,直接促进企业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
4.平稳推进组织调整。2009年,中央企业监事会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推进组织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了组织形式与监督资源配置。在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共同努力下,平稳、有序、高效推进监事会第三届到第四届任期调整工作。大办事处组建后,各办事处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内部制度建设,细化工作程序,规范议事规则,健全业务交流,从运行情况看,人员放下去不散,收起来能战,既有以组为单位的横向检查,也有打破分组的纵向检查,还有重要事项的集中检查,工作统筹优势显现,专业水平不断提高。监事会工作局和技术研究中心合署办公,实现工作服务和业务组织并举,有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
5.认真开展宣传调研。2009年,中央企业监事会扩大对外宣传,深化信息工作,加强课题研究,有力推动了当期监督。开展了纪念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在主流媒体发表有关署名文章,组织全国国资委监事会系统主题征文并出版征文汇编,在《国有资产管理》杂志刊发监事会工作专刊,对外宣传取得了明显进展。监事会主席组织专职监事在监事会工作组织、监督检查方式、监督力量配合等方面进行了探索研究;监事会工作局在外派监事会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的主要途径,以及监事会工作服务和业务组织等方面开展了探索研究,形成了一批研究成果。
6.切实加强队伍建设。2009年,中央企业监事会始终抓住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和工作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专业化国有资产监督队伍。圆满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丰硕成果。2009年,中央企业监事会例行召开了“六要六不”行为规范专题会议,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在监督岗位调整、监督对象变换、监督人员变化等情况下,始终坚持监督原则,严守工作纪律,秉持了队伍清正廉洁本色,保持了优良工作作风。
二、增强工作责任感,不断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之年。总体上看,今年经济发展环境将好于去年。但也应该看到,今年世界经济全面复苏基础并不稳固,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复杂。当前,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程逐步加快,中央企业监事会工作正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效率,显得更加重要,必须要不断加强和改进我们的工作,其基本工作原则是:
第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要求。监事会是代表国家对企业开展监督工作,是出资人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企业监事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准确为国务院领导决策提供真实信息;要牢牢把握出资人监督定位,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把出资人关注的事项纳入监事会监督重要内容;要针对宏观经济政策、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国有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切实落实出资人监督工作责任。
第二,与国资委中心工作密切结合。监事会监督是国资委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企业监事会要紧紧围绕国资委中心工作,以全局工作的视野、协同作战的思维,统筹协调监督与管理的关系,在监管协同中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要结合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和队伍建设,结合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程、董事会试点建设、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结合财务监督、国有资本预算、产权管理、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国有资本权益不受侵占或损害。
第三,积极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监事会监督的目的和企业发展目标是一致的。中央企业监事会要抓住涉及国有资产安全、企业及其负责人违法违纪违规以及以前年度反映但尚未得到落实处理的重大问题,抓住企业的决策程序、内控制度,特别是金融危机中风险管控和预警机制建设开展工作。同时,要加大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工作力度,努力促进企业受益于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推动实现监促并举,切实推进企业科学发展。
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认真研究,细致筹划,勇于开拓,有序推进。当前阶段,要着力完成以下任务,可概括为:
1.推进一项立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监事会行权履职的法律依据。经过广泛征求各个层面的意见,目前已经形成了《条例》修订草案第五稿。2010年,要适应新形势要求,认真推进修订进程。《条例》修订要切实加强监事会工作的权威性,着力提高监事会工作力度,不断改进监督检查法律环境;《条例》修订要切实加强监事会工作与国资委工作的协同配合关系,改进和完善监事会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方法,促进形成工作合力;《条例》修订要与有关法律相衔接,体现监事会监督与现代企业制度的结合,反映监事会监督实践与时俱进的最新成果,为中央企业监事会在新形势下开展监督检查提供制度保障。
2.抓好两个“完善”。一是完善监事会工作内容。要提高监事会工作力度,仅仅事后检查、事中监督是不够的,必须要加强对管理环境和管理机制的监控。当前尤其要加强对企业内控有效性监督,对企业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进行有效性的评估,评价企业内控制度在合理保证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性、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等方面的有效性,督促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完善监事会报告制度。监事会报告是监事会重要工作成果。要进一步完善报告的形式、内容及报送程序,及时有效向出资人报告企业情况,反映企业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充分揭示企业的风险及隐患;要进一步调整报告结构,简化报告内容,增强针对性,分项反映需要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国资委内有关厅局以及中央企业处理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对由委内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先行报告,将处理情况一并写入监督检查报告,形成处理闭环,以便于国务院领导阅批;要扩大年度报告报送范围,适应新形势,2009年监督检查报告探索建立向有关部门抄报制度;进一步改进委领导阅读监督检查报告程序,提高工作成果运用效率;加大专项报告力度,调整情况报告内容,充分体现监事会工作成效。
