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一轮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核心是国有产权的进退流转,目标是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这为我们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打开了一片新的天地。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指导下,全省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大局,在规范中创新,在探索中前进,在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实现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一、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要求,把握国有产权管理工作的方向
作为经济欠发达的中部省份,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在改革重组中实现国有经济发展壮大,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一直是江西省国资委面临的首要任务。产权管理工作必须围绕这一中心任务,解决好三个问题,即:以产权清晰为基础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产权流动重组和优化配置;保证国有产权在流动重组中不流失。根据这个要求,我们确立了四个一批的改革思路,即下放一批省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权;股权多元化改革裂变扩张一批集团公司;重组整合发展壮大一批集团公司;破产退出放开搞活一批企业。到2009年底,我们用一年半的时间完成了全省507户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任务,其中:改制的省属企业32户,下放设区市管理企业42户,政策性关闭破产95户,市县工业企业改制338户,支付经济补偿金55.52亿元,安置职工43.8万人。在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把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推进国有企业产权有序流动和重组,实现优化配置作为产权管理工作的目标。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总要求开展产权管理各项工作,鼓励和支持国有产权向一切高效率、高效益的领域和部门流动,以优化配置为标准,促进国有产权顺畅、有序、安全流转。始终坚持把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工作重点作为产权管理工作的主要着力点,制订规划,安排任务,落实措施。始终坚持制度先行,依规监管。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将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始终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始终坚持出资人管理产权的新理念,不断探求国有产权管理的规律,探索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二、紧紧围绕推动国有产权有序流动,着力建设完善国有产权交易市场
国有产权有序流动和重组配置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客观要求,省国资委成立以来,一直按照“统一高效,规范运作”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相关文件的规定,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制度,加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一是坚持不懈地推进全省统一产权市场的建设和规范运作。统一市场是实现国有产权规范转让、提高进场率和交易效率的重要前提。2003年,按照全省统一市场的要求,设立了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并由省国资委指定为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机构。为真正实现全省市场的统一高效规范运作,省国资委积极支持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整合设区市的交易机构,在11个设区市中的8个设区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法人和交易平台、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凭证、统一收费标准。目前,省国资委还在努力协调有关方面,对其余3个设区市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整合。统一市场的有效推进大大提高了国有产权转让的规范程度,扩大了产权交易进场率。2009年,各分支机构完成的国有集体产权转让112宗,占交易项目总数的56%。
二是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则进”,扩大进场交易范围,严格控制场外协议转让。除权益类国有产权必须进场交易外,省国有企业的资产类产权也实现了进场交易,上饶、景德镇等大部分设区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也全部进场转让。严格把握场外协议转让的条件和范围,省国资委建立了全省国有产权场外协议转让项目公告制度,每季度在公开媒体上公告经批准的协议转让项目,接受社会监督。到目前,省属国有产权全部实现了进场交易,设区市所属国有产权绝大部分实现了进场交易。
