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国有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自2003年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来,实现了出资人职能的一体化和集中化,改变了国有企业多头管理的状况。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认真贯彻《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不断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国有资产运行质量和效益越来越好,实现了保值增值的目标。特别是通过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以及再就业和社会保障体制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了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形成了中小企业层面主要靠民营企业、国有经济主要布局在大企业层面、国有企业运行良好的局面。
当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国有企业对转方式、调结构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仍然存在以速度评政绩的误区,重规模扩张、轻内涵提升,重产品经营、轻资本运作。国有企业转方式、调结构的任务十分紧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创新步伐滞后。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还没有普遍建立起来,董事会、监事会、决策层、经营层的权责和分工不够清晰,仍是内部人治理为主,企业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够完善。有的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三统一、三结合”的职能没有完全到位,国有资产监管的责任主体仍不落实,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脱节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不完善。有的由组织部门直接管理,有的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管理,干部管理仍沿用传统的方式,影响现代企业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五是投资结构不合理。企业投资大多集中于基础设施产业和投资回收期较长的行业,不利于现金迅速回流,风险抵御能力不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
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必须认真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依靠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配套规章制度,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水平。要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一、加强发展战略监管,推动国有企业转方式、调结构。转方式、调结构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攻方向,也是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指导企业加强战略规划动态管理,保障企业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发挥好战略规划的引领导向作用。一是正确把握转方式、调结构工作重点,主动适应全球范围内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着力解决产业结构不合理、产能落后过剩、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调整、退出一批没有竞争力的劣势产业、企业和产品,坚决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水平低的落后生产能力。二是积极推动国有资本向资源性、基础性重点行业以及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向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方向发展。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一批支柱产业及主导产业群。三是坚定不移地突出发展主业,推动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类资源向主业集中。按照“主业相同、产业相近、行业相关”的原则,以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为核心,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合作,加快培育一批规模较大、行业领先、竞争力较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四是加大研发投入和创新力度,加快产业、产品、技术升级换代步伐,努力在关键技术、重要产品方面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
二、加强全面风险监管,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流程和工作机制,强化运营监控和预警,防止发生重大风险损失。一是强化企业财务风险防控。要指导企业全面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监测、评价和应对体系。切实加强现金流量管理,确保资金链安全。强化成本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压缩“两金”占用,有效降低成本费用。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及时回笼资金,切实避免出现呆坏账。二是强化投资监管。要建立健全内部投资管理制度,完善投资办法,严把投资方向,严格投资程序,严管投资项目,严控投资成本,严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投资,严禁超过自身实力的过度投资。三是加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切实履行好股东会的职责。优化董事会的结构和功能,强化董事会的决策支持系统,规范董事会运作。加强监事会建设,积极探索监事会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四是完善企业内部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包括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界定、登记、转让以及资产报告、监督考核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章办事,从源头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加强企业预算管理,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效益。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方式,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目前,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正在推开,在资金集中管控、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国有资产收益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下一步要以提高有效性为重点,深化预算管理,建立出资人预算与经营者预算相结合的预算体系,加强预算与计划的衔接,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考评体系,进一步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企业改革重组的引导支持作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不断优化,提高国有资产收益。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国资委核定薪酬总额、审核备案与企业内部考评、自主分配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加强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规范职务消费,研究、探索、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
四、加强企业三项制度建设,完善企业内部运行机制。人事、劳动、分配制度建设是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和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要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为导向,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加大企业用人分配制度改革,实行与市场经济接轨的人事、劳动、分配制度,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薪酬能高能低的机制。一是引导企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大竞争性选人、用人力度,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逐步成为选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方式,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二是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健全完善全员考核与员工优胜劣汰挂钩制度,通过规范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实现员工由“企业人”到“社会人”的身份转换,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三是进一步完善内部岗位评价体系,建立人工成本分析预警制度,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建立个人收入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衔接,与岗位责任、所做贡献、企业效益密切挂钩的分配机制。四是加大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力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才培养、选用、评价、激励机制,建设高素质的出资人代表、经营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党群工作者和技能人才队伍。
五、加强监督考核,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必须强化监督考核,不断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导向性。一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考核。要建立经营绩效和主要工作相结合的考核体系,完善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业绩考核机制,建立企业增加值考核制度,不断完善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履职评价、公认度考察“三位一体”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把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任用结合起来,并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二要完善行业对标考核。坚持全国行业对标考核,增加对净利润的考核,重点考核涉及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的资产质量和债务风险指标,鼓励企业结合转方式、调结构规划目标,把体现个性特点的相关指标,纳入分类考核指标体系。同时,鼓励企业选择标杆企业进行对标考核,依据考核指标完成值与标杆企业相应指标差距值确定考核目标。三要建立考核结果追溯制度。对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等过程中发现的不实事项,要相应调整考核结果。加强国有股权管理,严格落实进场交易制度,完善交易体系,解决好违规入股、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国有利益等问题。四要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监管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把监管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流程,落实到每个人、每个岗位,建立责任型、全覆盖的监管体系和考核体系。
六、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积极探索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经营者有机结合的实现形式和途径,进一步提高企业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企业党委会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方式途径,逐步把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管理规范之中,使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尽快使企业的领导体制由传统的“一把手”体制向团队管理体制转变,由权力主导型向素质主导型转变,由无相互制衡向有效制衡转变。选好、配强企业领导班子,进一步推动班子年轻化,改善班子知识结构,提高班子整体素质,转变班子作风,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把惩防体系置于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之内,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系统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