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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作者:山东省国资委
201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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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国资委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指导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全面构建责任型、创新型、和谐型国资监管体系。在新型国资监管体系建设中,山东省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的基础、保障作用日益落实,纽带、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有效提升了各级出资人依法行权履责的能力和水平。

  一、扎实做好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服务国资监管工作和企业改革发展

  山东省各级产权管理机构以建设“三型”国资监管体系为中心,扎实有效地开展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一是以产权登记普查为契机,扎实推进产权登记工作。为解决企业管理链条过长、母子公司交叉持股等问题,我们开展了省管企业产权登记普查工作,有效推进了产权登记工作,为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理顺产权关系、建立层层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管理体系奠定了基础。二是以信息化为手段,提升产权管理水平。我们在充分应用产权登记系统、产权交易监测系统的基础上,研发了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对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情况实施动态监控。三是以评估备案审核为抓手,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我们按照标的资产规模的不同,对重大项目实施现场跟踪、审核底稿等方式加大审核力度;运用补充评估报告、第三方暗审等方法规范评估报告;研究提出连续现金流量的折现方法和公式,在《国有资产管理》发表《DCF模型应用涉及折现有关问题的探讨》。我们还将对矿业权评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为审核矿业权评估项目提供更为合理的技术和政策依据。四是以规范国有股东行为为基础,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份管理。我们重点在程序流转、国有股东履行职责等方面规范国有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健全上市公司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基本情况月报制度,动员和支持国有股东研究提出在上市公司的最低持股比例。五是以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为重点,推进国有产权规范有效流转。2008年10月山东省产权交易市场整合工作全面完成,形成了监管机构、信息发布、交易规则、审核鉴证、收费标准“五统一”的国有产权交易监管体系,有效发挥了国有产权交易统一平台的聚集效应。省国资委2009年与省监察厅、工商局联合开展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检查工作。提高了山东省企业对进场交易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企业严格落实进场交易制度,达到了规范、促进、提高的效果。

  在扎实做好产权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山东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深入学习贯彻《企业国有资产法》,牢牢把握职责定位,不断提高产权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各级国有企业认真贯彻国家关于保增长、调结构的各项决策部署,沉着应对抓机遇,着眼长远抓调整,强化管理增效益,统筹协调保稳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截至2009年底,全省市级国资监管机构企业资产总额4465.6亿元,同比增长29.9%;所有者权益1586.29亿元,同比增长23.6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39.24亿元,同比增长1.32%,其中12个市同比实现增长。省管企业资产总额6265.4亿元,同比增长18.71%;所有者权益2081.59亿元,同比增长20.2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93.78亿元,同比降低5.56%;实现利润312.64亿元,同比增长7.27%,努力克服了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持续影响,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以内化产权管理制度为基础,依法规范出资人职责

  为落实各级出资人职责,省国资委自2008年以来全面加强企业财务管控、母子公司管控、全面预算管理、风险管理等工作,逐步建立以产权关系为纽带、各层级出资人依照制度行权履责的制度体系。《企业国有资产法》将各级国资委、各级企业均纳入了法律规范和约束的范围,对进一步加强国有产权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课题。为此,我们不断研究探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思路,深化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内化国有产权管理制度为基础,以产权管理信息系统为手段,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章程,层层落实出资人职责,实现各层级出资人依法行权履责,全面建立以产权关系为依托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体制。并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国有产权管理制度,推广应用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纳入省国资委2010年重点工作,作为省管企业201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为做好内化产权管理制度工作,我们对已经发布的国有产权管理制度性文件进行了梳理,从产权转让管理、重大资产转让管理入手,修订完善了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有关制度。一是制定了《山东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为全面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我们对《山东省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 5号)的多项条款进行了修订,从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角度,明确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主体,规范完善了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准程序和权限。二是制定了《关于省管企业资产转让管理的指导意见》。为规范企业重大资产转让行为,监管企业依法行使法人财产权,我们对企业重大资产转让中的程序、责任、告知、披露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强化,进一步落实出资人监督企业重大资产转让的职责。三是指导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修订了《山东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和相关操作细则,进一步加强了国有产权交易各环节的监管力度。

  为确保企业内化产权管理制度工作有序推进,我们研究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管企业内部产权管理的意见》。要求各省管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将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的国有产权管理法规制度细化落实到企业管理制度中,在集团内部建立统一的国有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划转、转让和交易等方面的具体操作规则。将各级出资人产权管理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纳入企业章程,使相关各方按程序审核、决议持有产权的重大管理事项。同时,要求企业要明确从事产权管理的职能机构,选拔和配备专业素质合格的产权管理工作人员,建立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企业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构建“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完备、责任主体明确、管理人员固定、监管体制到位”的企业内部产权管理运行体系,确保国有产权管理的法规制度真正成为相关各方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三、建立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系统,监管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到位

  以信息化手段掌握、分析企业产权状况是做好国有产权管理的基础,也是监控国有产权管理法规制度、企业内部产权管理规则是否贯彻落实的手段。我们按照省国资委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研发了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的基础数据库涵盖了企业产权从初始投资、运营管理到清算注销的全过程,录入了各级企业的基础信息、产权登记情况、年度财务决算资料以及月度经营指标等数据,实现了企业产权管理信息的全覆盖。各级企业通过互联网每月向上一级出资人报送更新数据,定期出具产权报告,由出资人对企业运营情况和产权变动情况实施动态监控,确保管理范围延伸到国有资本有控制力企业的最末端,全面提升了企业产权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系统有效融合了产权管理数据和企业财务数据,不仅能实现国有产权管理的功能,而且也从另一方面支持了省国资委相关处室对企业进行投资管理、运营监管、财务管控,同时还促进了企业进行母子公司管控,因此该系统得以在省管企业迅速全面推行应用。目前,该系统与产权登记系统、上市公司月报系统、产权交易监测系统一起,构成了省级国有产权从形成、运营、流转和注销的闭环监管。在省管企业运行完善后,我们还将向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推广,形成全省统一的企业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体系。

  加强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系统,为我们探索混合所有制条件下的产权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执行国有产权管理制度的监督力度,确保国有产权管理法规制度的意志力切实转化为企业的执行力;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产权管理信息系统的集成运用,充分发掘和综合利用产权管理信息数据,形成各级出资人的定期产权报告,为国有产权的有序流转、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提供数据支持,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全面依法落实各层级出资人国有产权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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