三是不断创新、完善交易制度和交易形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了信息发布制度。针对有的交易主体故意利用节假日发布信息,变相缩短信息发布时间的问题,将资产类项目信息发布时间从15天延长到15个工作日;考虑房地产等资产类项目潜在买受方主要为本地人这一事实,明确规定资产类项目除在规定媒体上发布信息外还必须在资产所在地的主要媒体发布信息,以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省产权交易所进一步改进了网站版面,并与中国证券报等权威财经媒体签订了发布产权转让公告的协议,与京、津、沪等20多家省级产权交易机构建立了联网发布合作关系,信息发布效果大幅度改善。严格规范受让条件设置,明确资产类项目一般不得设置受让条件,权益类项目设置的受让条件须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创新竞价交易方式,完善综合评审、电子竞价等多种交易方式,提高产权交易竞价率,明确资产类产权都要采取竞价方式交易。同时推广将增值水平与交易佣金挂钩的付费办法,调动产权交易机构和中介代理人发动市场、发现价格的积极性。这些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省产权交易所2009年竞价交易的项目占43%,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溢价成交的项目占55%。
四是加强对各交易主体的监管,明确落实责任。建立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责任人制度,任何产权转让项目须明确一名责任人,对规范交易项目全程负责,将交易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的自然人身上。建立了对中介代理机构执业质量监督制度和优胜劣汰制度,由省国资委与产权交易机构对中介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评价,对执业质量高的予以通报表扬、重点推荐,对帮助代理人操纵市场、扰乱市场秩序、执业质量差的机构和从业人员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从事国有产权交易代理资格。省产权交易所积极开展对中介代理机构的警示教育,狠抓会员资格年检管理,清退了3家会员。
三、紧紧围绕在流转中保护国有产权的要求,着力把好国有资产评估关
资产评估是在国有产权流转重组中维护国有权益的重要手段,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制度屏障。如何充分发挥这一制度和手段的作用,我们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
一是积极探索评估机构选聘委托新形式,把好评估机构选择关。早在2003年,我们即改变了资产占有方选择和委托评估中介机构的做法,实行由产权持有方选择和委托评估中介机构,“谁委托谁付费”,建立了评估机构向产权持有人负责的机制。为保证评估机构选择过程公开、透明、高效,建立了重大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公开招标选择评估机构的制度,规定凡是省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项目都必须公开招标选择评估机构。针对以管理层收购进行改制的企业评估机构易受管理层干扰的问题,严格限制管理层参与选择评估机构和支付费用,并将评估机构选择委托权上收一级,同时明确改革方案预先未明确管理层收购,出让时又实际参与收购的,须重新组织评估。南昌、九江等设区市也在这些方面进行了探索创新。到目前,全省资产评估项目全部实行了产权持有人选择评估机构,凡省国资委所持国有产权的评估全部实行了招标选择机构,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保证了评估质量,节约了委托成本。
二是积极探索评估方法的创新运用,把好评估方法选用关。我们认为,作为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仅对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合规性审核是远远不够的,还须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合理性判断。评估方法选取是否恰当是影响评估结果合理性的关键因素。早在2004年我们就推动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对省知名企业金水宝公司的整体价值进行评估,比成本法评估增值一倍以上,取得了成功经验。之后,我们明确规定对持续经营的企业整体价值进行评估必须采用收益法。在招标选择评估机构时也将评估方法选用的合理性作为重点进行考察,鼓励评估机构对不同性质的标的物探索选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多种评估方法的合理运用为评估结果的合理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如:对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改制进行评估时,收益法评估结果比成本法评估结果增值6275万元,比账面值增值78.17%,国有企业“软资产”价值得到充分体现,成为国内设计院所无形资产评估的范例。
三是积极探索评估报告审核备案管理新办法,把好审核纠错关。2004年省国资委建立了评估报告专家评审制度,并成立了资产评估专家委员会,规定凡重大的资产评估项目都必须邀请专家参与评审,提出专业咨询意见后方能核准和备案。2009年我们总结前一阶段的经验,对这一制度进行了完善,扩大了需要专家评审的项目范围,同时对专家委员会进行了换届改聘,扩大了专家范围和人数,除评估专家外,将一批行业和技术方面的专家纳入了专家委员会。为发挥职工和社会的监督作用,2004年我们实行了资产评估结果公示制度,要求涉及企业改制的资产评估报告在上报备案核准前须在企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须由企业工会出具对评估结果无异议的书面证明,方可上报进行核准或备案。2009年,我们又进一步扩大了须进行公示的项目范围,规定凡涉及产权转让、增资扩股、对外投资的资产评估均须进行公示。实践证明,通过引入专家评审制和公示制,提高了资产评估报告审核的专业水平,保障了职工和社会对资产评估的监督,有效防止了漏评和低评的现象。