3.开展三个“试点”。一是开展集中重点检查试点。今年,拟选择少数办事处和若干家企业进行试点,明确集中重点检查的基本任务、组织方式和工作流程,理清集中重点检查涉及的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探索建立集中重点检查制度框架,为逐步有序开展监事会集中重点检查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开展整体改制上市企业监事会监督试点。目前,整体改制上市中央企业已有24家,主业上市的中央企业约有50余家,且改制步伐逐步加快。中央企业监事会要在坚持和完善外派监事会制度基础上,深入研究整体改制上市企业的特点和规律,研究监督对象以及法律环境变化对监事会监督的影响,积极探索监事会监督的有效途径。今年,拟选择若干家企业开展试点,一方面通过建立国资委与整体改制上市企业监事会工作关系,实现外派监事会对内设监事会的工作指导;另一方面制订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明确对整体改制上市企业履行出资人监督职责的方式和途径,实现监事会对各种形态企业国有资产有效监督的目标,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企业监事会工作体制和机制。三是开展境外资产监事会监督试点。今年,拟选择若干家中央企业进行试点,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境外国有资产进行检查,对境外企业经营管理合规性、内部控制有效性、会计信息真实性以及国有资产安全性进行监督。
4.加强四个“研究”。一是加强共性问题研究。充分发挥监事会优势,选择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基础性和支柱产业,组织开展行业共性问题研究,归纳总结行业发展现状,分析提炼制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形成有深度、可利用的研究报告,提供决策参考。紧扣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中重大或关键性问题,紧密结合国资委监督管理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大办事处的人员优势,开展对所监管企业热点、难点、高风险点事项,以及当期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中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及时形成情况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二是加强对监督检查作业规则的研究。要结合大办事处的新型组织架构和当期监督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研究监事会监督检查目标、监督内容和重点、监督方法和程序以及监事会的评价和报告方式,进一步规范、统一监督检查作业行为,切实推动当期监督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对大办事处运行机制的研究。大办事处体制是外派监事会在组织架构方面的重大变革,组织规模增大,级次增多,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运行规律,进一步研究合理配置监督资源,发挥大办事处整体合力的有效途径,重点研究监督业务工作与行政事务工作的有效结合,研究各内设组的横向协同机制和纵向管理机制,研究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研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加强对外派监事会制度的理论研究。要在总结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实践和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委托代理、公司治理、分权制衡等理论,结合国外企业监督和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研究,研究国有企业监事会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定位、作用及其特点和适用性,探索企业监督的一般性规律,从理论层面研究对国有企业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形式,提出完善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的建议,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监督理论。
5.实现五个“协同”。一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管理协同。监事会长年深入企业,在检查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同时,更直接了解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关注企业领导班子及负责人决策能力、民主作风以及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发挥的作用,干部职工的评价和反映,全面了解领导班子总体情况。中央企业监事会要充分发挥这种独特的优势,加强与国资委企业干部管理部门的工作协同,在调整和考核企业领导班子时,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促进和加强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二是加强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协同。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央企业监事会要加强与评价局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的对接与协同,在决算批复前,及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财务报告、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印送评价局,充分发挥监事会在财务决算审核和批复工作中的作用。三是加强企业审计协同。监事会监督与委内有关厅局审计监督应有效配合,探索监事会参与现场监督指导工作的具体形式,建立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与反馈工作机制,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四是加强巡视工作协同。对中央企业开展巡视工作,是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监督的重要方式。从试点实践来看,监事会监督与巡视监督相结合,可以有效整合委内监督资源,降低监督成本,形成监督合力,是实现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结合的有效途径。五是加强董事会试点工作协同。为积极推进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有效实现监事会监督,试点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强沟通协调,规范运作。试点企业监事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在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内控制度实施有效监督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工作和董事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参加董事会报告年度工作专题会议,对董事会工作发表意见、提出质询。试点企业监事会应保持与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良好沟通,加强工作信息交流,共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同时,也要探索与委内业绩考核、薪酬分配、企业重组、投资监督等业务工作的协同配合关系。
三、进一步加强当期监督,努力做好今年监事会各项工作