四是积极探索对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质量评价和淘汰机制,把好执业质量监督关。2009年,我们在查实江西天健资产评估公司和南昌重德资产评估公司与委托方同流合污、串通作弊、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事实后,发出通报停止两家评估机构五年内参与省属国有资产评估的资格。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我们建立了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评价制度和淘汰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选择淘汰评估机构的重要依据,同时延伸资产评估管理链条,建立产权交易结果与评估值的比对制度,比较结果作为对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考评的重要依据,差额超过50%且确定属于评估机构责任的,暂停该机构参与省属国有资产评估资格。
四、紧紧围绕提高国有产权配置效率,着力开展国有资产运营
根据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需要和股权多元化企业产权管理工作新特点,我们适时将产权管理工作范围从业务监督管理延伸到直接谋划运作,从节点把关拓展到全程实施。
一是积极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组和再融资。近几年来,我们将股权分置改革、大股东占用资金清欠与资产重组结合起来,精心运作,先后完成了江西纸业、九江化纤、江西水泥(17.25,0.27,1.59%)、安源股份(16.84,0.24,1.45%)等7家高风险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重组解困,在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消灭了ST公司。既维护了广大社会股民和债权人的利益,又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此同时,我们将定向增发与整体上市结合起来,大力推进优质上市公司再融资,先后完成了原长力弹簧、江西铜业(33.86,-0.37,-1.08%)、原新华金属、江西水泥的定向增发,既实现了母体核心资产的整体上市,促进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又从社会募集了大量急需的资金。据统计,近几年来,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和公司债券等再融资方式,募集社会资金150多亿元,仅2008年就募集资金107.6亿元,为企业渡过金融危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外,我们还着手对“全流通”环境下,如何规范国有股东行为,维护国有股权益和证券市场稳定进行了研究,设立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风险管理》课题,组织力量对中江地产(12.10,-0.33,-2.65%)等被列为2008年度高风险和次高风险的4家省属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分类指导有关公司制定风险预警和危机处理方案。
二是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资源并购整合和股权多元化改革。按照产业整合和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先后推进新钢公司、江铜集团、江信国际的资产重组,大力推进省内铁矿石、钨、岩盐和铅锌等矿产资源向新钢集团、江盐集团、江铜集团等大型优势企业集聚,国有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与此同时,积极推进南昌有色冶金设计院、江钨集团、煤炭集团核心业务股权多元化改革和南钢公司省属国有股权的整体出售,引入了省外资金和优势资源,促进了机制转换,增强了企业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省医药集团、招标咨询集团公司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省属企业引进战略合作伙伴进行改制重组也正在实施。
三是积极推进不良资产和零散资产的打包运营。省国资委先后设立了省外贸资产经营公司和大成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我们积极支持两个公司打包收购不良资产,打捞、运营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剩余零散资产,取得了良好效果。大成公司先后打包收购不良债权35.4亿元,打捞和运营萍钢改制后剩余不良资产,挽回了上亿元的国有资产损失。省外贸资产经营公司收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30多亿元省属外贸企业不良债权及其他零散资产后,精心运作,公司净资产由负数增加到4亿多元。资产运营不但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还解除了一大批企业的债务锁链,为一批困难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创造了条件,保护盘活了国有资产。目前,省国资委已将两公司合并改组,将拟撤销的5家省属集团公司的资产划拨其经营,将其打造为省属国有资本整合平台、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资金统筹平台和投融资平台。各设区市国资委积极整合各类零散国有资产,聚沙成塔,集腋成裘,通过组建资产经营公司、担保公司等形式规范运营,使小资产发挥出大效能,大幅度提高了资产运营效率,有力地支持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各设区市国资委共打包收购不良资产96亿元,通过发行债券、信托产品等多种方式为企业和项目融资近200亿元。各类零散资产通过集中运营,效益平均提高30%以上。
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是一项长期任务,产权管理工作也将不断面临新的课题和挑战,我们将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指导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开创产权管理工作新局面,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做出新贡献。