2010年,中央企业监事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适应形势要求,把握工作定位,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工作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能力,提高监督质量,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1.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要把制度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要加快推进《条例》修订,继续征求各方意见,完善修订草案,按照有关程序,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工作,争取《条例》尽早修订完成。结合监事会工作软课题研究成果,进一步修改作业规范草案,使其尽快出台。各办事处要根据各项制度,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落实措施,细化工作规则,完善内部流程,切实夯实制度基础,不断丰富和完善当期监督制度体系。
2.深入推进日常监督。各办事处要落实当期监督各项制度,切实推动工作重心向日常监督转移。一要进一步把握职责定位。要深入企业,深入一线,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分析判断和预警预测能力。办事处要不断完善季度报告和例会制度,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做好各项监督工作。二要进一步深化财务监督。实时、动态了解企业财务状况,跟踪比较预算执行情况,追踪分析财务数据增减变动及重大异常变化,深入检查投融资、担保、资金调度等重大财务事项和大额资金流向,密切关注国有资本权益和国有资产安全。三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监督。收集企业重要经营管理动态信息,关注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检查企业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监督重大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跟踪监督成果的整改和落实,切实推进企业规范经营,强化管理。四要进一步强化快速反应。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检查,及时提交专项报告;对需要提醒、提示和企业自行纠正的问题,及时与企业交换意见;对需要反映的重要情况、重点案例及时反映。
3.继续完善集中检查。要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深化集中检查。一要突出检查重点。充分发挥大办事处优势,组织力量集中检查重点监督企业以及重要子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公司治理、经营管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违法违纪违规事项等方面的情况。二要注重综合分析。在深入了解企业历史背景、经营现状基础上,全面掌握生产运营情况,综合分析存在的问题,切实把握企业发展趋势。三要开展专项检查。加强与承担企业年报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充分利用其力量和成果;针对部分重要事项组织专项检查,或会同委内有关厅局开展专项审计。
4.有效改进报告方式。要把专项报告作为当期监督的重要抓手和灵敏快速反映问题的主要方式,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可能危及国有资产安全的经营行为、重大决策不合规、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风险,以及应立即报告的其他紧急情况,及时提交专项报告。根据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需要和出资人要求,选定有关专项内容,及时提交情况报告。不构成专项报告内容,但为出资人所关注的,以及当期监督过程中需反映的其他重要情况和问题,也应及时提交情况报告,进一步提高报告时效。
5.大力拓展成果运用。要进一步加大成果运用力度。一要进一步促进运用机制的完善。完善成果运用制度,规范成果运用的内容、范围、程序、管理等事项,健全成果运用机制,形成监督工作闭环,不断提高成果运用效率。二要进一步促进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运用。三要进一步促进在委内的运用。要将当期监督发现的有关问题和风险,及时送转委内相关厅局,有效推动风险排查和问题解决。四要进一步促进在企业的运用。涉及需要企业整改、关注的事项和需要企业自行纠正的问题,通过多种有效方式,积极促进企业整改,充分发挥监事会“啄木鸟”和“保健医”的作用。
6.着力提高管理效率。要切实树立效率意识。一要加快提高监事会管理效率。要在组织机构调整的基础上,抓紧优化配置监督资源,有效推进分类监督;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监事会管理效率。二要加快提高大办事处管理效率。大办事处内部要加快建立公文运转、内部会议、业务交流等制度,完善沟通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形成高效有序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大办事处在当期监督中的积极作用。三要加快提高内设组管理效率。各内设组要在细化职责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组内建设,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既要做到协同配合,又要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提高监督效率。
7.高度重视宣传研讨。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一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加强外派监事会制度宣传,营造监事会工作良好舆论环境。二要加大宣传管理力度。新闻宣传工作由国资委、国资委党委统一领导,由监事会工作局归口管理。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相关办法,维护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要加大研讨交流力度。充分利用国资委和监事会两个网络平台、内部工作信息载体,总结交流监督检查经验、做法和体会。加强与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交流,共同探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思路。
8.不断增强监督能力。一要切实加强学习。全面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二要加强业务培训。认真总结培训工作经验,制定适合监事会队伍特点的短期和中长期培训计划,找准培训重点,提高培训的系统性和实际效果。三要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严格遵守“六要六不”行为规范,始终保持监事会队伍廉洁形象;坚持原则,求真务实,讲实话,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进一步完善相关保密制度,加强保密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9.努力做好保障服务。要进一步围绕监督检查中心工作,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精品意识和效率意识。一要积极提供优质服务。加强与国资委内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切实提供有力的保障服务。二要大力强化工作支撑。分析、汇总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归集整理当期监督信息,加大综合、汇总和提炼力度;组织修订有关监事会的法规规章,拟定监督检查制度办法;组织业务沟通会议,研究推广工作经验和做法;组织专项检查,协同委内厅局开展工作;组织课题调研,加大业务组织力度。三要努力构建业务平台,为监督检查提供信息和技术双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